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宣布修改《警察通例》內關於傳媒的章節,重新界定記者定義,當中改以新聞處「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認可的媒體為新標準,不再以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為識記。事件引起記協等不滿,聲稱不排除會有回應行動。不過,聽聞今次變動事非突然,而且由一哥鄧炳強親自過問,相信不會輕易有彎轉。
在過去一年的社會運動中,記者和自願醫護身穿反光衣出現,執勤過程經常惹起爭拗,不時發生有前線記者指稱遭受警員不合理阻撓。另一方面,警方亦質疑在場記者身份,以及有無從事採訪以外支持示威者的活動。就這些爭拗,警方曾多次與記者組織開會商討,結果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後來,記協屢次因為不滿警方做法作出嚴厲讉責,警隊高層私底下也對記協採取「人人可以做記者」的立場有意見,甚至認為記協本身有政治色彩。
對於如何辨識記者,警務處長鄧炳強過去曾多次求助新聞團體,希望可以取得共識,但新聞組織之間始終無人願意站出來,就確認記者身份提供可行方案。現時《警察通例》中對記者身份改為採取新聞處的定義,原則上是警方作採訪安排或資訊發放的名單,不能說不在名單之上的就不是記者。無論是新聞處抑或警方的定義,主要是從採訪地方或資源有限作出考慮,偏向技術性。
如何定義記者,警隊與記協無法達成共識,並非自社會運動開始。2014年佔領中環後,記協已對採訪安排有意見,當時警方曾相約多個傳媒組織,同時邀請了一些前線記者和警方,搞比大型的交流會。當時警方提出是否可由記協或其他行內組織負責認証身份,但最終無一個新聞機構自覺有責任或權力去承擔這項工作,討論最後不了了之。
現屆政府上場後,記協曾為網媒採訪政府的權利提出司法覆核,其後特首林鄭月娥打算承認網上媒體進入政府記者會的採訪地位,派出新聞處長黃智祖諮詢傳統新聞業界,提出極為寬鬆的確認網媒身份的方案,當時已有傳統媒體老行尊擔心會門檻太低,採訪現場秩序可能發生混亂,不過,方案最後仍然通過。這就是「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認可205家傳媒的由來,若不是承認網媒身份,那裏來205家媒體這麼多?
現在,警隊成為第一個提出改變媒體記者識別的部門。由於今次調整不是由個別事件觸發,屬於冰涷三尺,非一日之寒,亦由一哥鄧炳強親自過問,就算記協等聲稱會有強烈反應,估計警方也不會隨便讓步。
另一方面記協作出回應:記協並非民陣成員,而且協會工會,一向沒有政治立場。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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