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一道難以回避的為官考題

博客文章

一道難以回避的為官考題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一道難以回避的為官考題

2021年05月17日 14:16 最後更新:14:26

近日城中最熱的話題是“猜猜誰是下任特首”

在我來看,中央提出“愛國者治港”的要求,特別是人大常委會主動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排除了一切“非愛國者”參選的可能性,那麼下屆特首人選的圖譜已經比較清晰。

此何謂也?

道理很簡單。中央已經使出了兩道板斧,一道是完成了《香港國安法》,一道是修訂了香港選舉法案,從而在政治層面牢牢掌握住香港的執政權。

未來的政治選舉、政治活動都必須在此範圍內進行,任何人、任何政團都不能潛越此紅線。

然而,引一句中央領導常說的話,“政治路線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香港任何有志參選者,除了必須遵循中央確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外,更要立心為民,立志改革,帶領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無此,就不要涉足參選事了。

長期以來,香港市民最大的關注點,也包括中央層面反覆提醒的房屋問題,下屆特首誰有決心解決或者緩和住房緊張,誰就會得到大家的認可和支持。因此,與其猜下任誰當特首,不如聚焦如何解決當下急迫的問題,特別是建制派應該群策群力,推動特區政府有為而治。

近日,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再建議他於2017年施政報告提出,選擇沒有保育價值、公眾享受不高的效野公園邊陲地建造房屋方案。

梁建議政府需有“速辦、特辦”的態度面對困局,開發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地段興建約二至三萬個居屋單位,以呎價六千元出售給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設資產及入息限制,唯一限制是不能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買家十年內必須自住,如要出售,只可原價回售給政府。

他在貼文中感歎,該建議在2019年遭到中止,而兩年過去了房屋問題持續惡化,呼籲雖然障礙重重,既得利益阻力巨大,但仍希望香港人能夠重新考慮在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起居屋。

對於梁先生的建議是否可行,我們不妨比較一下兩屆政府對土地房屋政策理念和做法稍做比較,以便於看到這個問題的難度以及出路在哪裏。

上屆政府稱土地房屋是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土地政策分短、中、長期覓地,

  • 短期主要是改劃政府用地、綠化地帶等;
  • 中期重點開發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用8至10年時間紓緩房屋供應;
  • 長期則是中部水域填海,再造香港新市鎮。

本屆政府則分幾步走,以尋求社會共識再上馬。

上任之初設立土地專責小組展開公眾諮詢,意圖凝聚社會共識;第二步在一年半後提出短中期(即2026年時),發展棕地及私人農地,爭取填補800公頃缺口用地。

但兩年過去,發展局分兩階段合計檢視了450公頃棕地,認為有47公頃棕地有潛力發展公營房屋,期望6年內“生地”變“熟地”。這與800公頃用地需求相比,僅覓得47公頃棕地實在杯水車薪。

發展私人農地方面,政府的公私營合作計畫至今未見任何進展。

第三步是發展“明日大嶼”。由於本屆政府不幸遇到“反修例風暴”和疫情,所有造屋事項都停下來。

以填海來解決長期發展房屋策略,兩者沒有差異。但對於解決近中期房屋問題,則路向分歧較大。從實踐中看,現屆政府的公私合營計畫已告失效,可作討論的只有被否決的“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方案,其他建議不是被利益集團捆綁難以鬆動,就是遠水不及近火,無謂紙上談兵。

綜合梁先生在2017年提出的方案,採用大欖郊野公園近旁的170公頃用地中,用不超過100公頃作房屋建設,且該地段鄰近錦上路站及八鄉車廠,交通方便。

有專家更提議參考愉景灣的開發同時建造“無煙城”,以電動車接駁居民來往附近交通樞紐,以兼顧環保。

“方案”認為政府收回開發土地及建築成本,對庫房沒有損失;市民購入後如樓市升是自己賺,樓市跌也可原價回售政府,是雙贏政策。而且價格遠低於市價,可以吸引公屋戶入手,騰空公屋單位。

2019年否決效野公園近旁建屋的理由,不是認為不可行,而是擔心引起司法覆核,也就是不敢觸動。

我查了相關資料,被列入《效野公園條例》保護的土地,多以政府土地為先,甚少涉及私人土地。香港的土地面積只有25%已發展,其餘75%的土地仍保留較自然的面貌,其中有40%被列入《條例》受法定保護。雖然如此,但並非不能改動。

如大欖效野公園就曾被當局剔除過兩公頃土地,以興建三號幹線的引道,說明只要是香港發展需要,是可以適度改變土地用途的。況且,什麼土地應列入《效野公園條例》保護,並沒有國際慣例,如美國國家公園占國土面積僅約一成,而本港郊野公園占土地總面積四成,比例甚高。

現方案建議僅拿0.2%的香港郊野公園邊陲地,即可建3萬個居屋。如果試點做得好,再擴大10倍,拿2%郊野公園土地去興建3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對市民、對政府、對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弊的好事,何須怕司法覆核呢?

唐代詩人杜甫所做《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唐代詩人杜甫所做《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如今香港2萬多3萬元一呎的市區樓價,動輒2、3萬元的租金,剛畢業的大學生月薪只有1萬多元,在超高樓價和租金下,他們怎會沒有怨言?

