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受挑釁因而襲擊他人並非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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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引發的風波目前仍未平息。近日有示威者疑以「私了」方式,襲擊不同政見人士。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
元朗中年漢遭人「私了」 (有線新聞截圖)
熊運信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私了」的動機在刑法而言並非抗辯理由,需視乎毆鬥情況可能涉及公眾地方毆鬥、普通襲擊、毆打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或傷人等罪行。
熊運信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不是抗辯理由。資料圖片
他又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而會否輕判則由法官視乎控罪案情而判斷。另外,他又指,若有10多人一同制服一名懷疑施襲者,或可能已超出合理程度。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