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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吳謝宇弒母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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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吳謝宇弒母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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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吳謝宇弒母案」一審宣判

2021年08月26日 17:44

案發6年後,備受關注的「北大學子吳謝宇弒母案」今日宣判。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2021年8月26日上午,該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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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謝宇案時間線

1994年10月7日,吳謝宇出生。

2010年,吳謝宇的父親因肝癌去世。


吳謝宇 資料圖

2012年,吳謝宇被北京大學錄取,就讀於經濟學院。


吳謝宇學校活動照片

2015年上半年,吳謝宇產生殺害其母親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刀具等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在位於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某中學教職工宿舍的家中殺害謝天琴(歿年48歲)。

2015年7月31日,吳謝宇離開福州,之後通過謊稱謝天琴陪同其前往美國交流學習為由,騙取親友7人錢款共計144萬元,並偽造其母親的辭職信向單位辭職。

2016年2月5日,吳謝宇給舅舅發消息,稱自己和母親從美國回來,將於2月6日到達福建莆田高鐵站,希望舅舅接母子倆回家過年。6日,其舅舅並未接到人,家中親屬產生懷疑並報案。

2016年2月14日,警方進入謝天琴家中,謝的屍體被發現。

2016年3月3日,警方經偵查認為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發出懸賞通告。


監控攝像頭拍到的吳謝宇

2016年2月,河南一台ATM機的監控抓拍到吳謝宇取款的身影。

2016年5月,河南商丘警方協助發佈懸賞通告,稱吳謝宇可能潛逃至河南。

2019年4月21日,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身上搜出了其通過網路購買的身份證,證實其3年多來一直在國內活動。

2019年5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對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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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8月26日08時至27日08時,內蒙古東北部、黑龍江西部和北部、吉林中部、河南南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中部和北部、江西北部、浙江、福建北部和南部、四川南部、重慶、貴州北部、雲南西部、廣西南部、廣東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將有短時強降水天氣,小時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達60毫米以上;另外,吉林中部局地將有雷暴大風或冰雹天氣。





強對流天氣:目前是指伴隨雷暴現象的對流性大風(≥17.2m/s)、冰雹、短時強降水

災害防禦建議

1.注意防範雷電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失,關注其對航空運輸的影響;

2.注意防範短時強降水可能引發山洪、泥石流和城市內澇等次生災害;

3.注意防範雷暴大風可能造成棚舍和廣告牌等搭建物的倒塌以及對高空作業、水域作業和航行的影響;

4.注意防範冰雹可能對農作物和農業設施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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