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炎熱翳焗、雨季四處漏水的洪水橋五條非原居民村落,因為政府發展面臨滅村,由於居住環境惡劣,村民大多期望能獲安置賠償,改善生活,可惜事與願違。關注人士慨歎政府收地重建,地主可獲豐厚賠償,但大部份村民不符安置資格,變相痛失家園。
亦園村是納入洪水橋新發展區的五條村落之一。
納入洪水橋新發展區的五條村落:亦園村、田心新村、新生新村、石埗路尾村及沙洲里二村,受影響居民人數未明,但五條村合計有一千五百個構建物,故政府預留一千八百個單位,安排居民原區安置。
一直協助村民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滅村後,政府只會賠償給土地業權人,有些村民即使多年來不用交租,也未必是業權人;安置上公屋須居港七年,通過入息審查,村民只是比其他公屋申請人排快一年。梁稱,很多村民至今仍未入紙,一心以為齋等便可上樓。
住在亦園村,也是洪水橋計劃聯村關注組成員的何開發,指本月會與政府商討賠償,但擔心住在寮屋多年,又無業權的村民最終一無所有。
五條村落中,沙洲里二村只有十數戶,大部份人住了五、六十年,最新搬入的幾戶亦已住了十年。村民指該村戶數不多,只能肉隨砧板。七十二歲的林婆婆是三十七年老村民,原本住在上水公路旁邊,因怕危險搬到洪水橋,她表示:「當年買屋時只有用木搭,後來自己花錢去搭,家裡一半木屋,一半石屋,同仔、新抱、孫六個人住。」林婆婆的媳婦早前已申請輪候公屋:「可以嘅話,希望可以分到兩個單位。」
同樣一家六口的凌婆婆,也在村內住了超過半世紀,坦言不願搬走:「就算政府安排我上樓,居住地方也不如這裏那麼大。」
黃伯因為非地主,憂最終賠償或未能如他所願。
獨居的黃伯住,住在一個八百方呎平房連閣樓,連屋外空地,面積達八千多方呎,曾是黃伯一家九口的居所。他指政府初步建議賠償六十萬,「我都滿意有關金額,至於公屋安排,只要唔好太舊就得,最好係二人單位。」不過,黃伯並非地主,最終賠償或未能如他所願。
五十一歲的林先生自出世便住在石埗路尾村。
石埗路尾村淹沒於洪水橋大街的物流貨櫃公司之間,入村只有一條小路,村內有十間寮屋,村口第一間屋是林先生的居所。五十一歲的他出世之後便住在這裏:「呢度係我媽媽留低,以前係豬欄,後嚟唔准養豬我哋就出去打工。」他表示居住的寮屋在豬欄的基礎上搭建:「這裏是政府收地範圍,應該可以賠一間公屋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