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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合夥做微商 一塊賣葯一同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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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合夥做微商 一塊賣葯一同受審

2019年06月05日 00:13

(原標題:離婚夫妻合夥做微商 一塊賣葯一同受審)

40多歲的魏某和張某本是夫妻,後二人「離婚不離家」,共同租住在房山某村的房屋內做起了「微商」,他們賣的不是食品、化妝品,而是從微信群里收來的藥物。6月4日,北京房山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檢方指控,2018年8月至11月間,魏某和前夫張某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收購藥品,後加價銷售,從中獲利。2018年11月14日,北京房山食品監督管理局與房山公安分局在魏某和張某駕駛的車輛中查獲非法經營藥品99種。經鑒定,查獲藥品市場價4.9萬餘元,並查明二人還通過物流向3人銷售藥品共7萬餘元,後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二人提起公訴。

面對指控,魏某表示認罪認罰,她說葯都是從微信群里收的,「我們有一個微信群,裏面有很多賣葯的,都是老頭老太太用醫保卡在醫院開的。」其中大部分都是些常用藥,是市場價的1-2折左右。而賣出去的葯也常低於不用醫保的市場價。

庭上魏某保證:「藥品都是真的!沒有害人。」

法官反問:「你怎麼保證?!」

魏某:「快過期的,我們都是拿回家給爸媽和親戚吃。」

法官:「給家人吃了!你們就不怕出問題?就對國家醫保就沒有危害了嗎?」

魏某:「好像有......」

魏某表示,在他們老家村裡,很多朋友都在倒賣藥品。「就是他們拉我入行的。」其中有幾個人直接在醫院門口蹲守收葯,攢個三五天再拿去天津賣。

而張某辯稱,他和魏某是不同的方式進貨,他是事先印製了很多收葯的小卡片,留下聯繫方式,然後在各個小區里發放,讓有意願賣葯的人主動與其聯繫,之後再駕車去收葯,「都是一群老頭來太太賣葯給我,他們用醫保,挺便宜的。」而收回來的葯一部分他自己吃,另一部分用於售賣。

檢方認為,魏某和張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藥品,情節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後法官宣佈休庭,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來源: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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