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講到香港有政治狂熱症,其實染上此症狀對現實世界有認知障礙,例如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想偷渡去台灣,結果被中國海警在果洲群島拘捕,直接「送中」,就完全不懂衡量偷渡的風險。
政治狂熱症最典型的表徵是民粹政治,發作時可以是一場政治運動,也可以是一場選舉。近年西方國家的選舉全面民粹化,以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為例,在選舉之後,位於休斯頓的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發表研究報告,指出選舉時,選民的情緒,與強逼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的症狀十分類似。研究發現在選舉高峰期間,選民沉迷於各自支持的候選人,出現狂燥症症狀,他們不斷地看手機,搜尋他們喜愛的選舉資料,已去到極不正常的程度。
佛洛伊德的《群體心理和自我的分析》(Group Psychology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Ego)一書。
對政治狂熱症可以作更深層的心理學分析。心理學大師佛洛伊德描述的「自戀」(narcissism)和「認同」(identification)的分析,可堪借鏡。佛洛伊德闡述了人類成長的特徵,嬰孩時期的主要特徵是「自戀」,不過佛洛伊德所講的自戀與我們日常生活所講的自戀有些不同。他所講的自戀,是嬰兒階段那種「我是宇宙中心」的心理狀態。
嬰兒對世界的認知很模糊,渴時要飲,餓時要食,得不到所需的,就會透過啼哭來提高滿足慾望的機會。嬰兒的世界,除了自己之外,沒有其他人,以自己的喜好作為別人的喜好。在3、4歲之前的嬰兒和幼童都會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相當自我膨漲和自我中心,這是自戀的特徵。
隨著年齡長大,孩童會逐漸增加對世界的認識,發現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人。他們開始對自己的自戀向外投射到親近的人,例如父母等,即把對主體的愛向客體投射,把客體納入成自己的一部分。這就進入了另一個歷程,稱為「認同」。認同的第一個對象,通常都是緊密照顧他們的父母(甚至是外傭),孩童把父母輸入自我當中,變成了「理想自我」(ego ideal)的一部份,所以他們會有「長大後希望變成爸媽一樣」的想法。到他們進入學校,很多小朋友也會希望「長大後變成老師」。由「自戀」到「認同」,嬰孩也逐步增加了對世界的認知。
套用佛洛伊德的理論,政治狂熱者,其實回會到了嬰孩的「自戀」到「認同」的狀態,可以說是一種「巨嬰心態」。他們呈現出幾個特徵。第一,自戀式地對無限欲望的滿足。在成人的社會,我們必須要做出一些折衷和妥協,犧牲部分的所有以換取某些欲求,例如我們要犧牲部分自由時間去上班,以換取金錢的回報。但嬰孩對自己的欲求,要求即時全面的滿足,例如要馬上獲得完全純粹的普選制度,不容質疑也不可挑戰。他們這種欲求與嬰孩的自戀式慾望如出一轍。
第二,把認同對象完美化。例如他們認同抽象的民主理論,就算對西方民主的認識不甚了了,民主理論書藉也沒有讀過半本,但卻深深認為這是一個完美的制度。而完美的反面就是邪惡,任何他們認為是阻礙其完美對象實現的人,就是邪惡的,包括「黑警」和「暴政」。
第三,喪失確認現實的能力。這是嬰孩的特徵,由於感官並未完全發展,對世界的認知很模糊。有巨嬰心態的政治狂熱者,也對現實世界的認知極少,他們只憑想像去理解世界。昨天提到的中大學生,他勸老師不要登上巴士,就是因為他主觀認為警察會血洗校園,雖然警察從未有攻入校園的打算,但他也沒有確認這種現實的能力,就把自己的幻想無限放大,認為校方和警方勾結殺害中大人。
狂熱的群眾的心態,其實已退化到嬰孩時期,有著嬰孩與世界交往的各種特徵。香港的激烈政治運動在社會擴散的同時,這種巨嬰症候群亦在社會中蔓延。巨嬰們想當然地要主宰世界,在現實上卻只會處處碰壁,受到挫折,但問題是挫折反而會令巨嬰更巨嬰,而不會令他們成長。
香港如果不能從「巨嬰症候群」這個泥沼走出來,結局會相當可悲。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