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呼吸內科專科醫生兼名譽臨床教授曾華德醫生是藝人曾華倩的哥哥,他在2020年2月2日發信講武漢肺炎,在網上引發廣泛討論。信內解釋如何才會感染到武漢肺炎,呼籲大家對疫情保持勇敢、頭腦清醒並持積極態度,疾病的爆發,將因良好的社會衛生狀況和早期醫療管理(診斷,隔離和管理)而停止。
曾華倩(左)和胞兄曾華德醫生(右)
曾華德是著名呼吸系統科醫生。胞弟曾華廣,是皮膚科醫生,胞妹是藝人曾華倩。曾華德醫生曾任香港胸肺基金會主席,現為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內科學系教授,公開信的中文譯本如下:
親愛的所有人,
在香港,這種武漢肺炎引起了很多恐慌。
大家應該保持警惕,應該對大局的變化,作出適當的反應,但也必須記住事實和現實。不能只是恐慌,擔心會感染到武漢肺炎。
你要是被感染到武漢肺炎,必須從已感染病毒的人那裡獲得武漢肺炎。 武漢肺炎患者在哪裡?這位會感染你的武漢肺炎患者需要事先從其他地方受到感染。武漢肺炎顯然已存在著人與人之間的傳播,但這似乎主要限於家庭圈子(即非常密切和持久的接觸)或從患者傳到醫護人員。在日本,有一宗旅遊巴司機被武漢患者感染的病例,但在其他國家或至少尚未報告這種人與人之間的感染情況。
香港共有14宗確診個案,而這些個案幾乎全部來自內地。我們似乎沒有以社區為基礎的感染鏈,即至少在香港內部尚未在人與人之間傳播。換句話說,至少在目前還沒有香港人在街頭、超級市場、餐廳、機場、辦公室裡受感染!因此,無需驚慌。現在顯然有很多政治恐慌和西方對此過程的操縱。讓我告訴你,流感每年在美國造成40,000人死亡!到目前為止,武漢市肺炎的死亡率僅為2%,請上帝保持這種狀態。
在病者進入診所之前,我們已對他們進行了所有檢查,在診所中戴口罩並經常洗手,只是因為我們是謹慎的人。我希望我們的努力將可令病者、員工和家人更加有信心。
我附上一些寫得很好、很重要的簡單指示,是加拿大卑詩省疾病控制中心(BCCDC)的指示:
1.防止感染冠狀病毒的最重要措施是定期洗手並避免觸摸臉部。
2.冠狀病毒不是通過皮膚進入的,這種病毒是通過深深吸入人體肺部的大飛沫散發的。
3.在人的肺部深處才會發現冠狀病毒的受體(receptor),一個人必須吸入足夠的病毒,使其實際上可以與肺深處的那些受體結合。
4.冠狀病毒不是通過空氣傳播的,病毒是通過較大的飛沫傳播的,這些飛沫會在打噴嚏後迅速掉落到空中。
5.冠狀病毒不是人們可以通過隨意接觸而受感染的,如果一個人在不掩蓋的情況下咳嗽或打噴嚏,則該人必須與某人非常接近(兩米之內)才能吸入這些飛沫。
6.打噴嚏後,水滴可能掉落到地面上,一個人可以用手觸摸它們。在這種情況下,傳播的風險很低,因為這些液滴必須足夠大量才能進入人體肺部的受體。
7.如果一個人用手觸摸了上面有冠狀病毒飛沫的東西,只要他們在觸摸臉部或嘴巴之前先清潔手,就沒有將這種病毒傳染到體內的風險。
8.病人應戴口罩,以防止傳染給他人。口罩將可防止病人的飛沫傳播出去。
9.當一個人沒有生病時,在社區戴口罩可能不太有效。口罩可能會使人產生錯誤的安全感,並且可能會增加觸摸自己的臉部、調整口罩的次數。
10.咳嗽時要掩住嘴巴,以免傳播給他人。如果你自己生病了,請遠離他人。提前聯繫您的醫療保健提供者,以便可以對你進行安全評估。
我希望我們所有人都對這次疫情保持勇敢,頭腦清醒並持積極態度。就像所有病毒爆發一樣,在香港,我們每年都會發生兩次病毒爆發,甚至是沙士或可怕的伊波拉病毒(殺死40%的患者),這種疾病爆發將因良好的社會衛生狀況和早期醫療管理(診斷,隔離和管理)而停止。
保持安好
親切的問候
曾華德
香港大學呼吸內科專科醫生兼名譽臨床教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在黎智英案逾百天的庭審中,披露了黎智英與「重光團隊」或稱為「攬炒團隊」(SWHK)之間的關係,如何構成勾結。
另外黎智英作為《壹傳媒》老闆,又如何利用《蘋果》多個平台,鼓勵市民參與2019年反修例示威遊行,並通過向《蘋果》高層下達編採指示,令抗爭得以持續;又於2020年5月開英文版作為向國際爭取對《蘋果》的「政治保護」,並爭取外國制裁中港;另黎又於《蘋果》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及直播訪談節目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並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重光團隊」兩名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控方指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的協議最早於2019年 8 月成立,即「G20 X 攬炒團隊」登報活動,最遲則於2020年1月,陳梓華等人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
