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政府簽有清室優待條款 馮玉祥緣何要驅逐溥儀出故宮?

政府簽有清室優待條款 馮玉祥緣何要驅逐溥儀出故宮?

政府簽有清室優待條款 馮玉祥緣何要驅逐溥儀出故宮?

2022年01月20日 10:00 最後更新:11:37

隨著中華民國於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告成立,末代皇帝溥儀也於同年2月12日頒布退位詔書,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宣告結束。國民政府對主動遜位的清朝皇室成員予以優待,允許他們暫時居住在故宮,每年給他們提供400萬元開支費用,還配備衛隊,保護皇室成員和清朝祖廟。

但是,到了1924年10月23日,時任「討逆軍」第三軍總司令的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推翻曹錕政府後,緊隨做了一件令人感到意外的事:修改清室優待條款,將居住在故宮的溥儀一幫人驅逐出宮。

更多相片
北洋政府時期的馮玉祥。(網上圖片)

北洋政府時期的馮玉祥。(網上圖片)

被國民政府趕出宮的情況。(網上圖片)

被國民政府趕出宮的情況。(網上圖片)

溥儀大婚時,新娘的嫁妝抬進故宮。(網上圖片)

溥儀大婚時,新娘的嫁妝抬進故宮。(網上圖片)

張勳復辟後,溥儀在御花園天一門前留影。(網上圖片)

張勳復辟後,溥儀在御花園天一門前留影。(網上圖片)

1961年,溥儀與當年執行趕自己出宮之令的馮玉祥部下鹿鍾麟 (左)以及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熊秉坤 (右),在北京座談會攀肩合影。(網上圖片)

1961年,溥儀與當年執行趕自己出宮之令的馮玉祥部下鹿鍾麟 (左)以及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熊秉坤 (右),在北京座談會攀肩合影。(網上圖片)

北洋政府時期的馮玉祥。(網上圖片)

北洋政府時期的馮玉祥。(網上圖片)

據了解,當時溥儀等人故意拖延出宮時間,北京警衛司令鹿鍾麟強硬地表態,限三個小時離開故宮,否則開炮。於是,溥儀等人不情不願地離開故宮。當時,不少評論都不滿馮玉祥驅逐溥儀,認為違反了中華民國與清廷簽訂的「清室優待條件」,屬於違約。

溥儀離開故宮後投靠日本,「九一八事變」後更是在日本人的挾持下前往東北,成為「偽滿洲國」的傀儡皇帝,在故宮外經歷風雨高低。那馮玉祥為何非將溥儀趕出故宮不可?據指,其實關溥儀自己的事。

被國民政府趕出宮的情況。(網上圖片)

被國民政府趕出宮的情況。(網上圖片)

溥儀退位後,按照「清室優待條件」一直居住在故宮。雖然優待條件規定,他們只是「暫居宮禁」,以後要「移居頤和園」。然而10多年來,國民政府並沒有趕走他們。其餘優待條款,國民政府基本上都有履行。包括每年400萬元的款項。只不過,由於後來財政緊張,每年400萬元款項無法足額兌現,但這並非他們有意賴賬。

事實上,國民政府對待溥儀等人十分客氣。民國大總統袁世凱見面時,都畢恭畢敬地稱溥儀為「皇帝陛下」。溥儀在1922年舉行大婚儀式,國民政府從吃緊的財政裡擠出10萬元,送給溥儀,還對此深表歉意。

溥儀大婚時,新娘的嫁妝抬進故宮。(網上圖片)

溥儀大婚時,新娘的嫁妝抬進故宮。(網上圖片)

然而,舒服日子過久了,溥儀等人開始「折騰」起來。1917年6月,張勳以調停黎元洪與段祺瑞的矛盾為由,率領當月5000「辮子軍」進京。30日深夜,張勛率部秘密進入故宮,於次日凌晨擁戴12歲的溥儀重新登上皇位。是為「張勳復辟」。雖然在全國民眾的強烈反對下,復辟鬧劇僅維持12天,可是對於新生的國民政府來說,這是一次「顛覆國家」事件。

再看看歷史,1645年,一批明朝藩王投降清廷。到了翌年5月,大批藩王被清廷殺掉,罪名是「謀為不軌」,企圖擁立潞王朱常淓造反。所以,按照清朝過去做法,溥儀等一幫人恐怕也應該人頭不保,但國民政府沒有這樣做,讓溥儀等人繼續住在故宮。

