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吳秋北提立會組成方案有新意:50選委 20勞工界 20直選

博客文章

吳秋北提立會組成方案有新意:50選委 20勞工界 20直選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吳秋北提立會組成方案有新意:50選委 20勞工界 20直選

2021年03月16日 18:34 最後更新:18:36

工聯會會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撰文《良政善治與立法會522方案辨析》,建議新政改方案的立法會各界別的比例分配幾有新意,他建議選委會界別、勞工界、地區直選分別佔50、20、20。

他認為現時功能界別的安排設置上比較保守,最終讓個別界別成為鞏固既得利益的工具,而非考慮香港整體民生福祉和未來路向,限制了政府對香港未來的長遠規劃。522方案可避免議會某一界別的利益獨大而走向極端,至於增加勞工界議席比例,是為了平衡社會利益。

全文如下,值得參考:

工聯會會長秋北。資料圖片

工聯會會長秋北。資料圖片

《良政善治與立法會522方案辨析》

吳秋北
工聯會會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昨日出席首場中央在港舉辦的《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意見座談會》,就新制度提出建議。以往選委會、立法會勞工界所佔比例遠低過工商界、金融、保險等,事實上都屬於僱主。令到僱員、特別是基層勞工權益未能受到足夠重視,要完善制度,我認必須優化勞工界別席位比例。另外,我建議在90席立法會席位中,選委會界別、勞工界、地區直選分別佔50、20、20,如此比例可以避免議會內因為某一界別的利益獨大而走向極端。選委會界別更能夠跨界別通盤考慮,以香港整體利益為先。更有利長遠發展和社會整體利益。
 
以往選舉界別的安排,設置上比較保守,最終讓個別界別成為鞏固既得利益的工具,而非考慮香港整體民生福祉和未來路向,限制了政府對香港未來的長遠規劃。

一般來說,界別選民傾向於保守和不變,爭取業內權益為主,忽略社會整體須要。過分強調界別意識,容易讓界別利益取代全港整體。比如醫學界對引入內地和海外醫生的反對,明顯就是為自身界別利益服務,而漠視普羅大眾的需要。事實上,界別的設立,本質上是為了能促進業界發展和進步的聲音得以進入政府和議會,並讓業界可就與之相關的政策法例提出業內意見,而非讓業界成為特權階級。同樣地,地區直選的分區,本來是要讓不同地區的獨特需要能成為議政的一部分,但現在卻淪為政治鬥爭,地區議題成為「反政府」炒作之用,目的是為鞏固原有利益。所以很諷刺地,反對派的專業和地區勢力,在意識形態的表皮上宣稱進步,本質上卻是最維護既得利益和腐敗的保守集團。

對於522的提議,有媒體認為頗為極端。質疑目的是要一場預知結果的選舉。事實上,基於人大311決定,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在席位上要佔較大比例,那麼相對於90席而言,45席以上才可以稱之為較大比例,50席也不過是剛好符合要求,有何極端?該規定是為了確保選舉結果的穩定性,以確保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實際上,在這種穩定的基礎上,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的靈活性更強,換言之,反對派的空間更大,難道不是嗎?個別媒體不求甚解,立場先行,將個人觀點(機構立場)強加於人,認為穩定的選舉就是「要一場預知結果的選舉」,我倒是想請教一句,如何可以保證一場預知結果的選舉?19年的區議會選舉是否就是他口中所指的「一場預知結果的選舉」?

關於選舉的穩定性,希望公眾能夠理解的是,議會的設立,並非只要引入各方聲音,更重要的是要為香港未來作有效、具前瞻的規劃和決策,讓施政達至良治。引入的聲音,如只是「反中亂港」的政治口號和噪音,無助議政,甚至破壞議會正常決策和運作,這類噪音自然要堅決棄如敝屐。不同利益的參與,不是用以固化利益,而是要讓香港更為進步。要打破既得利益對香港長遠發展和規劃的干擾和制約,議會便必須引入更多具眼光、遠見、不代表特定利益、能帶領香港配合國家發展策略的決策人才。所以這是一種大方向上的穩定性,而非具體到某一個人,某一個黨派當選的可控性。如果一定要用「可控性」一詞,那完善選舉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讓香港的選舉結果控制在底線之上,不能搞顛覆、不能觸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紅線,這正是新制度應有之義。

同時,之所以提出增加勞工界所佔比例的建議,是一種社會利益上的平衡。作為弱勢群體,人微言輕,惟有人多才可能勢眾,現數量上不求佔多,衹是要縮窄差距。這難道不符合公義社會的標準嗎?反問怎有不支持的道理?推勞工界去直選的人,為何不提出減少工商界別席位,鼓勵老闆們多參與直選?事實上,正是老闆和打工仔在財力,影響力等方面的巨大懸殊,在「民主」選舉中更具有優勢。更能通過宣傳、造勢「爭取民意」,甚至是煽動民意,這都是不爭的事實,也正是直選的不確定性。所謂不確定性,就是民選結果,並不完全等同於有利於香港發展和整體利益。說到底,香港是要一場華而不實的選舉遊戲,還是要一個有利於香港發展的政治人才選拔制度,乃至管治制度。要想清楚,才選得明白。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府在去年12月25日公布,規定所有於到達香港當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國以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必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21天。坊間有聲音指隔離時間太長,無甚必要。

據了解,政府從新冠確診數字發覺,這措施頗有效,在隔離期間發現的個案中,約10%在隔離19天才確診,人數也不少,若不是有隔離21天的措施,這10%的確診者,很大機會流入社區,令更多人感染。

現時在中國以外地區回港人士要在酒店隔離。

現時在中國以外地區回港人士要在酒店隔離。

上述的隔離21天措施,和一個「閉環式管理」安排配套。這類抵港人士,必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檢疫人士在檢疫期間不得離開房間及不得接受訪客探訪、公眾人士不可進入酒店範圍(已作有效分隔的地方除外)等。特區政府亦已安排上述檢疫人士於檢疫期第12 及 19 天於酒店進行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方可在檢疫期結束後離開酒店。由於19天的第二次檢測仍有10%確診者被檢測出來,可見檢疫21天的必要性。

印尼、 菲律賓及巴基斯坦等地是輸入性個案的高危地區。

另外據了解,在21日酒店強制隔離檢疫的確診者中,有60%是無症狀感染者,可能是有症狀感染人士很多在機場第一次檢測已被發現,因此在機場未有確診,到隔離時才確診的,多是無症狀感染者,這些人更難憑外觀看到病徵而發現出來。

總體而言,從這些數字顯示,港府採取完全閉端的方式,把從高風險地區回來的人士安排至酒店隔離,成功阻斷相當數量的確診者進入社區,從現在的情況看來,這措施仍要繼續,以達到外防輸入的目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