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專出禁書的銅鑼灣書店多名股東及員工失蹤,其中一人叫李波的負責人更懷疑在港被人帶走,引發內地公安在香港拉人的猜測。
香港街上充斥著這些「禁書」,去年首次傳出有書店負責人失踪的消息,我專門去買了幾本相關書藉看一看,發覺內容相當之「流」,本本也差不多,只是將海外網站相關資料炒成一碟,匯集成書,打包出售,通常會起一個驚人的書名,內容創作性和想像力極強,作者好像藏身中南海偷聽到一切事情。但你到北京隨便搭一架計程車,找司機聊一聊,聽到的「消息」,會比那些書的內容新鮮。
不過既然成行成市,見旺區報攤充斥著這些書,自然有它們的市場,我就找出版發行界了解一下市道。這個出版「禁書」的行業,自2003年開放內地旅客自由行到香港後,開始興旺起來,以前只有《爭鳴》等一兩本政論雜誌艱苦經營,但自由行旅客湧到,他們將這些政論雜誌和咸書一起,買回內地派街坊,當做手信,令那些雜誌暢銷起來。
政論雜誌賺到錢,出到成行成市,就開始出政論書,初時還嚴謹一點,後期競爭加大,出到相當濫,幾間專出禁書的出版社有專門的寫手,大量生產,左抄右抄,務求因應時事話題,快速起貨。出版發行界話,禁書愈出愈多,本來已過度競爭,而近年內地過關時搜查嚴了,令旅客減少買禁書回內地,行業開始經營困難。也有出版商將禁書和馬經一起,用走私快艇「大飛」運返內地,大量出貨賺快錢。
出版發行業人士話,有些禁書商「傻傻地」,一方面創作這些禁書賺大錢,另一方面竟然在貪便宜在內地印書,有些禁書商更住在內地,好像完全不怕阿爺會拉人那樣。
不過最近失踪的李波,情況有少少不同,據其家人的說法,他是收到訂書電話去柴灣貨倉攞貨,之後失去聯絡,故懷疑在香港被人拉走,就和過去在內地失踪的個案,有本質的區別。
這裏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罪行問題,另一個是執法問題。就罪行而言,香港雖有煽動叛亂罪(Sedition),但出書創作領導人的醜聞,也不易達到入罪水平。但內地卻不一樣,雖然過去的「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已改為「煽動分裂國家罪」和「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這樣出書,屬於「造謠誹謗」,按內地法律標準,已可入罪。由於有關書藉大量帶入內地,對內地人有影響,相關出版社負責人若身處內地,就很易被追究刑責。但如出版社負責人身在香港,由於兩地法規不同,香港特區政府不會按內地法律拘捕和移交犯人。
這就帶出第二個問題,香港不會交人,內地公安可否越境捉人?如今李波是否身處內地?若在內地他的回鄉證又留在香港,他到底如何回去? 若他已被內地拘禁,理論上有兩個可能,第一是公安越境拉人,然後透過非法途徑帶他離港,即是「強捕」。第二是有人向他訂購大批書藉,引誘他用「大飛」等方法運書回內地,即是「誘捕」。
若然是內地公安來港強捕,就絕對是重大錯誤,明顯違反《基本法》,這種行為不可一,不可再。國家主席習近平大力倡議依法治國,早在2012年12月4日,他在紀念中國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時強調,「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習主席應該不會支持違反《基本法》的行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法治,沒有法治,香港特區政府將無法管治,即使內地多麼不喜歡那些禁書出版商,都只能在法律容許的框架內行事,不能胡亂地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