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話北京透過中間人向泛民議員開價1億或3億買票, 叫他們轉軚支持政改,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高調反駁後,長毛梁國雄昨日再話,確曾有人向他開價1億元買票,更稱近日甚至有人謠傳他已收錢轉軚咁話。
長毛昨日出席電台節目後稱,早前有人接觸他,開1億元希望他支持政改,他說:「佢老闆想要一票就同我傾,我話你以後唔好搵我,我亦都唔會聽你講乜嘢。」睇《蘋果日報》,長毛回覆蘋果查詢時再透露,他依稀記得開價買票一事發生於數月前,當時該名自稱其老闆在內地做生意的人士主動約見他,見面時即提出買票,他當場拒絕後,該人亦隨即離開。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若果向議員開價買票的指控屬實,利誘一方已觸犯《防賄條例》第4 條的「賄賂罪」,極之嚴重。不過梁回應時話他不會舉報,因為反正事件難以追查,「冇乜可以搞」。
當日報導話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提到,有議員向他說有人用1億利誘他轉軚支持政改。如今長毛出來認頭,話的確有人接觸他。但這個接觸人是誰?長毛話「 自稱其老闆在內地做生意的人士」,這人的「老闆」是誰,長毛有無問清楚? 有就應該公開。
「自稱其老闆在內地做生意的人士」,是否真是有其事都令人懷疑, 即使真是有此人,即使他真是有個個老闆在內地做生意,怎麼知道佢老闆不是外資公司?怎知不是有個外國公司提出這個講法唱衰北京想影響投票呢?如此證據,如何可以令人入信。
這種以訛傳訛的小道消息,寫段八卦新聞都嫌多,怎能大字標題,當正事實去報道?如此疑似假新聞的報道,客觀上影響著民意,動員更多人出來抗議,影響著議員的投票,若然有真料,長毛應該去廉署舉報,不要只是說說就算。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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