即使我們不斷呼籲年輕人到大灣區、到海南島、到內地實習打拼成就事業,但香港始終是他們的家,除了敢於飛出去闖蕩,也需要回家棲息的小窩。

除了梁先生的方案,或許還有更好更快的建議,都值得大家拿出來討論。

中央已經為政府施政被“攬炒”鬆了綁,回歸了行政主導,司法覆核的風險也大大減低,只要在任者切實將房屋問題當作施政首務,加快內部程序審批,相信“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不是夢。




簡思智庫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偉大鬥爭,需要偉大工程

 

看標題可能嚇一跳,其實是講一個回歸前後都沒有繞開的老問題。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在審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參選人,應在參選時披露國籍,在議會內被批評是“極左”、“語不驚人死不休”,再度引起社會對國籍問題的關注。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港人的居留權和國籍問題是一個相當複雜,且私隱性高的問題,其中既有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的原因。

回歸前,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尊重歷史、尊重現實,以寬鬆、靈活、務實的態度,依據我國國籍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並說明這是在特區政府尚未成立的情況下提出原則性規定,具體事項留待特區政府成立後,自行立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由此可見,中央是十分慎重處理香港人的國籍問題,以保持港人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

《基本法》同時也規定,即使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也可參選立法會,但規定這部分議員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全體議員的20%,新《條例草案》沒有改動相關安排。

麥美娟議員提出的建議,不是因為國籍問題而限制他們參選,是要求參選人披露國籍,用意是對選委會成員提出更高的政治要求,更透明的組成方式,與設限參選是兩個不同的選項和概念。

根據人大常委會作出的修訂和賦權,選舉委員會不但負責選出香港行政長官,還將提名參選立法會候選人,是組成香港政權的重要組織,承擔中央要求“愛國者治港”的政治責任。

由此而言,麥議員的提議並非不合理,相反值得各方重視。

一是國籍問題要尊重歷史,也要顧及時代變化。

中央政府多次宣稱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香港因特殊的歷史原因,考慮到九七回歸前香港出現大規模移民潮,為了香港的平穩過渡,穩定人心,由人大常委會對中國國籍法作出“解釋”,規定只有主動憑有效證件向特區政府申報已變更國籍的香港人,才會喪失中國公民資格,變相留下了一道口子,容許香港人可享有雙重國籍。

該“解釋”又明確規定,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及BNO以至居英權計畫下的香港人,都是中國公民,而該類證件視為旅遊證件。

這是當時的歷史,完全是出於對香港人的愛護和權力保障。

但是,隨著香港順利回歸祖國,原有約300多萬人移居外國,他們看到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繼續繁榮,已經有大批人返回香港,僅余不足40萬人留在海外。

說明香港人對國家、對香港充滿信心,即使在海外工作,他們更希望得到國家的領事保護。這就是國家強了人民也有自豪感,雙重國籍問題在大多數港人的心中,已成為歷史。

選委會成員既然是愛國者,應該與時俱進,不能把雙重國籍視作“兩制”的體現,是香港精英天經地義的特權。公開國籍,客觀上不再保護一些人拿美英等國家護照,卻又堂而皇之進入重要政權架構,包括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荒唐繼續下去。

二是國籍問題我方原則不變,西方承諾已變。

BNO是港英殖民管治的歷史遺留品,是香港回歸的過渡產物,英方當時明確該證件沒有居英權,且不能由子女及後代繼承。

但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單方面為BNO擴權,“開通一條通往英國公民的途徑”,強行將部分中國公民轉變為英國公民,借此攪亂中國內政。西方“四眼國家”為了打擊中國政府,也有意向港人招手,降低入籍門檻,公然干預香港事務。

即使中央政府善意地希望維護現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已不再信守過去的承諾。

特別是經歷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非法集會中,有一位戴黑色口罩的年輕女子在和特區防暴員警對峙時,竟高舉BNO護照,要求享受“超國民待遇”的踩紅線行為。

可見,無論是來自西方國家的干預,還是反對派的媚外,他們總會重複用國籍和移民來影響該地區的政治,如果我們對重要政治架構的國籍問題,繼續隻眼開隻眼閉,那麼英國撤出香港時宣稱,“對香港維持三十年的影響”不會是一句誆言詐語。

三是國籍問題對從政者應嚴,對市民宜寬。

查閱了香港前幾屆政府包括立法會的組建情況,時有報導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擔任職位的重要崗位者,在最後一刻才放棄外國護照或BNO,甚至立法會明天要選舉主席,今天還在等候英國核准其持的該國護照失效。這是何等的滑稽。

如果提前公開國籍,把事情放在陽光下,那麼這些人就會自覺地提前處理雙重國籍問題,不至於拖延到最後一刻。

除了選委會外,作為特區執政的核心團隊,也應該起帶頭作用,除了放棄自己的外國證件外,家中的另一半(太太或先生)也應該放棄,學習內地公務員不當“裸官”,給其他從政者當好表率,形成社會風氣。

偉大鬥爭,需要建設偉大工程。

中央下大決心完善選舉制度,公開表明這是一場政權保衛戰,就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面對這場保衛戰,如果選委會任由不同國籍的人組成,仿如一個小聯合國投票組成中國香港的政權機構,這符合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法原意嗎?

無疑,這是一場偉大鬥爭,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建設偉大工程。人大常委會先走第一步,香港本地立法要走好第二步,包括構建好選委會。

當然,公開選委會參選人的國籍問題,對許多人精英階層可能是複雜的,為照顧歷史遺留問題,政府可考慮不一步到位,採取分階段處理,甚至按不同的界別的特點,由本地立法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以最終達至實現完全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籍來組織選舉和被選舉的事項,以確保香港的政治活動,不受外來干預順利而平穩地實現“愛國者治港”的目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