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風化案嚴重,「小鮮肉」也遭殃。
印度最近多宗女子被輪姦案引宗外界關注,連男子也不能倖免。一名孟買男子近日被輪姦,且涉案的4名男子是利用受害人在Instagram張貼的照片定位後找到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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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印度(India Today)今天引述孟買警方指出,一名22歲男子8日遭到4名男子綁架,並在移動的車輛中輪姦他3個小時,之後把受害人丟棄路邊。
印度發生男子被性侵案。設計圖片
警方表示,已根據印度刑法第377條非自然性行為罪責立案,且拘捕4名分別21歲、22歲、23歲疑犯,其中一名疑犯未成年,被送往兒童管教所(child remand home)。
根據偵辦此案的孟買警察局VB Nagar分局資深警官波寇(Madhuri Pokle)透露,這4名疑犯曾在社交軟體Instagram追蹤受害人,並發現受害人8日在孟買中部一間餐廳上傳自拍照後,使用餐廳的詳細訊息來鎖定這名受害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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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寇說,當4名疑犯抵達餐廳後,和受害人搭訕,並稱他們是受害人在Instagram的忠實粉絲,還邀請受害人一起去騎單車,當受害人與4名疑犯騎單車約20分鐘後,抵達孟買機場附近一間酒店,4名疑犯強迫受害人搭上一輛車,駛離後在車上輪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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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被輪姦3個小時後,於9日凌晨被丟棄在馬路旁,受害人打電話向父母求救,父母偕受害人報案,當天稍晚,警方把4名疑犯拘捕到案。波寇說,全案正在調查中,警方也正在等候醫院的報告。
32歲無業男涉於兩年前與已婚女網友初次見面時,在紅磡家維邨後樓梯強姦女網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沒向事主支付援交「肉金」,屬處理不當,但事主主動,被告不是強姦。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明(12月11日)將退庭商議。
被告盧彥銘(32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涉於2023年10月30日於紅磡家維邨家義樓1樓樓梯間強姦X。案件由3女4男陪審團連同法官張慧玲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有關毒品的罪行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的X (案發時30歲),早前透過視像供稱,當天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好,遂應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她指,見面後被告拖她手、攬腰及輕吻她,她雖感錯愕但沒阻止。她稱,被告提出先在後樓梯「smoke嘢」,惟被告在該處強吻她,其後更強姦她,她反抗不果。被告其後稱「返去拎大麻」並離開,她則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並報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沒有爭議的是X和被告的確在案發地點發生性行爲,關鍵在於當時X是否同意,被告是否知道X不同意,或罔顧X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交。X承認,在案發前和被告有親暱行爲,但縱使有親暱行爲,也不代表X在事發當刻願意性交。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並約見一位女子「援交」,而發生性行爲後,聞到私處有異味,他有些不開心及害怕,認爲X「有性病都出來做」,離開時沒向X支付「肉金」500元,是他處理不當。辯方指,X在交友程序上的帳戶名稱是「做你一日的出租女友」,兩人講價後同意以500元金額交易。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顯示,X和被告一見面就和被告「攬攬錫錫」,上身傾前,非常主動。而警方拘捕被告搜身時,並沒發現大麻,「smoke嘢」是X編造。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向陪審員作出指引,並將於明繼續,陪審團預計明早上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36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