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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人!國家發話!這些專業本科生或將增加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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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人!國家發話!這些專業本科生或將增加1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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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人!國家發話!這些專業本科生或將增加10萬人

2021年11月03日 22:41

日前,國家發改委《關於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到:加快養老、育幼、家政等相關專業緊缺人才培養。

要加強本科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護理、康復、家政、育幼等相關專業高職畢業生提升學歷。到2025年,力爭全國護理、康復、家政、育幼等生活性服務業相關專業本科在校生規模比2020年增加10萬人。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強化生活服務技能培訓,推進落實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培訓補貼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落實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在人口大省、大市、大縣打造一批高質量勞動力培訓基地。逐年擴大生活性服務業職業技能培訓規模。

暢通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通道。推動養老、育幼、家政、體育健身企業員工制轉型 ,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及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做好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工作年限與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和積分落戶政策的銜接。關心關愛從業人員,保障合法權益,宣傳激勵優秀典型。

來 源:中國政府網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聽說過過路費、過橋費,

您聽說過上樓費嗎?近日,河北石家莊某小區中的一位大爺居然將自家門口的樓梯砸了,三至七樓住戶想要走樓梯上樓,必須先交50萬上樓費。

最終樓上業主和大爺協商不成,大爺直接把一樓單元口封了起來,然後將二樓通往三樓的樓梯也給砸了。如此一來,住在樓上的居民雖然已經買房五年了,但是目前依舊有家難回。面對鏡頭大爺直言:別管樓梯是誰砸的,地方是我們家的!

有家難回,只能從窗戶爬梯子回家

周女士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購買紫御花園的房子已經有5年時間了,但是這5年時間不能裝修不能入住。雖然各種手續都是齊全的,但就是上不了樓,因為房子的單元口被人封死了,而且上樓的樓梯也讓人給砸得只剩鋼筋了。

住在4樓的王大姐表示,自己是目前唯一一個住進自己房屋的樓上住戶,因為自己買房花了幾十萬首付,現在每月還得還幾千元的貸款,這是自己家唯一的住房,實在沒辦法,只能通過相鄰單元平台上三樓,然後再通過爬梯子回家。

讓王大姐有苦難言的是,自己家中老人、孩子都得這麼出入,老人曾經因為攀爬梯子被摔成了腿骨錯位,而孩子每天上學、放學也需要背著書包爬梯子。

家住6樓的李先生表示,自己買房是為了讓孩子上學,如果這個房子不能入住,那以後接送孩子實在太麻煩了。自己買房本來就有月供要還,如果在附近再租一套房子,那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實在承擔不起。

從20萬漲到50萬

目的是向開發商施壓

當樓上住戶再次聚集到一樓業主陳大爺家門口時,雙方一見面就是劍拔弩張。樓上業主指責陳大爺自私自利,陳大爺則堅稱樓道屬於他家的私有財產,陳大媽也拿出來一份協議,指著讓樓上業主去找開發商協商。樓上業主表示陳大爺就是不講理,此前經過協商樓上業主已經同意補償陳大爺20萬元了,結果陳大爺又漲到了50萬。

樓上居民表示陳大爺本來是和開發商有矛盾,他封掉單元口、砸掉樓梯的目的只是為了綁架樓上住戶一起給開發商施壓。原來陳大爺和開發商簽訂了一份拆遷補償協議,按照雙方的協議,開發商需要補償陳大爺一、二兩層,同時協議明確房屋長度為6.5米,而交房後陳大爺自行測量,其房屋內部長度加上樓道長度才正好6.5米,所以陳大爺以此為據把樓道獨佔了。

協商不成法院判決難以執行

陳大爺的態度就是自己有合同,已拆樓道就是自己家的私有財產,而且建房前自己根本不知道樓上還有5層住戶,所以自己不會妥協。而開發商的態度也是模稜兩可,他們也說不清其中的道理,只是說房屋都已經正常交接完成,陳大爺肆意破壞屬於其個人行為。

物業則表示自己不是執法部門,只能安排利益各方見面協商,實在協商不成他們也沒有辦法。正是這種各方都推諉的態度,讓本單元3至7樓的居民有家難回。

陳大爺第一次砸掉樓梯之後,樓上業主曾聯名將陳大爺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樓梯間屬於公共區域,陳大爺屬於非法侵佔公共空間,隨後判決陳大爺儘快修復樓梯。法院判決後樓梯曾被短暫的修好,但是陳大爺不服氣,再次將樓梯砸毀。沒辦法,樓上業主再次將陳大爺訴至法院,第二次樓上業主依然勝訴,但這一次樓梯至今未被修好。

律師說法

陳大爺霸佔樓道,涉嫌什麼罪行?本次事件矛盾的起因是涉案小區樓梯過道的歸屬問題,陳大爺認為他有合同,根據開發商給他的承諾及補充協議,該過道屬於他個人所有,於是採取了一系列所謂的維權的自救行為,但是很明顯這是錯誤的。

根據《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樓道屬於房屋的公共設施,是由全體業主共同享有的,因此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管理企業都不能擅自佔有,損害其他業主的共同利益,否則就是侵犯相鄰權的違法行為。

陳大爺不執行法院已生效判決,涉嫌什麼罪行?根據前文表述,小區的部分業主已經向法院起訴並且已經勝訴,那麼在陳大爺拒不配合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採取司法拘留的方式對其進行警示,督促其配合執行。如情節過於嚴重,也有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陳大爺砸壞樓梯,涉嫌什麼罪行?報如果陳大爺一意孤行,一再砸毀樓梯且不進行修復的話,還有可能涉嫌到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開發商違約,陳大爺應該如何正確維權?觀其全案,客觀的說,陳大爺本身也是一個受害者,涉案小區的開發商在設計和建造之初明顯是圖一時方便而耍了小聰明,導致陳大爺在認識上產生了誤區。但是畢竟他的手上有和開發商簽訂的補償協議,陳大爺可以在不違法、不侵犯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拿起法律武器起訴開發商,要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