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到警察總部,訪問警務處處長一哥鄧炳強,表現得很興奮。
葛珮帆訪問警務處處長一哥鄧炳強。
葛珮帆講開場白咁樣時,先代朋友問一哥一些私人問題,包括:是否鍾意打邊爐、喜愛吃什麼、「忠誠勇毅」怎樣創作、平日如何減壓、最近有沒有煲劇、有沒有首本名曲等等?
一哥回答說,打邊爐鍾意食蟹柳,去茶餐廳鍾意食蛋撻飲奶茶,「忠誠勇毅心繫社會」口號,是警察學院同事去年在170周年紀念晚會上創作的。街市買餸可以減壓,然後由太太下廚,撚手菜有炸排骨及掉轉冬瓜盅煑齋。最近有看無線電視由楊明當主角的「機場特警」,卡拉OK多數唱警察歌,例如「大丈夫」。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進入正題,警方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承認已登記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引起社會熱議。
一哥表示,以往記者都好合作和自律,會做正常的採訪,所謂「正常採訪」,是不會參與現場活動。有三個簡單的要素,第一,你是採訪的人士,而不是參與活動的人士,第二,不會刻意阻礙警方工作,第三,不會攻擊警方,構成危險。不過,在過去一年,警方在現場見到部分記者與以往好不同,一些人身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人士,作出了違反剛才上述的三個行為。他們變成會參加遊行,甚至暴亂,刻意阻礙警方工作,當警方想作出拘捕行動時,阻擋警員,令疑犯逃脫甚至搶犯,亦有人向警方攻擊,擲雪糕筒等雜物。
一哥強調,警方非常注重及尊重新聞自由,但先決條件是不能影響警方執法。所以,近期警方會在現場拉起一條橙帶,圍封一些行動的區域,讓警方可以安全進行執法行動,為的就是針對這些黃背心的「任何人記者」。記協說,任何人都是公民記者,任何人都有權力拍下他們想拍攝的事。一哥是同意的,但問題是,現時不確定這些行為是否會對警員構成危險,所以要用橙帶圍住,將這些黃背心的「任何人記者」隔在外面。但這樣會對一些真正從事正常採訪活動的記者,確實是有些不便。
鄧炳強透露,為了可以便利到記者再貼近一點做採訪,在8月10日(在壹傳媒拘捕黎智英等人)的行動中,嘗試有一個先導計劃,讓部分記者入場。事後很多人有不同意見,認為不公平,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一哥表示認同,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有一個具透明度以及客觀的標準,讓記者知道誰可以進入封鎖區內採訪,因此,他認為最合理是用政府新聞處的標準,只要登記了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便是正常傳媒,是相信不會對警員造成危險或阻礙,所以修改「傳媒代表」的定義,不但更便利記者,亦便利了前線警員如何識別真假記者,在現場處理。
葛珮帆表示,今次警方撥亂反正,其實有很多記者朋友表示歡迎,因為他們反映,之前很多假記者充斥,令他們採訪加添難道,阻礙他們真正記者採訪及拍攝,甚至曾被這些假記者的攝影機打中頭。其實放置於全世界,當有事情發生時,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進入事發現場,設立一個中央記者發牌制度,是有必要的。
葛珮帆提到,記協等傳媒團體,以及七間大專院校新聞系發言,反對今次修改「傳媒代表」的定義,讓他們不能採訪。一哥表示,他們仍可照常在其他場合採訪,警方只會在大型的示威場合,或出現非法活動,以及混亂的情況下才會有封鎖區。
警方一直很注重和傳媒的關係,只要記者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及執法便可。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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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修例風波和新冠疫情,香港何去何從? 建制派8月曾發表名為「香港要變革、攜手創明天」的聯合聲明,提出變革的呼喊,但沒有具體內容。建制派的元老級人物,身兼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會務顧問的譚耀宗認為,香港須從行政和司法兩方面作出變革,改革問責制官員及公務員運作模式,改革司法機構,推動政府善用政策調整,解決社會矛盾。
譚耀宗在接受《堅雜誌》專訪時指出,香港近一年來發生了這麼多事,現在需要靜下來,思考有哪些事可以做得更好,建制派希望能推動政府改革。
譚耀宗。《堅雜誌》圖片
隨着社會發展,市民大眾對政府的期望大幅度提升,政府也經常會對市民和社會作出一些承諾,但有時政府的這些承諾最終卻未能落實,令市民感到失望。而導致這一問題出現的原因,譚耀宗認為其中一方面,就是公務員體系原有的運作模式,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未能符合社會期望,令政府施政出現了問題。