張勳復辟後,溥儀在御花園天一門前留影。(網上圖片)

張勳復辟後,溥儀在御花園天一門前留影。(網上圖片)

但「張勳復辟」事件後,溥儀等人繼續跟故宮裡與一幫清朝遺老遺少聯繫,圖謀不軌。據溥儀自傳《我的前半生》披露,他自己在1922年的大婚之夜還在想:「我成年了。如果不是鬧革命,是我『親政』的時候開始了!......我要恢復我的祖業!」不僅如此,為了維繫「小朝廷」有養尊處優的生活,溥儀等人還利用居住在故宮之便,偷偷變賣故宮文物,還差點將國寶級文物《四庫全書》於文溯閣本,賣給日本人。

居住在故宮的溥儀,成了清朝遺老遺少再次發動復辟的不穩定根源。所以基於此,馮玉祥掌握國民政府大權後,才迅速驅逐溥儀出宮。

1961年,溥儀與當年執行趕自己出宮之令的馮玉祥部下鹿鍾麟 (左)以及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熊秉坤 (右),在北京座談會攀肩合影。(網上圖片)

1961年,溥儀與當年執行趕自己出宮之令的馮玉祥部下鹿鍾麟 (左)以及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熊秉坤 (右),在北京座談會攀肩合影。(網上圖片)

「作捨道邊」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詩經・小雅・小旻》中的「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於成。」但它最廣為知的典故應是出自於南朝宋範曄所寫的《後漢書》,當中的《曹褒傳》有言:「諺言:『作捨道邊,三年不成。』」

東漢時期,有一個名叫曹褒的大儒。因為他的父親曹充修習慶氏《禮記》,因此曹褒自小也跟隨父親一同研究禮儀學問,漸漸也養成博雅疏通的性子。在研究禮儀制度時,曹褒常常會不自覺地感嘆朝廷制度不完備,然後晝夜不眠地尋求完善方法。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憑着這份堅定不移的學習之心,曹褒很快就得到朝廷的賞識,並出任圉縣縣令。在管治期間,他以禮儀道德教化民眾,讓百姓知禮守法。不用多久,圉縣盜賊絕跡,人們安居樂業。然而有一年,有五個小偷在圉縣作案時被捕。由於太守馬嚴非常痛恨偷盜行徑,所以暗示曹褒應馬上判小偷們死刑。可是,曹褒不應,甚至搖頭反抗道:「偷盜可恥,卻罪不至死。如果為了迎合您而殺掉不該殺的人,那麼是違反了我的處世之道。哪怕我因此而受到處罰,我也不會感到不憤。」後來,因為曹褒違抗上司命令,而被罷免了官職。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雖然曹褒被降為功曹,但因為漢章帝有意重制禮樂,所以便把曹褒徵召為博士。成為博士後,曹褒也不負眾望,一直上書章帝,向他陳述重制禮樂的意義,以及如何使之完善。久而久之,章帝也被曹褒一腔熱情所感動,便把他升為侍中,也即是皇帝身邊的顧問。

隨着時間的流逝,改制禮儀一事也被提上議程。有次,漢章帝向斑固查詢改制禮儀一事,班固心知皇上極為重視此事,也不敢馬虎地說:「皇上,改制一事事關重大。京城裡儒士眾多,應多與他們共商得失。」沒想到,章帝擺擺手說:「常言道:『在大道邊蓋房子,三年也蓋不起來。』也就是說人多嘴雜,容易意見不一,這樣一來改制一事只會遙遙無期。你看!當年堯帝制定規章,還不是夔一個人就辦好了嗎!」語音剛落,漢章帝就想起自己身邊的曹褒對歷朝禮儀十分有研究,所以他立即下詔,把改制一事交託給曹褒。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曹褒接受任務後,便着手撰寫文章。最後,曹褒依據經典,一口氣寫了文章一百五十篇,從天子到庶民的冠禮、婚禮、吉凶、生祭都有所涉及。章帝考慮到曹褒所修訂《漢儀》可能引起眾議,於是直接接納,並不再允許相關官吏進行審查。

後人從這個故事中取出「作捨道邊」這個成語,原意是指在路旁築室,和過路人商量,即比喻人各有各的說法,難以成事。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