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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黑人男童判電椅處死 70年後撤銷控罪

14歲黑人男童判電椅處死 70年後撤銷控罪

14歲黑人男童判電椅處死 70年後撤銷控罪

2019年04月09日 11:23 最後更新:17:31

10分鐘就審完判死刑!

1944年,一名14歲的非裔少年喬治史丁尼(George Junius Stinney Jr),被指控殺害兩名女童,最後遭電椅處死,成為20世紀美國最年輕的死刑犯,事件有如電影《綠里奇蹟》真實版!事隔70年,有學者調查此案時發現疑點重重,喬治的家人們決定翻案,最終法院終於還喬治一個清白。

非洲裔美國人喬治·史丁尼是美國在20世紀處決過年紀最小的死刑犯,當年14歲的他被指控殺害兩名白人女童,分別是11歲的貝蒂(Betty June Binnicker)和8歲的瑪麗(Mary Emma Thames),兩人在1944年3月23日,一起踩單車出門採花,期間曾經過喬治家,並停下來向喬治和他妹妹凱薩琳(Katherine)詢問哪裡可以採花,其後就此失蹤,再次被發現時已成兩具冰冷遺體,兩人頭部都遭到鈍器毆打,有四、五片頭蓋骨被敲下來,可見凶徒力道之大。

喬治被指控為兇手遭到逮捕,警方在沒有律師和證人陪同之下,盤問喬治,逮捕不到一小時,警方公布喬治承認所有罪行,稱其因為性侵未遂動殺機,並以此來解釋為何女孩的生殖器上發現輕微瘀傷。美國傳媒將喬治的全名報道出來,又大肆渲染他在學校打架、曾用刀劃傷一名女孩、曾威脅別人性命安全等,加上喬治的非裔身分,讓社區居民的情緒從悲痛轉為憤怒,他們要求法院盡快對喬治判刑,否則將會衝進監獄攻擊喬治,甚至揚言要對喬治的家人動用私刑,逼得喬治的家人連夜搬走,連喬治的最後一面都沒見到。1944年4月24日早上10點,由清一色白人組成的陪審團不到10分鐘內,就認定喬治殺了兩個女孩,被判坐電椅處死。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1944年6月16日,喬治坐上電椅,由於身高僅153厘米,體重40公斤,根本不符合電椅尺寸,最終他得坐在一本書上,才能碰到電椅的頭盔。刑犯的面罩對他而言也是過大,在首次通電後,面罩滑落,露出他驚慌恐懼、淚流滿面的樣子,最後他眼睜睜看著觀刑的民眾和行刑的警察,在4分鐘內痛苦死去,成為美國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而事發到行刑僅過了81天。

整件案件疑點重重,包括陪審團全由白人組成、沒有認罪書面記錄與審訊記錄、辯護律師沒有傳召任何證人,在審訊中沒有提問,其未提上訴原因是「這家人負擔不起訴訟費」等等。2013年,喬治81歲的妹妹及其他家人申請重新審判,並得到歷史學家、法律界人士等支持。2014年12月17日,法官表示當年審訊過程違憲,加上證據不足,最後撤銷喬治控罪,70年後,終於還給喬治一個清白,但已經彌補不了兩個家庭的遺憾。

【田納西州納什維爾(Nashville),美聯社】田納西州(Tennessee)最高法院周三暫時阻止一項下級法院的命令,該命令原允許媒體記者觀看更多州政府執行的死刑過程。

這項裁決恢復了舊有程序,適用於原定於5月21日對東尼卡路瑟斯(Tony Carruthers)執行的死刑,並將在持續進行的上訴期間維持不變。該項擴大觀看範圍的命令,此前從未在任何死刑執行中生效。

檔案圖片:1999年10月13日,田納西州納什維爾(Nashville)河灣最高設防監獄(Riverbend Maximum Security Institution)典獄長歷奇貝爾(Ricky Bell),帶領參觀監獄的死刑執行室。(美聯社圖片/Mark Humphrey,檔案照) AP圖片

檔案圖片:1999年10月13日,田納西州納什維爾(Nashville)河灣最高設防監獄(Riverbend Maximum Security Institution)典獄長歷奇貝爾(Ricky Bell),帶領參觀監獄的死刑執行室。(美聯社圖片/Mark Humphrey,檔案照) AP圖片

1月,納什維爾(Nashville)一名法官曾發出臨時禁制令,支持包括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在內的新聞機構聯盟。該聯盟提出訴訟,聲稱州政府的死刑執行程序違憲地限制了全面而準確的報導。

該名法官曾下令,在注射死刑期間,官方證人室的窗簾應提早拉開,讓證人可觀察囚犯被綁在擔架上,以及靜脈注射(IV)插入的整個過程。根據法官的裁決,窗簾亦須保持開放更長時間,直至宣布死亡為止。

法官亦裁定,為保護執行小組成員的身份,他們必須穿著一次性防護服,覆蓋其日常工作制服、身份證件及頭髮,並須獲提供口罩以進一步遮掩身份。

州檢察長辦公室在上訴期間,曾爭辯應阻止新規定生效,並指出提出訴訟的媒體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無權觀看死刑執行,更遑論觀看審判法院法官下令可觀看的額外環節。州政府亦聲稱,該項擴大媒體觀看範圍的命令,大幅增加暴露執行小組成員身份的風險,引入「未經測試」的程序,並依賴對州法規的錯誤分析。

媒體機構的律師則反駁指,阻止擴大觀看範圍,將剝奪公眾獲取有關即將執行死刑的寶貴資訊。他們表示,媒體擁有憲法和法定權利,可觀察整個死刑執行過程,而穿戴個人防護裝備(PPE)將可保護執行小組的身份。

該命令恢復了以往死刑執行的程序,即媒體成員只能在死囚已被綁在擔架上並接駁靜脈注射管後,才開始觀看過程。證人亦不知道注射的確切開始時間,而執行注射的人員則身處另一房間。

該程序指出,在注射生理鹽水和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後,小組組長會向典獄長發出信號,隨即開始五分鐘等候期。該等候期結束後,百葉窗會關閉,攝像機亦會關閉,然後醫生會進入判斷該人是否已死亡。若確定已死亡,典獄長會透過對講系統宣布判決已執行,並指示證人離開。

攝像機和閉路電視由執行小組觀看,而非媒體記者。

除美聯社外,該媒體聯盟還包括甘尼特公司(Gannett Co., Inc.)、納什維爾公共媒體公司(Nashville Public Media, Inc.)、納什維爾公共電台(Nashville Public Radio)、斯克里普斯媒體公司(Scripps Media, Inc.)、六河媒體有限責任公司(Six Rivers Media, LLC)及特格納公司(TEGNA INC.)。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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