控方指,律師助理陳梓華2019年透過李柱銘接觸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陳向黎尋求財政協助,資助在「G20」峰會時在全球報章登廣告,呼籲外國向中國施壓。黎其後墊支陳500萬元,陳聯絡「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要求李與劉祖迪成立「重光團隊」,建立勇武派領袖團隊;又提議資助一萬英鎊培養「攬炒巴」劉祖廸成為政治明星,建議對方「認識多啲枱底人」,以爭取國際認同,推動外國政府向中港實施制裁,團結議會、海外組織、街頭力量、「國際線」等不同板塊以達到「支爆」,並請求外國制裁中國。眾人曾在黎於台灣陽明山的寓所會面。
「重光團隊」其後亦加入「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控方指黎一直知悉、支持 SWHK 及 IPAC。控方又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沒叫陳梓華停止國際游說,又向陳提及《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等,鼓勵他們繼續按其指示行事。雖然黎智英與陳梓華曾6次會面,但黎堅稱不知「攬炒團隊」。
另控方指黎智英是《蘋果》掌舵人,擁有全面控制權。控方傳召3名《蘋果》高層作供,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他們口中指黎「一錘定音」、「鳥籠自主」,黎不同意,但承認曾就 3 件事「例外」,包括就陳方安生與彭斯會面的新聞,指示張劍虹「做到最大效果」;七一衝擊立法會,著陳沛敏「多做年輕人心聲」、「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而另一次則是不理《蘋果》高層反對,一意孤行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向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發信反對《香港國安法》。
控方又提及黎2020年5月推出《蘋果》英文版,「走向美國讀者」,希望吸引西方關注,為《蘋果》提供「政治保護」,因《蘋果》是一份反對派報紙;而黎指示英文版毋須持平報道,集中報導中國負面新聞,即「偏黃」立場;又下令挑選有關「抗爭、逆權、制裁、反中國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翻譯成英文,在英文版刊登。
控方又指黎透過刊於《蘋果》的專欄文章、個人Twitter帖文及直播訪談節目. 《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等多個平台,發佈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的文章及言論,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黎辯稱《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無再要求外國制裁,知悉「勾結外國勢力」為大罪,但承認無要求相關文章等下架,更同意自己在法例底線下「擦邊球」。
此外,控方指黎曾提供《蘋果》平台助在美國籌組「香港議會」的袁弓夷兩度播放影片。2020年5月袁弓夷聯絡黎,要求其讓他公開影片致函特朗普和蓬佩奧,促他們在香港駐紮聯合國維和部隊。黎庭上供稱自己沒牽涉製作,也沒看過影片,但其後又改口承認兩度借出拍攝場地及團隊給袁弓夷拍片,讓袁「開始摧毀中共的使命」,促特朗普對中港實施制裁;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黎亦沒下令《蘋果》把袁弓夷的影片下架,即明知而違法發布煽動刊物。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指,控方指控161 篇《蘋果》刊物涉煽動,指那僅佔案發期間0.39%的內容,不足以推論為串謀,又指除非文章嚴重削弱政府威信,否則難達到煽動門檻。但控方指黎用《蘋果》作為發布煽動物品的平台,涉及控罪期間有48000篇文章;法官亦指辯方玩數字遊戲無意義,控方只選擇其中161篇作例子給予法庭考慮,而法庭要處理串謀等指控,除161篇文章外,還有400條Twitter帖文、 大量社交平台對話內容、網絡節目等作考慮。
此外,控方又以書面陳詞列舉出20個例子證黎智英庭上供詞「不可信又不可靠」,要求法庭不要接納。控方舉例,黎自辯稱他不知「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IPAC和SWHK,但黎的說法已被庭上證供反駁;控方又指,黎知悉及關注「初選」,黎自辯供稱不關心,但黎與其「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證明黎積極參與及關注初選程序,認為黎對法庭說謊。
最後要由法庭裁決,是否接受控方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