舉例而言,政府向全港市民派一次錢,需要幾個月時間才派得出來;現在香港與內地關係緊密,但最近港大深圳醫院想使用病人的病歷都搞出一大堆事,其實只要當事人自己同意就可以辦到的事,到政府這邊卻顯得寸步難行;疫情之下,許多市民要求政府推出「健康碼」,要求將兩蚊乘車優惠降至60歲,政府上下都認同,但也一拖再拖,做不出來……
種種這些,令人對政府的施政效率產生懷疑,而政府的政策措施需要公務員配合,政府很多事情做不出來,問題很可能就出在公務員體系的運作模式。「公務員以前很有效率、很精幹,但現在好像不是,是否我們的運作有問題呢?」
譚耀宗指出,香港的公務員體系有很多優點,比如,廉潔、守規矩,做事都依照法律按本子辦事。但是,隨着社會發展,市民和社會對政府的期望不斷提升,原有的公務員體系的運作模式,就會與社會脫節,未能符合社會的期望。
公務員體系運作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比如,要受到法律的制約,社會上有很多反對的聲音,一些公務員就產生了「唔做好過做」的心態,「有時覺得佢哋乜都唔做,乜事都推到特首身上,咁特首死梗了。」
公務員隊伍中可能還有一些「黃絲」,政見立場與政府不同,那就會帶來更多的問題。還有些公務員在心態上不想變,常抱怨說:「又變?又改?以前唔係咁,問責局長政治上討好人,搞到我哋改來改去。」於是經常以人手、資源不足為由推搪,「冇咁多人手,要做就增加資源。」
除了公務員團隊須隨時代作出變革,譚耀宗認為問責制官員團隊也要作出一些變革,「好似好多問責局無乜事做。」他認為,問責制官員應該視為一個團隊,雖有分工,但並不能夠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不聞不問不出手相助,而應該將問責制官員視為一個整體,共同去推動政府的重大政策。這次政府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統籌,與其他多個政策局及政府部門一起去落實,譚耀宗認為,這就是正確的做法,否則全部事情都由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負責,一人累死,其他人則無事可做,就不理想。
不僅行政部門須變革。譚耀宗認為,司法機構也須變革,《基本法》強調司法獨立,是指審理案件時,由法官獨立審理,不受其他干涉、干擾,但司法機構一路發展也會出現一些問題。譚耀宗說:「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烈顯倫最近提出司法機構存在的一些問題,我認同。」
全國人大常委2020年6月30日通過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
他認為,在確保司法獨立的同時,也要有機制去監管或提意見。外國也有這樣的機制,比如,可以成立由法律界代表和社會上的代表共同組成的委員會,負責監察法官。「如果你只告知市民不能批評他們(法官),大家不服氣,久而久之,大家會覺得法官講這些話,作出這樣的裁決,大家覺得很不合理,有些人就會發起寫信攻擊他們(法官),這也不好。法治要維護,司法機構要尊重,法院自己對社會也要有問責性。」
對於司法機構存在的問題,譚耀宗舉例指出,司法機關以前沒有那麼多司法覆核案件,但近年來這類案件越來越多。本來司法機構會把關,即使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也不一定就允許。但現在不同,大多數案件都同意,而且在作出同意與不同意的決定之前,先搞一輪雙方辯論,攤開資料,差不多等於開庭,然後才決定。結果出了很多事情都由法庭處理和決定的現象,有些事情是政策上的問題,結果也由法庭處理,代替了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
去年11月,高等法院裁定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以《緊急法》訂立規例,違反《基本法》多項規定,故頒令《禁蒙面法》無效,就是其中一例。譚耀宗說:「我當年在《基本法》籌委會的法律小組,我們看了全部法律,哪有違反《基本法》?」
另一方面,英國的司法機關有量刑委員會,香港是否也需要?譚耀宗指出,有時法官很少接觸外界,甚至很少讀報看新聞,這有可能導致與社會脫節,不能掌握社會發生的事情。有時當社會發生一些嚴重事件,而且經常發生時,可能量刑方面就要有些變化,量刑要起阻嚇性作用。但是,香港並沒有這樣的制度,未必有人提醒法官,而法官自己也未必能考慮到這些。
近年一些裁判法院的法官,將自己的個人感受寫入判詞中,給人的感受似乎有些個人看法,可能有些政治取態,存有偏頗。因而,即使法官本人仍然是依法判決,但會受人質疑。有時候這麼做可能會讓人覺得是法官做了辯護律師的角色。譚耀宗認為,這方面也值得改變。
譚耀宗認為,政府的律政司方面對於法庭的判決也須作出及時反應,比如,如果發現有量刑不當的,要及時作出反應,須上訴的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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