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大律師公會發信予會員,對831太子站發生的事件表態,大力批評警方,事後惹來反彈。
大律師公會在信中指,在過去的幾個月,有很多電視節目和錄像顯示,警察在驅散和逮補示威者時,使用過度的武力。包括在地鐵站內發射催淚彈,以肩膀的高度及近距離射擊人群。
大律師公會又指,在 8月31日晚上,在太子地鐵站的錄像片顯示,有防暴警察在沒有任何明顯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濫用胡椒噴霧劑或用警棍擊打在地鐵車廂內的乘客,隨後離開了車廂,並沒有逮捕任何人。
後來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現為私人執業資深大律師李紹強致函予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對方為何以逾千名成員的大律師公會名義,對社會議題發表言論,李紹強認為公會非政治專業團體,必須審慎和克制以遵守法治原則及精神。
後來又有私人執業大律師趙振寰發信給公會主席戴啟思,表達不滿,直指公會「未審先判」便發聲明譴責警方濫權。趙振寰指大律師公會是一個法律專業團體,在社會上擁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大律師公會對一些涉及政治議題發表聲明前,應先尊重公會各成員,向逾千名成員進行廣泛諮詢,最終堅持要以公會發表言論或聲明時,亦須向公眾交代,有關聲明內容並非獲公會每名成員的支持。
昨日(9月16日),退休法官黃汝榮以大律師身份,致函大律師公會主席,關於831太子站事件,由來自客觀及不同來源的錄像所見,指公會在9月3日所發表關於「警察濫用暴力」一文,對警隊不公平,個人並不認同。
黃汝榮2016年退休前曾出任暫委區域法院法官,他直言:「我不同意聲明中的言論,更不能準確和公正地代表我的立場。請注意,這封信也將轉發給我的同業」。
大律師公會當日發的聲明,顯有是一種政治表態,但以大律師公會名義發言,卻予人表述法律專業意見的感覺,故惹很不少大狀會員的反感。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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