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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觀察員林浩揚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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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觀察員林浩揚被捕

2019年08月05日 12:42 最後更新:12:56

修訂《逃犯條例》已觸發無數大規模示威抗議暴力行動,有現場消息稱,警方昨晚行動,拘捕的44人,其中一位是身為民主黨黨員的林浩揚,他也是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觀察員。

現場消息指,警方昨晚報執行清場行動,準備拘捕現場不願離開人士時,林浩揚才施施然拿出觀察員的證件,而其背包也被發現有黑衣。被問及他為何進行觀察時不通知警方,及沒有站在示威人士以外的中間的位置時,林浩揚都「口啞啞」,沒有作答。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接受查詢時證實,知道林浩揚被捕,正了解發生何事。涂謹申表示,曾於周六接獲林浩揚訊息:「小弟兩度去信監警會主席/秘書長。雖然監警會功能有限。我多次要求會方派出委員/觀察員,今天她都沒有派出,但我申明我會自發在現場觀察警方行動。在此告知你。」

林浩揚(左)。

林浩揚(左)。

按監警會觀察員計劃資料顯示,根據《監警會條例》第4部,監警會可透過觀察員計劃加強其監察職能。在這計劃之下,監警會的成員和觀察員在預先安排或突擊的情況下,出席投訴警察課就須匯報投訴進行的會面及觀察證據收集工作。

監警會觀察員的角色是觀察和匯報。投訴人如認為有需要,可要求投訴警察課安排觀察員出席他與該課的會面。監警會將盡力安排觀察員到場。在觀察過程中收集到的所有資料均會保密。

按理林浩揚雖然可在突擊情況下,出席投訢警察課須匯報投訴進行的會面及觀察證據收集工作,但並非在示威行動,警隊執行職務時,在完全沒有通知情況下到現場,被拘捕時,才說自己是觀察員。

林浩揚曾經在2004至2011年任油尖旺區區議員,在2015年敗給西九新動力的鍾澤暉,目前是民主黨九龍西支部的司庫。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日下午旺角遊行結束後,有部分人士未按照不反對通知書所批准的路線,佔據彌敦道多條行車線,並遊行至尖沙咀天星碼頭,有人將尖沙咀天星碼頭五枝旗桿的國旗拆下,並丟入海中。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 上發帖大力譴責。

一面國旗懷疑被示威者丟落海。網上圖片

一面國旗懷疑被示威者丟落海。網上圖片

CY指此舉必將引起全國人民極大憤慨,他作出最強烈的譴責,並請全港市民提供資料,全力協助緝捕狂徒歸案。

CY發帖懸賞港幣100萬元。

CY發帖懸賞港幣100萬元。

CY後來再發帖,話懸賞港幣100萬元,任何公眾人士向警方提供線索,緝捕今天在天星碼頭將國旗丟入海中的狂徒,一經法庭定罪,可得此賞格。

他又倡議成立懸賞基金,指任何借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為名的狂徒侮辱國家、衝擊警察、破壞秩序,肆虐香港,必須繩之以法。他倡議成立懸賞基金,協助警方緝捕,詳情日後奉上。

另外,新民黨主席葉劉亦指將國旗疑被丟下海。此等無法無天的行為,不但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更是肆意侮辱國家尊嚴,予以強烈譴責。

100萬的賞金非常吸引。金牙大狀話,CY懸賞100萬有法律效力,等如合約法當中提出一個「要約」,如果有人做到懸賞內容的事情,即提供資料並令涉案人起訴定罪,就可獲得100萬 , 懸賞一出,CY不能反悔,否則就是違反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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