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羅冠聰:性格不合帶來傷害 與袁嘉蔚拍拖5年告一段落

政事

羅冠聰:性格不合帶來傷害 與袁嘉蔚拍拖5年告一段落
政事

政事

羅冠聰:性格不合帶來傷害 與袁嘉蔚拍拖5年告一段落

2019年12月23日 23:01 最後更新:23:01

情已逝~

8月已赴美國耶魯大學讀碩士的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Nathan),在社交網站facebook宣布與候任區議員袁嘉蔚(Tiffany)結束5年感情關係。

羅冠聰。袁嘉蔚Facebook圖片

羅冠聰。袁嘉蔚Facebook圖片

時任學聯常委、嶺南大學學生會主席羅冠聰2014年活躍於佔領運動期間,與袁嘉蔚熱戀。5年過去,羅冠聰就透露「在這幾年間的風風雨雨,我們相互的扶持和愛護,都讓我們與香港一起渡過了艱難而又壯闊的歲月。我們因認識而結緣,也因認識而分開。」

羅冠聰明言,過去幾個月,雙方真切的感受到性格不合所帶來的傷害,也因此更讓彼此了解,情感的出路不必然是僵持著無法彌補的落差,更可能是有讓對方在感到困擾時分離的胸襟。

羅冠聰(左)與袁嘉蔚(右)結束5年感情。袁嘉蔚Facebook圖片

羅冠聰(左)與袁嘉蔚(右)結束5年感情。袁嘉蔚Facebook圖片

羅冠聰直言,有一段時間他都無法形容我的痛楚和憂傷,但我也意識到這很可能是無法避免的結果,「很感謝嘉蔚在過去幾年的照顧和互諒,讓我有著人生永誌難忘的五年,與香港人共同成長,讓我們對香港的愛紮根於鮮花盛開的土壤上。」

而袁嘉蔚亦轉發帖文,寫道「感激五年相伴,難關處處而一同成長,未來日子要好好各自飛翔。謝謝你。」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