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10.1香港無變國殤 台灣卻有斷橋慘劇6人罹難

博客文章

10.1香港無變國殤 台灣卻有斷橋慘劇6人罹難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10.1香港無變國殤 台灣卻有斷橋慘劇6人罹難

2019年10月03日 15:30 最後更新:15:47

之前有傳聞指,台灣綠營很想看見香港在10.1國慶日,發生死亡事件, 證明一國兩制失敗,以後10.1便可以變成「國殤日」。結果,香港雖然真的發生槍擊事件,有中學生中槍,幸而經搶救後無生命危險。香港10.1無人死亡,但不幸地,台灣在10.1當天早上出現嚴重斷橋災難,最後導致6人死亡!

大橋斷開的一刻。資料圖片

大橋斷開的一刻。資料圖片

10月1日早上約9點半左右,台灣宜蘭縣蘇澳鎮南方澳第一漁港的跨海大橋倒塌,有運載油罐的車剛好行經,隨斷橋掉落水中,橋樑斷落也壓到下方3艘漁船,導致12人受傷,分別是行經橋上的油罐車司機、9名船員和2名遭纜繩割傷的海巡人員,但由於其中兩艘船船體變形,當天尚有6名外籍移民工被困,有待救援。意外也阻斷港口唯一出入口,造成約500艘原本躲颱風的漁船無法出入,連帶影響漁民生計。

大橋落水激起巨大浪花。資料圖片

大橋落水激起巨大浪花。資料圖片

台灣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受斷橋壓下影響的3艘漁船分別是「新台勝266號」、「新台勝366號」和「新台勝33號」,在「新台勝33號」事發當時共9名人員在船上,已經全數救出,包括6名菲律賓籍和3名印尼籍船員。

而「新台勝266號」有2名船員待救援、「新台勝366號」有4名船員待救援,6人分別有3位印尼籍及3位菲律賓籍。6名船員之所以仍未救出,是因為需要調度大噸數的吊車才能將船吊起,搜救人員才能進入船內救援。可惜,6名外籍船員最終失救,過去兩天先後証實全數罹難。

發生斷橋意外,外界關心橋樑的坍塌原因,交通部於今日公布2017年南方澳大橋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內容雖有提到護欄、路燈鏽蝕,並已執行改善。不過,報告未指出鋼索鏽蝕,也未建議改善。

港務公司表示,依規範跨橋檢測並未超過年限,依據「公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鋼結構橋樑檢測頻率2年一次,並未超過期限。不過,最新報導指出,傳聞工程顧問公司3年前曾發現橋樑已有鏽蝕狀況,且在檢測報告中提出狀況。台灣交通部表示,南方澳大橋還在鋼梁橋50年的橋齡內,且去年才進行檢修,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調查,運安會及宜蘭縣地檢署都已前往蒐證。

台灣同胞在10.1發生如此嚴重的慘劇,我們在香港隔岸看到,也感到難過,亦不想這種事情發生。有高人說,或許因為中國國運昌隆,令香港10.1無人死亡,令以後10.1不致於變成國殤日。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