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已觸發無數大規模示威抗議暴力行動,有現場消息稱,警方昨晚行動,拘捕的44人,其中一位是身為民主黨黨員的林浩揚,他也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觀察員。
現場消息指,警方昨晚報執行清場行動,準備拘捕現場不願離開人士時,林浩揚才施施然拿出觀察員的證件,而其背包也被發現有黑衣。被問及他為何進行觀察時不通知警方,及沒有站在示威人士以外的中間的位置時,林浩揚都「口啞啞」,沒有作答。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接受查詢時證實,知道林浩揚被捕,正了解發生何事。涂謹申表示,曾於周六接獲林浩揚訊息:「小弟兩度去信監警會主席/秘書長。雖然監警會功能有限。我多次要求會方派出委員/觀察員,今天她都沒有派出,但我申明我會自發在現場觀察警方行動。在此告知你。」
林浩揚(左)。
按監警會觀察員計劃資料顯示,根據《監警會條例》第4部,監警會可透過觀察員計劃加強其監察職能。在這計劃之下,監警會的成員和觀察員在預先安排或突擊的情況下,出席投訴警察課就須匯報投訴進行的會面及觀察證據收集工作。
監警會觀察員的角色是觀察和匯報。投訴人如認為有需要,可要求投訴警察課安排觀察員出席他與該課的會面。監警會將盡力安排觀察員到場。在觀察過程中收集到的所有資料均會保密。
按理林浩揚雖然可在突擊情況下,出席投訢警察課須匯報投訴進行的會面及觀察證據收集工作,但並非在示威行動,警隊執行職務時,在完全沒有通知情況下到現場,被拘捕時,才說自己是觀察員。
林浩揚曾經在2004至2011年任油尖旺區區議員,在2015年敗給西九新動力的鍾澤暉,目前是民主黨九龍西支部的司庫。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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