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女經紀疑遭男客迷姦案件 辯方播床上片指自願性交 事主:可否加控未經同意偷拍

女經紀疑遭男客迷姦案件 辯方播床上片指自願性交 事主:可否加控未經同意偷拍

女經紀疑遭男客迷姦案件 辯方播床上片指自願性交 事主:可否加控未經同意偷拍

2021年10月25日 12:57 最後更新:16:04

29歲女保險經紀三年前在男客戶家中傾談購買保險事宜時,疑喝下混入安眠藥的啤酒後失去意識而遭男客戶強姦。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稱女事主一開始利用微信軟件的隨機加好友功能認識被告,並向被告提出援交,又曾向被告稱:「我有我嘅方法,令(客戶)搞完嘢之後簽(保單)」。女事主即時情緒激動地反駁:「我向佢提出?我無講過喎!你係咪老屈呀!」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37歲男被告林劍峰被控在2018年8月29日於其家中強姦女事主X。X今天繼續出庭作供,辯方盤問X時指出X最初利用微信軟件的隨機加好友功能認識被告,並向被告提出援交,被告問X是否意指「上床搞嘢」,X當時指:「係呀,都係各取所需,玩完就算」。X聽到辯方所說,隨即情緒激動地反駁:「我向佢提出?我無講過喎!你係咪老屈呀!」。

更多相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又指被告當時曾問X:「你唔怕搞完嘢,人哋唔簽你張保單咩?」,X當時回答:「唔怕,我有我嘅方法,令佢哋搞完嘢之後簽」。X指自己肯定沒有說出這些話,又指:「根本就無咁嘅事!係咪痴線架!」。辯方續指X亦曾向被告稱:「不如你同我簽左份年金同基金先,我咩都聽曬你話」,X則極力否認,補充指:「投保唔係個客想買就買就得架」。辯方亦提出,如X成功與被告簽下年金基金,佣金以十萬計,X回答:「未必有十萬,但點都有五位數」。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重提案發時X聲稱自己回復意識後,發現自己全裸在被告床上與被告進行性交,X描述指:「我一醒,佢個生殖器官已經係我身體入面呀!成件事發生緊呀!」,而X形容自己醒來後全身無力,「好攰」、「好暈」、「好亂」、「好驚」,然後問被告:「點解會咁?」。辯方質疑X當時為何不推開被告或大聲叫喊,X則指:「推開無可能囉!我都唔熟悉依個人!我點知佢有無暴力傾向!」,X又不知道所在地的地址,故一直強行忍受直至自己能安全離開為止。

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男客戶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 資料圖片

X堅決不同意案發時為雙方同意的性行為,X指完事後她到浴室沖洗乾淨便離開單位。辯方遂在庭上播放案發時被告與X性交的三段短片,X在片中說道:「我想問我男朋友會唔會join到我哋依個遊戲呀?」,被告及後問X:「你今晚係度瞓好唔好?咁我哋Hea到幾點返去?」,X回答說:「無所謂」。被告再問X:「仲有無下次?」,X即回答:「無呀!」

X看片後情緒激昂地說:「我想問點解會有咁嘅片段係度㗎?依個算唔算偷拍?我可唔可以加控佢未經我同意偷拍我?姑勿論有無強姦、性侵,偷拍已經係罪行!」。X指自己對片中內容完全沒有記憶,但同意片中人是自己與被告二人,認為片中的自己明顯是不清醒,混混沌沌亦意識模糊。X遂提高聲量說:「你話條友係咪落咗藥呀!你咪傻囉!擺條片出嚟做罪證!仲多一條罪呀!被告多謝晒你呀真係!」

32歲無業男涉於兩年前與已婚女網友初次見面時,在紅磡家維邨後樓梯強姦女網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沒向事主支付援交「肉金」,屬處理不當,但事主主動,被告不是強姦。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明(12月11日)將退庭商議。

被告盧彥銘(32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涉於2023年10月30日於紅磡家維邨家義樓1樓樓梯間強姦X。案件由3女4男陪審團連同法官張慧玲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有關毒品的罪行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的X (案發時30歲),早前透過視像供稱,當天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好,遂應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她指,見面後被告拖她手、攬腰及輕吻她,她雖感錯愕但沒阻止。她稱,被告提出先在後樓梯「smoke嘢」,惟被告在該處強吻她,其後更強姦她,她反抗不果。被告其後稱「返去拎大麻」並離開,她則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並報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沒有爭議的是X和被告的確在案發地點發生性行爲,關鍵在於當時X是否同意,被告是否知道X不同意,或罔顧X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交。X承認,在案發前和被告有親暱行爲,但縱使有親暱行爲,也不代表X在事發當刻願意性交。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並約見一位女子「援交」,而發生性行爲後,聞到私處有異味,他有些不開心及害怕,認爲X「有性病都出來做」,離開時沒向X支付「肉金」500元,是他處理不當。辯方指,X在交友程序上的帳戶名稱是「做你一日的出租女友」,兩人講價後同意以500元金額交易。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顯示,X和被告一見面就和被告「攬攬錫錫」,上身傾前,非常主動。而警方拘捕被告搜身時,並沒發現大麻,「smoke嘢」是X編造。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向陪審員作出指引,並將於明繼續,陪審團預計明早上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361/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