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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寇自重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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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寇自重的災難

2020年04月23日 20:07 最後更新:20:17

香港發展到如今的局面,激進政治積重難返,與香港的傳統精英也有關係。從政府內的文官,到建制派的大黨,再到社會上的商界,這些精英本來是體制的核心,掌握了大量政治和社會資源。他們面對激進反對勢力的崛興,本來有很多機會可以全力抗擊,但他們並無採取應有的行動。歸因究底,源於兩種心態。

第一、膽小怕事。在前特首董建華2005年腳痛落台的時候,有一名政府高官議論此事時說,原來中央換特首是看民望,但如果香港玩民望政治的話,整個政治生態都會劇變。這名高官甚有遠見,看透了民望政治的關鍵,就是只做人民喜歡的事情,甚至乾脆不做事。
過去十多年,泛民主派逐漸蛻變成反對派,由理性地監察政府,變成為反對而反對,再蛻變至激進反對派,使用街頭暴力,同時癱瘓議會。政府內的文官面對此變局,有人以為和激進派玩玩利益交換就可以駕卸他們,更多人是害怕和他們辯駁對抗,以免成為打擊對象,影響自己民望。
民調機構操控了對高官的評分準則,那些敢於出來與激進反對派打仗的官員,民望不高,那些龜縮一角、不哼一聲的官員,民望反而較高。這些官員聲望的民調,促成一種「為官避事」的方程式,不做事民望就高。習主席近年說的「為官避事平生恥」,就是針對這類官員。最近這一批離任局長,當中有一個出名不作為,他佔據敏感職位,掌握大量資源,就連建制派私下也對他劣評如潮,最後阿爺也看不過眼,終至丟官收場。

第二、養寇自重。很多文官精英和建制大黨都看著民望做人,覺得民望高便可以升官發財或者連選連任,商界精英的想法並非如此,他們不是靠民望搵食,雖然都希望威威水水,但不會把民望放在第一位。然而,他們卻有一種買辦(Comprador)的心態。

香港過去百多年,都是一個買辦城市,英國人拿了香港之後,把香港由一個小漁村變成一個商業港,香港的高級華人成為幫助歐美國家與中國進行貿易的特殊經紀人階層。過百年的買辦式經濟活動,衍生了香港很特殊的文化。就算香港回歸了,商界仍有這種心態,在中外夾縫中間,兩頭皆吃,自得其樂。

但隨著中國越來越強大,除了國企、民企也來香港與本地商界競爭,本地商人隱隱然覺得,阿爺太強,他們會「無地容身」,所以,他們希望香港的反對派可以頂住阿爺的勢力,為他們爭取更大空間,讓他們可以繼續獨攬本地生意,繼續賺大錢。

香港的商界不是太多人讀熟中國歷史,其實他們這種行為,歷史上叫「養寇自重」或「養敵於外」,在中國幾千年歷史屢見不鮮。養寇自重通常是指一些鎮守邊關的戌邊大將,由於朝廷的軍餉不是那麼容易得到,如果一下子平定邊疆,盡殺犯邊外敵,朝廷覺得太平無事,朝廷就會少發軍餉。所以,這些戌邊大將對付外敵,一方面會收部份外敵支派作為自己的手下,讓他們自傷殘殺,另一方面又會打打停停,甚至刻意放生他們,讓他們不時擾亂邊疆,到時,又可以向朝廷告急,為取更多的糧餉,然後又殺一、兩個外族頭目,繼續向上邀功。

明末的大將李成梁(1526年-1615年)就是其中的經典,他鎮守遼東,抵禦女真族的進攻。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爺爺覺昌安和父親塔克世,李成梁與塔克世本來關係良好,但在一次明軍攻城時戰死。努爾哈赤就是憑著塔克世餘下的13套甲冑起家,他用了8年時間逐步統一建州鄰近部族。期間,李成梁不但坐視努爾哈赤的壯大,更支持努爾哈赤分化女真諸部,與女真打打停停。努爾哈赤起兵33年之後(1616年),努爾哈赤稱汗,建立後金,並於1618年對宣讀《七大恨》討明檄文,並發兵全力進攻明朝,最後於1644年由其子皇太極推翻明朝,建立清朝。

