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美麗島事件,台灣警民衝突

內戰進入1948年,戰局對國民黨一方越發不利,11月,東北全境被共產黨軍隊佔據,徐蚌戰場上黃百韜兵團全軍覆沒;12月,黃維兵團被團團包圍,從徐州撤退的30萬軍隊亦是步履維艱。

蔣介石第三次宣佈下野前3天,也就是1949年1月18日,任命陳誠為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蔣經國為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5月19日,陳誠頒佈《台灣省戒嚴令》:自5月20日零時起在台灣省全境(含台灣本島、澎湖群島及其他附屬島嶼)實施戒嚴。戒嚴,這個臨時措施,在台灣總共「臨時」了38年又56天,是世界上持續時間最久的戒嚴。

敗走台灣謹防「共諜」滲透

《台灣省戒嚴令》頒佈後,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情勢持續惡化,被迫於12月遷台。跟隨國民黨政權一同來到台灣的還有一百多萬軍政人員和數十萬平民,當然也很可能混入大量「共諜」。提起「共諜」,蔣介石就痛心疾首,內戰中,國民黨內處處潛伏著「共諜」,軍政大事毫無機密可言,戰場上處處喪失先機陷於被動,最終一敗塗地。蔣介石帶領殘兵敗將撤到台灣後,第一要務就是謹防「共諜」滲透。

遷台後,警備總司令部將台灣省全境分為五個戒嚴區。台北市戒嚴區:以警備旅旅長任世桂兼任戒嚴司令,憲兵第四團團長曾佑民兼任副司令;北部戒嚴區:包括台北縣、新竹縣和基隆市、新竹市,以第六軍軍長戴朴兼任戒嚴司令;中南部戒嚴區:包括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和彰化市、嘉義市、屏東市,以第八十軍軍長唐守治兼任戒嚴司令;東部戒嚴區:包括花蓮縣、台東縣,以憲兵教導第一團團長歐廷昌兼任戒嚴司令。澎湖戒嚴區:包括澎湖群島全部,以馬公要塞司令李振清兼任戒嚴司令。1949年底,又陸續頒佈相關管制法令:《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懲治叛亂條例》等。

「戒嚴」之下,人民無結社、集會、請願、遊行的自由,不得組織新黨、創辦新報紙。軍方可以取締其認為“有礙軍事”的言論、新聞、雜誌、標語及其他出版物,軍事法庭可以審判所謂“匪諜”、“叛亂”罪等等。台灣當局一句「戒嚴」,從此限制了人民生活的自由和民主權利,並藉此鎮壓民眾的反抗。

為了防止「共諜」進入政府,1949年7月9日,台灣省政府開始全面實行省政府員工的連坐保證制度,未有保證人具保者不予僱用。從公務人員開始,該制度逐步擴及到台灣社會幾乎所有公私機構單位,成為戒嚴時期遍及台灣絕大多數人口的基本政治審查制度。

檢舉「共諜」獎賞高達20萬

信局支部、士林熱帶醫學研究所支部、雙園支部、和尚州支部及第一至第五之台北街頭支部等等。不過,從現在的資料看,除台北市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有較嚴密的組織之外,其餘支部並不真實存在,最多也僅以讀書會形式存在,宣傳左翼思想而已。

1949年10月,共產黨員郭琇琮以讀書會等形式擴充委員會,並將台灣省地圖與《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工作報告書》等資料,交給共產黨員林秋興帶回大陸。不久,林秋興在基隆被捕,國民黨按圖索驥,迅速逮捕了郭琇琮等重要幹部。台北市工作委員會遭台灣保密局破獲後,台灣政府即舉行未公開之審判,初判將讀書會成員中涉案情節重大的郭琇琮、吳思漢、謝涌鏡等十人判處死刑。

1950年9月21日,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將所謂“匪台北市工作委員會叛亂案“的判決書呈報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最後定奪。為了殺一儆百,蔣經國決定將初判12年的劉永福、蔡炳、李東益三人與無期徒刑的謝桂林改為死刑,蘇友鵬、吳振壽十幾人均加重刑期。今日看來,這些所謂的「共諜」絕大多數是冤枉的,如蘇友鵬不過是閱讀《狂人日記》、吳振壽則只是幫李東益修理收音機。

在貧窮的年代,台灣人均月薪是200元,而檢舉「共諜」的獎賞卻常高達20萬元,大量冤假錯案便應運而生。一位中學英語老師,因為思想“左傾”而被監禁了17年。據說,罪證之一是他有一本《湯姆歷險記》,作者是馬克?吐溫,和馬克思有關係,都姓“馬”。今天為人們熟知的作家柏楊、李敖、陳映真,都曾在戒嚴年代被捕入獄,知識分子、進步青年是當年“白色恐怖”嚴厲打擊的主要對象,他們紛紛成了“政治犯”、“思想犯”。

