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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鬥爭,需要偉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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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鬥爭,需要偉大工程

2021年05月03日 14:08 最後更新:14:54

看標題可能嚇一跳,其實是講一個回歸前後都沒有繞開的老問題。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在審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提出,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參選人,應在參選時披露國籍,在議會內被批評是“極左”、“語不驚人死不休”,再度引起社會對國籍問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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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香港工聯會麥美娟議員

港人的居留權和國籍問題是一個相當複雜,且私隱性高的問題,其中既有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的原因。

回歸前,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尊重歷史、尊重現實,以寬鬆、靈活、務實的態度,依據我國國籍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對相關問題作出解釋,並說明這是在特區政府尚未成立的情況下提出原則性規定,具體事項留待特區政府成立後,自行立法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由此可見,中央是十分慎重處理香港人的國籍問題,以保持港人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

《基本法》同時也規定,即使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也可參選立法會,但規定這部分議員所占比例不得超過全體議員的20%,新《條例草案》沒有改動相關安排。

麥美娟議員提出的建議,不是因為國籍問題而限制他們參選,是要求參選人披露國籍,用意是對選委會成員提出更高的政治要求,更透明的組成方式,與設限參選是兩個不同的選項和概念。

根據人大常委會作出的修訂和賦權,選舉委員會不但負責選出香港行政長官,還將提名參選立法會候選人,是組成香港政權的重要組織,承擔中央要求“愛國者治港”的政治責任。

由此而言,麥議員的提議並非不合理,相反值得各方重視。

一是國籍問題要尊重歷史,也要顧及時代變化。

中央政府多次宣稱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但香港因特殊的歷史原因,考慮到九七回歸前香港出現大規模移民潮,為了香港的平穩過渡,穩定人心,由人大常委會對中國國籍法作出“解釋”,規定只有主動憑有效證件向特區政府申報已變更國籍的香港人,才會喪失中國公民資格,變相留下了一道口子,容許香港人可享有雙重國籍。

該“解釋”又明確規定,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及BNO以至居英權計畫下的香港人,都是中國公民,而該類證件視為旅遊證件。

這是當時的歷史,完全是出於對香港人的愛護和權力保障。

但是,隨著香港順利回歸祖國,原有約300多萬人移居外國,他們看到香港在國家的支持下繼續繁榮,已經有大批人返回香港,僅余不足40萬人留在海外。

說明香港人對國家、對香港充滿信心,即使在海外工作,他們更希望得到國家的領事保護。這就是國家強了人民也有自豪感,雙重國籍問題在大多數港人的心中,已成為歷史。

選委會成員既然是愛國者,應該與時俱進,不能把雙重國籍視作“兩制”的體現,是香港精英天經地義的特權。公開國籍,客觀上不再保護一些人拿美英等國家護照,卻又堂而皇之進入重要政權架構,包括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荒唐繼續下去。

二是國籍問題我方原則不變,西方承諾已變。

BNO是港英殖民管治的歷史遺留品,是香港回歸的過渡產物,英方當時明確該證件沒有居英權,且不能由子女及後代繼承。

但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單方面為BNO擴權,“開通一條通往英國公民的途徑”,強行將部分中國公民轉變為英國公民,借此攪亂中國內政。西方“四眼國家”為了打擊中國政府,也有意向港人招手,降低入籍門檻,公然干預香港事務。

即使中央政府善意地希望維護現有制度,而西方國家已不再信守過去的承諾。

特別是經歷了2019年的“黑暴”運動,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非法集會中,有一位戴黑色口罩的年輕女子在和特區防暴員警對峙時,竟高舉BNO護照,要求享受“超國民待遇”的踩紅線行為。

可見,無論是來自西方國家的干預,還是反對派的媚外,他們總會重複用國籍和移民來影響該地區的政治,如果我們對重要政治架構的國籍問題,繼續隻眼開隻眼閉,那麼英國撤出香港時宣稱,“對香港維持三十年的影響”不會是一句誆言詐語。

三是國籍問題對從政者應嚴,對市民宜寬。

查閱了香港前幾屆政府包括立法會的組建情況,時有報導基本法規定必須是中國公民擔任職位的重要崗位者,在最後一刻才放棄外國護照或BNO,甚至立法會明天要選舉主席,今天還在等候英國核准其持的該國護照失效。這是何等的滑稽。

如果提前公開國籍,把事情放在陽光下,那麼這些人就會自覺地提前處理雙重國籍問題,不至於拖延到最後一刻。

除了選委會外,作為特區執政的核心團隊,也應該起帶頭作用,除了放棄自己的外國證件外,家中的另一半(太太或先生)也應該放棄,學習內地公務員不當“裸官”,給其他從政者當好表率,形成社會風氣。

偉大鬥爭,需要建設偉大工程。

中央下大決心完善選舉制度,公開表明這是一場政權保衛戰,就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面對這場保衛戰,如果選委會任由不同國籍的人組成,仿如一個小聯合國投票組成中國香港的政權機構,這符合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法原意嗎?

