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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F-16V戰機上前線兩個月就墜海 美媒:時運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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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F-16V戰機上前線兩個月就墜海 美媒:時運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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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F-16V戰機上前線兩個月就墜海 美媒:時運不濟

2022年01月12日 16:50 最後更新:16:53

台灣折損了1架最近才升級的F-16V戰機。就在台灣空軍宣布,這款改裝的F-16V戰機成軍,全面發揮戰力幾星期後,這架戰機便發生墜海事故。

台灣改裝的F-16V戰機。

台灣改裝的F-16V戰機。

失事的F-16V戰機昨日(1月11)日在嘉義東石外海失聯,飛行員陳奕至今仍下落不明。今日一早天亮後退潮,灘地逐漸外露,台軍陸海空同步展開搜救,直升機在空中發現疑似未彈射的降落傘。而稍早又傳出臺灣民眾於海上拾獲飛機殘骸,對此,台防務部門證實,尋獲疑似飛機殘骸、輪胎以及飛機本體,但仍未發現飛行員蹤影,目前搜救仍在進行中。

有漁民撿到疑似後方機尾殘骸。

有漁民撿到疑似後方機尾殘骸。

台軍空軍嘉義基地編號6650的F-16V戰機,昨日下午在嘉義縣東石外海的水溪靶場進行對地炸射訓練時,墜海失事。飛行員陳奕上尉未被目視到跳傘,台灣軍方及相關單位徹夜搜救。今天上午10點半左右,有漁民撿到疑似後方機尾殘骸,隨即交給軍方。

據《動力》(The Drive)網11日報導,墮毁的是機號6650的嘉義基地F-16V戰機,原本是在1990年代末交付給台灣空軍的F-16A戰機,後來才付錢給美國升級為F-16V。而台灣空軍是全球率先部署F-16V的空軍,在台灣空軍的戰機中,F-16V也是最先進的一款。

台軍就在本月初還叫剛成軍的F-16V戰機列隊做「大象漫步」表演秀肌肉,估不到這麼快就出事。

台軍就在本月初還叫剛成軍的F-16V戰機列隊做「大象漫步」表演秀肌肉,估不到這麼快就出事。

原本按照計畫,台灣空軍要接收144架由F-16A/B 改裝的F-16V,但後來陸續折損為141架,如今再發生墜海事件,進一步減為140架。事實上,台灣在奧巴馬政府拒絕出售全新打造的F-16V後,早在10多年前就打算把現的F-16升級F-16V。(後來特朗普政府同意出售新造的F-16V戰機給台灣)

而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2012年10月贏得台灣18.5億美元的F-16V升級作業合約後,卻因為美國空軍放棄平行升級F-16的戰鬥航電系統程式擴充套件(CAPES),迫使台灣承擔額外的測試相關費用。洛馬在美國升級前兩架F-16V後,後續作業則由漢翔航空(AIDC)接手,而所有的升級作業如今預計在2023年底前完成。

除了升級外,F-16V也將加裝如AGM-88高速反輻射(HARM )飛彈、AGM-154聯合距外武器 ( JSOW ),還有射程達170英里(近274公里),具有精準打擊力的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SLAM-ER)等新武器。

近年大陸空軍不斷出動大批軍機到台灣防識區,F-16V對台灣空軍的重要性更是有增無減。據《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從2020年9月開始,中方每個月平均有20天出動軍機至台灣防識區。而去年10月時,短短4天至少有149架中方軍機一波波地飛進防識區。

對台灣空軍來說,F-16V才宣布成軍不久,就折損戰機,不啻是一大打擊。自2020年起,包括F-16A和F-5E在內,這是台灣折損的第6架戰機。就在大陸軍機加快在台海上空活動步調,台灣空軍吃緊地回應之際,戰機接連發生事故,連美媒也說台灣時運不濟。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女子離婚冷靜期內被丈夫當街捅殺案」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留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其親屬、被告人親屬等十餘人旁聽了宣判。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

「我準備拿著判决書,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講一講。她去世前一直擔驚受怕,現在終於可以安心了。」4月25日,被害人周某霞(化名)的妹妹小玲哭著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對於一審判决結果,作為被害人家屬,他們感到很欣慰。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受害者周某霞照片(家屬提供)

小玲透露了一個宣判現場的細節,「判决後,法官問趙留超對結果有沒有什麽意見,他反問法官死刑是立即執行嗎,法官說是立即執行,然後趙留超說他不是故意殺人的,然後被拉走了……」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2023年7月20日,在遞交離婚申請後第13天,廣東女子周某霞(化名)被丈夫趙某超當街捅殺,同行的親友中,有四人受傷。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留超、被害人周某霞於2011年登記結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輿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申請協議離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親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與趙留超約定在廣州市某工業園門口見面。趙留超到達後徑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攔,趙留超持隨身携帶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留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趙留超主觀惡性大,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予嚴懲,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害者家屬

受害者家屬

據早前報道,2024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霞的妹妹小玲(化名)告訴記者,庭審現場,趙某超否認自己家暴,辯稱自己不想置妻子於死地,也沒想要傷害其他親戚,「但公訴人的反駁讓他無話可說,你不想殺人,為什麽會帶著刀去,要連續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們的身體要害部位捅刺?」

「我女兒到底和他有什麽深仇大恨,能下得了這麽狠的手?」庭審現場,被害人的母親看到案發時的監控錄像,在情緒崩潰中問出這句話。

小玲表示,姐姐周某霞遇害後,趙某超的父母家人從未表達歉意,小玲和家人已决定放弃向趙某超提起民事訴求,也拒絕出具諒解書,只希望法院判處趙某超死刑,還死者一個公道。「我們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那些錢沾著我姐姐的血,我們不要。我們只要求嚴懲凶手,希望能判處死刑。我姐姐才30多歲,不該是這樣的結局。」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小玲透露,小霞為趙留超生了一兒一女,十多年的婚姻裏,她在外辛苦工作,省吃儉用,為趙留超買車,花費百萬為趙留超一家在河南老家購置房産,回到家還要為趙留超洗衣做飯,「趙留超稍不如意,就是一頓打,姐姐身上都是淤青。」

「趙留超同意離婚後,我姐同意將房産留給孩子,並且給他40萬元,就是個騙局。」小玲稱,離婚冷靜期間,趙留超不肯離婚,多次揚言威脅,以家人相威脅逼迫小霞見面。然而帶著五男一女赴約的小霞,還是倒在了血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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