龍應台引述了一組數據:僅20世紀50年代,國民黨當局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有29407件,受難人大概有14萬人。當時所謂的「共諜」里,真正的共產黨人只是極少數。

930餘首歌曲遭禁

據台灣作家廖信忠回憶:80年代初,台灣小學教育的課程還保留著「保密防諜」教材。教材裏面有許多的小故事,不外乎受不了美色誘惑、食物誘惑或金錢誘惑就出賣了機密和情報等。小朋友哪懂得那麼多大人的世界啊!只有每次在保密防諜的演講比賽上,最後總是要加一句“小心匪諜(音拉長),就在你身邊(加重語氣)”,然後再重複一次。

在戒嚴時期,不但要嚴防「共諜」滲透,更要防備對岸的思想,不僅是書籍,音樂也被政治審查。當時,國民黨當局實施歌曲審查制度,未通過的歌曲要修改到合格才可以出版。審查歌曲每周一次,1979年到1987年共審查了320期,930餘首歌曲遭禁。

歌曲被禁的理由不一而足,有的被認為是意淫、文詞輕佻、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的「靡靡之音」,有的則被認為是為“匪”宣傳、隱含政治暗示等。“我的熱情,啊,好像一把火……”這首後來熱到大陸的《熱情的沙漠》被禁的理由是,當局認為歌中的“啊”太淫穢,容易讓人產生性幻想。鄧麗君的《何日君再來》被禁有幾種說法,其中最可笑的是被引申為期待八路軍來,是“為匪宣傳的左傾歌曲”。早期台灣流行歌后姚蘇蓉被禁的歌曲高達八九十首,她的代表作《今夜不回家》,因為“家”被認為代表大陸,而“不回家”違反了“反攻大陸”政策,所以被禁。齊豫的《橄欖樹》、羅大佑的《鹿港小鎮》也曾被禁或被要求修改歌詞,台灣民眾多能哼唱的閩南語歌曲都曾被列為禁歌。《四季紅》因為影射紅軍,被迫改成《四季謠》。《燒肉粽》、《補破網》等因為當局認為歌詞暗指政府無能,導致民眾生活困苦而遭禁。還有一首民歌《捉泥鰍》,原本歌詞是“小毛的哥哥,帶他去捉泥鰍”,因為“小毛”被聯想成了毛澤東,硬生生地被改成了“小牛”。

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

1975年,蔣介石撒手人寰,台灣這個由他帶領的200萬軍政人員幻化出來的「國家」頓時失去了精神依託,為“反攻大陸”而生的這台機器失去了操控者。1979年1月,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同時中止對台灣的外交關係,台灣當局再遭打擊。這年世界人權日,發生了“高雄事件”,演講者把數千名民眾情緒煽動到高度興奮狀態,“群眾備有火炬、鐵條和化學品”,《美麗島》雜誌總經理施明德,爬到載著擴音器的卡車頂上,領導一群年輕人前進,奉令“打不還手”的憲兵,隔街站成一線。暴亂持續到半夜,軍隊才動用催淚瓦斯,驅散民眾。當天夜裏,共有183名警員、92名示威群眾受了傷。

第二天上午,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上,與會人士對於高雄暴亂大為震撼。蔣經國也慌了。考慮幾天之後,他批准逮捕美麗島集團首要分子,同時把《美麗島》及溫和的《八十年代》統統停刊,被逮捕的黨外人士中就有“省議員”林義雄。

話回家,沒人接聽,於是她叫田秋堇拿鑰匙回去看看。田秋堇回到林宅後,見大門鎖著。開門進去後赫然發現滿身鮮血的林奐均蜷曲在床上,氣若遊絲。田秋堇沖往地下室查看,還未下樓梯即看見林游阿妹躺卧在樓梯轉彎台階上,血流滿地。

慘案發生後立即震驚當局高層,蔣經國當天即下令立刻保釋林義雄處理善後。而林義雄夫婦二人此刻均不知家中遭逢劇變。後來林義雄察覺四周友人的氣氛不對,遂不斷追問,康寧祥只得告訴他,林家人已遭人殺害。林義雄立刻痛哭失聲,凄厲地喊叫。台灣輿論均以「人神共憤」表達對此事件的感受,並呼籲當局應儘速將凶手緝拿歸案,昭信天下。在各界的期盼下,警方動員龐大人力物力,擴大偵查工作,並宣佈掌握了具體線索,有信心破案。然而事實上,命案現場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線索,財物未有絲毫損失。凶手泯滅人性,下此毒手,犯罪動機與一般劫財情殺明顯不同。此後案情膠著不前,歷經數位“行政首長”均一無所獲,成為懸案。

