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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公司月底發上月工資遭員工起訴

深圳一公司月底發上月工資遭員工起訴

深圳一公司月底發上月工資遭員工起訴

2021年07月14日 18:41

近日,一則「公司20號發上月工資,員工要求經濟補償」的消息在網路上流傳。據南都記者了解,事件發生於深圳,因當事人不服勞動合同中每月20日發上個月工資的約定,向法院起訴。隨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公司屬拖欠工資,判決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為54481.7元。雙方也因此發生爭議,並最終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公司的再審申請。

南都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發現,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披露該則民事裁定書。據顯示,莫某系深圳市XXXX設備有限公司員工,因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每月20日發上個月的工資。隨後,莫某以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公司屬拖欠工資,判決公司應當支付員工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為54481.7元。隨後,公司因不服該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公司申請再審稱:1.二審判決中關於拖欠發放工資的認定沒有法律依據,莫某與我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合法有效,其認可了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20日,因此我司沒有拖欠工資;2.二審判決中關於拖欠發放工資的認定沒有結合實際,目前很多企業經營困難,工資發放很難及時到位,現行《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關於結薪日期的規定基本上得不到落實,二審判決無視企業的實際情況,作出了不利於促進社會勞動關係的判決。綜上,公司請求依法予以再審。

廣東高院經審查認為,本案為勞動合同糾紛。根據公司的再審申請事由,本案的爭議焦點仍然是公司應否向莫某支付經濟補償金。

據裁定書顯示:二審法院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九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認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每月20日發放工資,因違反了相關規定屬於無效條款,公司在每月20日或者更晚支付工資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莫某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莫某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資,認定公司應當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為54481.7元,處理正確,本院予以支持。對於公司再審申請的上述事由及訴求,二審判決已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論述,並無不妥,本院予以支持,在此不再贅述。公司申請再審也沒有提供新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故其再審申請理據不足,本院不予採納。

綜上所述,公司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的情形。依照相關規定,裁定如下:駁回公司的再審申請。

對此,深圳律協勞動與保障法律委員會委員陳偉律師表示,不管是一審、二審的判決,還是最終的裁定,均是合法合規的。「我國的勞動法是明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儘管公司在再審申請中稱,判決無視了企業的實際情況,但陳偉律師認為,工資的發放關乎勞動者的生存權,「因此在立法層面必須要有一個時間節點」。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大灣區律師在「十五五」規劃下,具備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機遇。

張國鈞今日(4月18日)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時表示,26年是國家「十五五」開局之年。最近出台的《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法治保障,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此外,《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到支持港澳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

張國鈞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張國鈞在中山出席第五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推介會致辭。政府新聞處圖片

張國鈞認為大灣區律師在「十五五」規劃下,具備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和發展機遇: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格局下,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大灣區律師熟悉內地與港澳的法律體系和商業文化,能夠無縫處理跨法域法律事務。同時,大灣區律師普遍具備國際視野與涉外能力,熟悉國際商事規則、仲裁及調解機制,可以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及外資「引進來」提供高水平的法律保障。我很高興看到截至去年底,已有超過630名港澳律師成為了大灣區執業律師。可以説,大灣區律師已經成為一支具備實力和競爭優勢的人才隊伍。

張國鈞稱,很高興看到25年12月成立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聯會一同舉辦本次推介會,積極凝聚了大灣區律師團隊的專業力量,為大灣區律師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發展提供支援。鑑於大灣區律師試點期將於26年十月屆滿,律政司正與內地相關部委積極聯繫,以進一步推進大灣區律師執業工作,包括爭取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

張國鈞指,在司法部和廣東省司法廳的大力支持下,律政司將繼續和聯會,以及其他持份者緊密合作,共同推動大灣區律師工作,為建立大灣區律師的專業品牌創造有利條件。

司法部圖片

司法部圖片

張國鈞稱,推介會的內容非常豐富,提供機會讓大家深入交流,來自約50家大灣區內地9市律所的代表與參加者,亦會介紹各市的具體情況,及有大灣區律師代表分享他們的執業體會。19日主辦單位還安排大家參訪三家中山市的標杆企業,實地考察中山市的營商環境。透過主辦單位的精心安排,相信本港律師在大灣區的未來發展藍圖一定會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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