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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退聯高手所為

政事

港大退聯高手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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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退聯高手所為

2015年02月15日 10:30 最後更新:11:47

港大學生會公民投票,結果200幾票之差退出學聯。學聯受到呢個重創後,下一波仲要面對嶺南大學學生會的公投,如果嶺大學生會都決定退聯,學聯八個學生會組織去其二,唔知有冇其他跟尾,成個學聯都散咗一半。

中大高級講師蔡子強就批評學聯現職領導無好積極做功夫拉票,導致到港大退聯成真。另外,媒體亦廣泛報道前學聯高層、現時民陣負責人陳倩瑩用粗口大罵退聯人士,結果俾「港大學生會退出學聯關注組」在投票最後階段貼上facebook。在在都顯示學聯無力回天,甚至激發咗港大退聯的情緒。

睇番港大退聯關注組專頁在FB上的貼文,都發覺佢哋進擊策略都有板有眼,搞出靚靚圖,顯示出學聯的理想同現實有幾大差距。又貼文引用魯迅的名句:「沒有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大力質疑學聯唔係「死到臨頭」,連提改革都唔想去提。

綜合成件事去睇,港大學生呢次退聯行動,都係高手所為,利用咗學聯依家領導層的弱點,在無鎂光燈照射下,在唔係威威水水的場合,要被動挨打,就無積極性做水磨功夫,結果就促成港大退聯成真。

成件事教訓大家,學聯在佔中係威係勢,因為那時係攻擊建制,但攻擊人容易,要防守就難,其實學聯本身都係一個建制,俾對手睇到呢個弱點,倒反轉頭,學聯要做維護建制的工作,結果就一敗塗地。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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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船長判罪不同有原因

 

「南丫海難」肇事2名船長被控誤殺罪的案件,陪審團經過4日退庭商議後,終於裁定沉沒的南丫4號船長周志偉39項誤殺罪名不成立。而但撞了南丫4號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就誤殺罪名成立。兩名均須還柙侯判,將在獄中過年。

誤殺罪的定義,是嚴重疏忽導致他人死亡。誤殺和謀殺的主要分別在於犯罪意圖,謀殺要有意圖殺人或對他人構成嚴重身體傷害,誤殺不用有這些傷人意圖,只要是嚴重疏忽導致他人死亡,便已足夠。

主審法官祈彥輝引導陪審團,指本案是一場嚴重災難,由很多因素造成,陪審團不須證明兩被告的疏忽是唯一或最重要的原因引致多人死亡,只須證明那是重要因素即可。

雖然無法得知陪審員對兩個船長判罪不同的真正原因,但審判時已露端倪。

第一是海事專家供稱海泰號船長遇緊急事故,違反航行守則,轉呔時轉錯方向,轉了相反方向,是撞船的直接原因,被撞沉的南丫4號船長遇事時轉啱方向,但也避不開相撞。這是最關鍵因素。

第二是海泰號撞上南丫4號後,抽船離去,這加速了南丫4號入水下沉,而且沒有沉沒的海泰號更沒有留在現場協助救人。

基於上述事實,陪審團判海泰號船長誤殺罪沒有難度,較難決定是南丫4號船長是否嚴重疏忽要判誤殺。

南丫4號雷達不凖,令船長較難發現海泰號,加上船長遇事時轉對了方向,結果陪審團判他誤殺罪不成立,只判他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罪名成立。

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被判39項誤殺罪成立,將要面對長年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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