由於林義雄的反對運動政治背景,以及凶案發生在「二二八」這個特殊的日子,許多反對派人士深信此案為國民黨當局所為,目的在嚇阻反對派人士。無論真相如何,林宅血案激起了反對派人士對當局的強烈恨意,許多反對派人士堅信林宅血案本質上為政治屠殺。

林宅血案的第二年,又發生了陳文成命案。美國華裔學者陳文成於1981年7月從美國回台探親,因為曾在海外向《美麗島》雜誌捐款,而被台北警備總部約談,隔天后被發現陳屍在台大圖書館旁。國民黨當局起初說他是「畏罪自殺」,但陳文成實在沒什麼自殺理由。而過去只要國民黨一說是“自殺”,民眾久而久之已經培養出一種敏感——這其中肯定有什麼貓膩。因為陳文成是美國公民,因此驚動美國國會,美方派了陳文成的同事及驗屍官來台。一切都指向陳是生前遭凌虐並灌毒致死。一般認為是警備總部所為,但結果還是不了了之,凶手也沒找到,政府也沒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

一個政權不能永遠端著槍

隨著台灣民眾民主意識的不斷覺醒,自六十年代末以來,台灣島內要求國民黨當局解除「戒嚴令」的呼聲從未間斷,一些非國民黨籍政治人士利用官方“立法院”、“議會”等場所,不斷發出呼籲和抗議,但台灣當局卻一再以“反共”為借口,堅持「戒嚴」不變。但一個政權不可能永遠端著槍。

進入八十年代,蔣經國已經開始考慮結束「戒嚴」。但是,“黨內一些保守勢力,包括一些大佬,他們認為時機還不成熟,認為這個決定會引起很大的衝擊。” 面對“解嚴”可能導致的社會失序,蔣經國也有過考慮。

當時,台灣的現代化建設已經到了一定程度,蔣經國晚年已經看得很清楚了,戒嚴這個體制絕對不能夠再維持了,這個對於台灣的發展是非常不利,最終對於中國國民黨的發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蔣經國時代的國民黨秘書長李煥透露,蔣經國曾對他坦言心中有改革國民黨、解除戒嚴與開放中國大陸探親三大願望,堅持推動解嚴,不完全是被逼無奈。蔣經國在解嚴前曾經講過一句非常重要的話:由於時代在變,潮流在變,環境在變,所以才決定解嚴。

時任蔣經國英文秘書的馬英九還提供這樣的一個細節,因為馬英九是在哈佛讀法律的,對於法律比較熟悉。蔣經國開始考慮要解除戒嚴時,特地問馬英九,「戒嚴」這個詞在英文是怎麼講的,馬英九就把這個詞無論是在英文,還是其他外文里的意思告訴他,其實翻譯成中文的話,就是軍事管制。蔣經國原來不太注意這方面的細節,他明白這個詞在國際上通行的含義是“軍事管制”時,他覺得台灣沒有軍事管制,既然沒有軍事管制,為什麼我們還要維持這樣一種戒嚴?

1986年3月,時任「檢查部長」的錢復曾到中山樓和蔣經國談了一小時,向蔣經國彙報說:“美國政府將對友邦的人權狀況認真檢視,如不理想則不能獲得軍售。” 由於台灣當時在幾年內發生了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和江南案等十分惡劣的案件,在國際上的形象很壞,這些案件基本上都有情治機關濫權的事實,而情治機關之所以能如此,全是所謂“戒嚴時期”在作祟。

錢復具體請求蔣經國結束「戒嚴」以改善台灣在國際上的形象。“這一段話,我說了約半小時,蔣經國很慈祥地聽沒有打斷我”,聽完錢復的彙報,蔣經國回答說:“我曉得你在這個問題上受了許多委屈,我要告訴你,這個問題我也想了很久,不能做,做了會動搖國本的。”四天後,蔣經國又要錢復將四天前報告重談,不過他聽完後還是那句話:“會動搖國本。”

話:「父親要我告訴你,他想了很久,認為還是君復的意見對。」三周後,蔣經國會晤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葛蘭姆夫人,直截了當地表示將很快終結此項緊急命令。

1987年7月14日,台灣地區領導人蔣經國頒佈「總統令」,宣告自同年7月15日零時起解除在台灣本島、澎湖與其他附屬島嶼實施的戒嚴令,在台灣實施達38年的戒嚴令自此走入歷史,至今整整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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