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爆發不明肺炎,港府為免沙士事件重演,處理武漢肺炎個案時,都採取迅速的應變方式,計劃明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並修訂有關附屬法例,令當局可以隔離及禁止患者出境。
政府發言人表示,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 納入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將提高本港加強監測的能力,對本港預防及控制傳染病非常重要。
高鐵站加強預防肺炎措施。
法例生效後,當局可禁止患有指明疾病的人及與患者有接觸的人離開香港。醫生如發現任何病人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並曾於病發前14天內到訪武漢市,應通報衞生防護中心作一步調查。
政府嚴陣以待是好事,不過反對派照例反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就質疑,修例過於空洞,世界各地也有不同傳染病,若今日是武漢,他日是成都或剛果,如何隔離。他又質疑懷疑染病者及和他有接觸人士,可能無端端被隔離一段時間。加上病床緊張,醫護人手短缺,再有流感高峰期,為何香港未有仿效台灣及澳門,強制要求從武漢前來的旅格填寫健康申報表,便要求立法。
不過高人話,郭家麒呢個「填寫健康申報表」的「高見」有多大效用,能否取代立法,的確令人懷疑。試想當年沙士時患上沙士的廣東教授,專門下來去廣華醫院求診,你叫他填申報表,你又估他會否申報自己身患重症?
記得在2003年沙士爆發初期,同樣是未能確定是何種疾病,如果只要求申報,而無法隔離或採取進一步的方式,限制患者與其他人接觸,相信傳播速度更高。正因為世界各地都會出現不同的傳染病,世界衛生組織便在2018年提出,在優先處理疾病名單中,加入「致病病原體不明的傳染病」。
口岸加強防疫檢查。
世衛當時把一些不明的傳染病名為「疾病X」,並為此作出定義,此病不僅對公共衛生構成風險,亦可能發展成疫症,並同時呼籲會員國,加強對「疾病X」的準備和應變工作。
不但是世衛,澳門在傳染病列表也加入了「其他冠狀病毒相關嚴重呼吸道感染」,即使未發現指明的傳染病,法例也賦予相關機構,可以要求強制隔離病患者。內地出現沙士之後,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亦加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範圍廣泛。
台灣則列明除了四款指明的傳染病之外:「第五類傳染病:指前四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可見為減低爆發大型傳染疫症產生的影響,世衛都以較寬鬆的定義,去針對未知的傳染病。畢竟人命關天,自然希望在疫情嚴重傳播之前,便獲得足夠的法定權力,進行隔離、調查等工作,減低社區爆發疫症的風險。以郭家麒那種事事要限制政府權力的心態去對付新型傳染病,隨時搞到疫症大爆發,自己攞嚟衰。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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