李成梁養寇自重,是明朝覆亡的其中一個關鍵。香港部份建制派也有這種養寇自重的心態,把反對派越養越大、越來越激,想借此制約阿爺,最後演變成去年的暴力反修例風暴,一發不可收拾。阿爺當然看到香港的問題,現時出手的其中一個方向,是要逐步扭轉建制派各有盤算、一盤散沙的傾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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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重建費時失事

 

大埔宏福苑災民善後處理,特別是長遠的安居問題,必須盡快解決,拖得越長,居民和社會受的損害就越大。

最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宏福苑「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業主徵集長遠安置問題的意見,主要詢問幾個選項。

第一、會否考慮接受政府購買業權。

此方案是政府出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拿了現金業主可以購買私人樓宇,也可以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此方案的最大好處就是靈活度高,業主選擇多,解決問題速度快。

第二、會否希望政府容許購買全新居屋或綠置居項目單位。

這也是第一選擇的相關項目,如果居民接受了政府的現金收購,能買新居屋就更加吸引。

第三,會否接受以樓換樓方式換取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單位。

業主可以和政府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一個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政府在文件中也表明,如果業主選擇樓換樓,就毋需向政府繳納差價,政府也不會向業主補付任何金錢。此方案的好處除了同樣有時間和選擇上的靈活度之外,業主也不必處理由於買賣樓宇所牽涉的大量繁瑣法律手續,可以快速上樓。

第四、原址重建。

即在宏福院災場原址清拆重建。按這個做法,政府要收購現有業主的全部業權,重新入則起樓。

第五、原區重建。

政府文件提到在大埔頌雅路西、毗鄰富蝶邨及富亨邨的一塊熟地上興建新屋苑,由於不用收購業權,加上該土地交通配套齊全,估計最快3年後在2029年就可以入伙。

宏福院居民眾多,在正常情況下,10個人有10種意見,自然也有人會支持原址重建,但是這個方案其實是最費時失事的方案,對居民未必有利,但是就會浪費大量公帑。

原址重建第一個問題就是觸景傷情。在出現這場重大火災之後,很多居民根本就不想回去原址居住,怕勾起災難的回憶。在照顧災民的情緒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其二是時間極長。由於政府要就宏福苑展開獨立調查,現有屋苑仍擁有大量涉及事件的證據,不能夠馬上清拆,首先要等調查完全塵埃落定之後,如果涉及法庭訴訟,甚至要包括所有訴訟結束,以及收齊所有業權之後,才開始清拆工作,重新興建樓宇。政府估計原址重建需要9至10年,這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

按人口普查資料,宏福苑居民37%是長者,34%是退休人士,高於香港平均水平。對長者而言,如果要等9至10年才可以重新覓得長遠居所,這是很大的煎熬。

第三是成本極高,有業界人士說原址重建需要清拆、重新設計招標和施工,再加上收回業權和制定補償方案,涉款可能高達75至95億元,當中還未包括居民需要等候9至10年期間的住屋需要,如果資助亦涉及巨額款項。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的捐助約29億元,相對於95億元原址重建費用,差額有66億元。如果原址重建涉及這麼龐大的公帑,除了考慮居民的意願,亦都要考慮社會資源,是否值得將錢花在一個沒有效率的方案上。

總體而言,政府處理宏福苑業主的長遠住屋安排,固然需要情理兼備,但亦都要綜合平衡不同居民的需要和社會資源的運用,當中原址重建似乎是最不可取的方案。由於已經有原區重建的方案,即使很喜歡在區內居住的居民,原區重建的方案,已能滿足到他們的需求。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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