無疑,這是一場偉大鬥爭,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建設偉大工程。人大常委會先走第一步,香港本地立法要走好第二步,包括構建好選委會。

當然,公開選委會參選人的國籍問題,對許多人精英階層可能是複雜的,為照顧歷史遺留問題,政府可考慮不一步到位,採取分階段處理,甚至按不同的界別的特點,由本地立法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以最終達至實現完全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籍來組織選舉和被選舉的事項,以確保香港的政治活動,不受外來干預順利而平穩地實現“愛國者治港”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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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粹式選舉,終於落幕了

 

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對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進行系列修訂。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5條主體法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也包括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等,意味着中央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正式開啟了本地立法的程序。

聽起來有點複雜,簡言之是香港政府對行政長官、立法會、區議會選舉制度,將按照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決定作出重大修改。

中央政府這次再度出手,從國家層面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讓特區可以重回正軌,撥亂反正,由亂而治,這應該是香港社會對修法最大共識。

我作為香港市民,希望立法會議員在審理條例的過程中,全力以赴把這一修例工作儘快完成,還香港一個嶄新的景象。

香港政府拿出的方案,坊間有幾個討論焦點。

一是認為選舉制度修改後觀感不好看。

在過去相當長的時間裡,香港一部分政客將民主選舉當作香港的唯一法寶,認為這是香港“兩制”的重要體現。

其實,反對派只是從他們自身需要來演繹民主概念,而漠視了民主的本質,是要讓社會各階層通過民主選舉過程,表達不同的訴求,使執政者在平衡不同訴求中,達至良好的管治。

用內地的語言,就是讓人民有獲得感和幸福感。

這些年“唯直選論”盛行,已經將選舉的功能,無限放大到超越了政治紅線的社會動員,還有各種奇葩醜行散佈街頭,令政治變得民粹及泛政治化,對香港的人心凝聚、國家情懷無毫意義,更無助良政善治,進而演變出現2014至2020年的亂象,令政府施政舉步維艱、社會撕裂及治安變壞。

每隔三五年因選舉就亂一次,觀感既不好看,施政則每況愈下,這種選舉勞民傷財不說,社會已經不起動盪。

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當選舉只是被政客用來製造人心混亂,參選人對於市民急迫要解決就業、住房、教育等問題被漠視時,這種選舉非但觀感不好,也沒有實際意義了。

二是指立法會倘變清一色不健康。

有建制派大佬公開表示,若未來的立法會變成“清一色”,缺少泛民變成只有一個聲音,這不是一個健康的情況。

這一說法表面上好像秉持了公平、正義,站在了道德高地。

“清一色”並不是中央出手解決選舉漏洞的用意,夏寶龍曾經講,我們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要搞“清一色”。

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素有愛國愛港的傳統,“愛國者”的範圍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廣泛的。

但由於一部分市民長期生活在資本主義社會,對國家、對內地了解不多,甚至對國家、對內地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對這些人的取態,中央是理解和包容的,與反中亂港分子並未畫等號。

因此,不搞“清一色”首先要清楚界定“泛民”是什麼政治團體?

過去他們“逢中必反、逢政府必反”,從政治倫理而言,若要參選必須洗心革面,真誠擁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為前提,在遵循“一國兩制”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參政議政。

但如果仍然執迷不悟,繼續走過去的老路,讓他們重返議會才是真正的“不健康”。

當然新設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候選人的資格,需要要把“愛國者”界定清楚,公開、透明地讓大家知道這個定義是什麼,讓參選者以及有志從政者有所遵循。

所謂不搞“清一色”,除了政治上有要求外,還包括在議會內各階層、各界別都有代表,如果議會內太過重商或重基層,這樣對平衡社會聲音是不利的,也不利於政府如何達至良政善治。

因此,是否“清一色”不能單以政治分野為標準,而應以社會各界是否達至均衡參與,這才是改革的目的。

 

三是擔心大比例吸納基層同鄉會,議會變成社團化。

早在港英管治期間,各種同鄉會為了保留家鄉習俗文化,以免下一代淡祖忘宗而逐漸產生的。

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同鄉會相互幫扶,共同發展。近年隨着急速轉變的泛政治化中,各種同鄉會也自覺發動起來,積極推舉他們的代表登上政治舞台,這是歷史的一種演變。

在這些同鄉會中,有不少無論是從政還是營商,無論是學識還是才幹,也湧現了各類成功人士和參政人才,是“港人治港”的人才庫之一。

當然,人才的培養、儲備、使用需要一個過程,目前成熟的不多,但總要創造機會,讓他們在參與國家包括香港的發展和治理中,不斷成長和進步。

如果把基層社團、同鄉會排除在選舉之外,或視他們的參與是貶低了新的選舉委員會,這是一種鼠目寸光、唯我獨尊的態度,對於從群眾中物色人才是不利的。

不可否認,有些同鄉社團在參與這次選舉制度改革中,明顯準備不足,缺乏大局意識,互相攀比,甚至臨時抱佛腳成立類似的社團,吃相有些難看,一時成為輿論話題。

對於這些新制度新問題,有關方面應小心並加以調節,以確保未來選舉順利進行。

民粹式的選舉折騰休矣,香港應該重新出發。

在新的選舉制度下,但凡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人,應該是真正能夠為香港、為國家做事的人,讓香港儘快安定下來,還市民的心願希望開展新一頁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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