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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衞健委上周五與港澳開會 建議加強5大領域 港府今天即宣布收緊限聚令

博客文章

國家衞健委上周五與港澳開會 建議加強5大領域 港府今天即宣布收緊限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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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衞健委上周五與港澳開會 建議加強5大領域 港府今天即宣布收緊限聚令

2020年07月27日 18:59 最後更新:19:02

本港疫情有失控迹象,今天新增145宗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其餘142宗為本地個案,還有60多宗初步確診,近一周每天都有逾百宗新增個案,公立醫院隔離病房房已到爆滿邊緣,甚至有報道指,部份確診病人須等待數天,才獲安排入院。港府今天宣布收緊限聚令,人數聚集上限由4 人減至2人,並全面禁止食肆堂食。

聞說中央對香港疫情甚為關注,覺得防控力度不夠。到今天(7月27日),中聯辦就直接開炮,以中聯辦發言人的名義發稿,話中央政府高度重視近期香港新冠肺炎疫情高發,高度關心香港同胞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將隨時應特區政府請求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中聯辦又不點名批評醫學會會長蔡堅等人的言論,話有人說「內地醫護人員無法以英文溝通」,指這些言論對內地同業充滿傲慢和偏見,無視廣大市民生命健康,為保護一己之私「製造政治區隔」。

表面上阿爺只係針對反對和內地合作的醫護組統及泛民人士,但不等如中央對特區的防疫工作很滿意。聞說中央認為特區政府防疫措施不夠果斷,礙於政治壓力,很多事情不敢做,有點畏首畏尾。

高人叫Ariel留意一下,早在上周五(7月24日),國家衛健委與港、澳特區政府召開會議,對香港疫情失控表示關注。

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余艷紅。

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余艷紅。

在當日的會議上,國家衞健委及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已跟港澳相關負責官員開會,當時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余艷紅提岀5點,包括: 1、建立高效決策指揮體系 ; 2、實施分區分級精準管控 ; 3、強化社區防控措施 ; 4、迅速提升核酸檢測能力 及5、強化公眾宣傳等幾方面。

國家衞健委表示,願意深化內地與港澳聯防聯控合作,加強技術交流和經驗分享,維護三地人民健康福祉。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介紹香港近期疫情發展形勢和防控策略。三地專家就「方艙醫院」建設和管理、核酸檢測、社區管控等議題深入研討。

按現實情況,澳門防疫成果良好,國家衞健委健康委黨組成員余艷紅提岀5方面有不足之處,明顯是針對香港的情況,有的放矢。就「方艙醫院」建設和管理、核酸檢測、社區管控等議題深入研討,也顯然在針對香港現存的問題。

三地開會後,政府開始強化社區防控措施,對高危社區實行全面檢測,當中慈雲山區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政府會為慈正邨及毗鄰有確診個案的屋邨住戶安排免費病毒檢測,政府這些新增檢測會委託私營機構進行。另外今天港府宣布加強限聚措施。

阿爺對香港疫情擴散極度關注,督促香港急起直追,彌補不足之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新型肺炎疫情嚴峻,政府宣布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4項新措施包括: 食肆全日禁止堂食、按「限聚令」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將由4人收緊至2人、不論在室內或室外的公眾地方都要戴口罩、體育處所及泳池須暫時關閉。

在新禁令下,公眾有一些疑問:

問: 「限聚令」人數由4人收緊至2人,回家探爸爸媽媽,聚集超過兩人可以嗎?

答: 「限聚令」針對「公眾地方」,私人地方不限,所以回家和爸媽在私人地方吃飯,沒有問題。

據政府解釋禁聚令網頁,羅列「減少聚集新規定的常見問題」時,講到甚麼是「公眾地方」?私人物業是否不會被界定為公眾地方?

政府指「公眾地方是指公眾人士可以不時進入的地方;如果某私人物業,容許公眾人士可不時進入,例如戲院、商鋪、食肆,該私人物業就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羣組聚集的規定亦會適用。相反,如果活動組織者已採取充分措施,在有關場所/地方實施有效的出入控制,防止公眾人士不時進入,有關場所/地方則不會被界定為公眾地方。」

家中不會「容許公眾人士可不時進入」,所以不是公眾地方。

據政府解釋禁聚令網頁,一同居住的家人一起外出,可獲豁免。

據政府解釋禁聚令網頁,一同居住的家人一起外出,可獲豁免。

問: 在最新「限聚令」下,三人一同行街犯例嗎? 一家四口出外購物會犯規嗎?

答: 在新例下超過兩人一起外出會觸犯「限聚令」,即三人相約一起行街會犯例。但同住的家人一起外出可獲豁免。

據政府解釋禁聚令網頁,「如果同行者是一同居住,他們的聚集均獲豁免。」

政府官員開記者會解釋新規定詳情。

政府官員開記者會解釋新規定詳情。

問: 在新例下不論在室內或室外的公眾地方都要戴口罩,在戶外除口罩食煙可以嗎?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吸煙不在新例豁免範圍內,呼籲市民趁機會戒煙,避免在公眾地方吸煙。

由於禁煙區範圍已包括辦公室等工作地方、室內公眾地方(例如私人大廈電梯大堂、後樓梯)及食肆,吸煙者只能在戶外抽煙或回家去抽。如今在室外必要戴口罩,食煙無得豁免,往後只有回家才可脫口罩吸煙。

問: 在街上脫口罩飲水、食藥犯法嗎?

答: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表示,如有合理辯解亦不受新例所限,包括飲食、食藥、因身體或精神上殘疾而不能戴口罩等。另外此規例不適用於未滿2歲的人士。

所以在戶外脫口罩飲水、食藥甚至食飯,皆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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