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簡稱劏房租管條例,今日正式生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近日探訪觀塘區劏房住戶時發現,很多租戶不清楚條例的內容,更發現有業主要求租戶在條例生效前簽訂新租約,以避開新條例的監管。
工聯會提供。
鄧家彪表示,在探訪劏房租戶及講解有關條例時,有大部份受訪住戶並不了解租管下的租金加幅意思,誤以為每兩年業主續約時就可加10%租金。事實上,租管條例規定租金加幅,必須跟隨「全港性租金指數」,指數如不多於10%,業主就不能加高於10%的租金。同時,條例限制即使指數高於10%,加租上限也不能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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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指出,即使大部分劏房戶知道有關條例生效,卻不清楚條例內容,誤以為加幅是按照現時租金的10%,甚至部分業主和地產代理也這樣認為。因此,鄧家彪建議政府在短期內加強對劏房業主及租戶雙方的宣傳,否則市民無法得益,並加強對劏房住戶情況進行抽查,監察條例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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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又發現,有業主要求租戶在條例生效前簽訂新租約,以避開新條例的監管。甚至有業主以「私了」方式續租,尤其是向有小朋友的家庭下手,不打算遵守條例。雖然條例已實施,但有租戶仍然擔心業主未來或不再續租,或會被迫另覓單位,他呼籲政府主動執法,因為新租約必須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而據統計處公佈的數字,全港有近21萬人居於9萬多個劏房單位,只要對比差估署接收的租賃通知書,就能知道有多少單位違例,從而主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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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亦要求當局做好相關資料庫及紀錄,定期檢視條例的成效,從而作出優化及調整。長遠而言,劏房的居住環境始終不理想,政府應增建建更多過渡性房屋,讓劏房租戶改善生活環境。
政府早前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提出向受災的7幢大廈業主收購業權、以「樓換樓或「樓換錢」等不同選擇,沒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外。協助宏志閣居業主收集意見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表示,已有過半數宏志閣業主向他表達收購意願,但因渠道眾多,相信接受收購的實際業主數目將更多,冀政府主動接觸,認為把宏志閣納入與其他7座一致的收購方案,將可達到「三贏」。
宏志閣是宏福苑8座大廈中唯一未受大火波及的一座,惟維修工程仍未完成。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早前表示,如果宏志閣的居民能達成相對高的收購共識,如有過半數業主有願意被收購,政府將可作商討。
鄧家彪表示,明白政府是基於對私人產權的尊重而作出這個較開放的決定,是立足於居民主導的原則。他指,宏志閣共有248戶,目前暫有136戶業主已主動聯絡,表達同意收購的意願。由於宏志閣居民現時的暫居地較分散,接收資訊和表達的途徑也分散,相信有意願的居民一定比自己所收集的更多 。
「他們可能已在不同渠道跟政府說了,可能向一戶一社工表達了,又或者業主自己打了1823,或發過電郵給局長等,甚至可能跟3月初出現的『解說專員』提及訴求。」鄧指,政府已明確表示會紀錄這些情況,相信政府掌握的資料最準確,既然目前表達同意收購的戶數已過半,希望政府能盡快「拍板」向宏志閣居民提供跟其他7座一視同仁的選擇。
鄧家彪強調,同意收購業權的住戶,不存在因大廈的座向或樓層高低而有不同的選擇取向。宏志閣一梯 8戶,其中4戶向災場,另4戶向海。據鄧提供的數據,在136戶主動聯繫的居民中,向海和不向海的戶數相若;以層數而言,1至5樓及6至10樓各有23伙願意收購;11至15樓及16至20樓則各有21伙;而21至25樓及26至31樓分別有24伙,分佈十分平均。
鄧家彪希望政府盡快公布對宏志閣的收購業權決定。巴士的報記者攝
逾半業主不願回去 分契難度高
他說,若政府最終不將宏志閣納入收購方案,居民被迫遷回,將面對5大難題。首先是對居民的心理創傷, 鄧提到,在宏福苑附近的大埔浸信會公立學校就因擔心影響學生的心靈而遷址,故希望當局同樣能夠顧及宏志閣的小朋友會否因大火而心靈受創。
其次,宏志閣19樓以下的外牆工程未完成,在缺少紙皮石保護下經歷過救火過程,鋼筋和結構牆或受一定影響;加上維修時外牆鑽洞、窗眉斷裂等頻生,即使再重新搭棚圍網處理「爛尾」工程,相信都有很大後遺症,其宜居性存疑;另屋苑不少公共設施,如垃圾房要拆卸重建,地底的水電、排污、光纖、中央石油氣管道等需改道,工程費用以億計,包括其他7幢大廈的拆卸工程,也對居民生活有極大影響。
在業權與法律層面上,鄧指出,因 8座大廈共用同一地契及公契,若要分割,須現有業主共同簽署新公契,難度極高 ,如何分割還懸而未決,「就算強行分割, 但是餘下那一座,是要共同簽名才可有新公契。現在很明顯已有超過一半業主不想回去住了,他們怎麼會配合簽名?將是一個史無前例的難題。」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早前會見宏志閣居民。何永賢FB圖片
6月前未拍板 居民恐錯失「樓換樓」機會
近日,鄧家彪已親向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提交其收集願意收購的宏志閣業主資料,並安排了3名宏志閣業主與局長會面。鄧表示,3個家庭各有代表性,「當中2個家庭住足40年了。有獨居長者想政府收購業權後取回錢,然後搬去她兒子附近居住,互相照應;也有跟兒子和媳婦同住的長者,為方便兒媳上班,希望「樓換樓」方案能方便他們上班;也有住了宏福苑多年,對大埔區很有感情,希望繼續在大埔區租樓獨居。」不過,他說,會面在日間進行,限制了多數需要上班的家庭參加。但鄧形容,基本上3戶代表跟局長會面後,居民都是覺得安心,認為政府願意聽他們的申訴、分享及了解其需要。
據政府為宏福苑居民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購置新資助出售單位的時間表,在6月30日前簽臨時買賣合約的業主可成為首批選樓者,離目前僅剩約3個月。鄧家彪表示,宏志閣不少想撰擇「樓換樓」意願的居民擔憂會錯失機會,「如果8座一起揀,始終可能有人沒那麼幸運揀到心儀單位,但起碼機會均等;但現在如果遲過6月30日才拍板,(宏志閣居民)就真的差人一截了。」
政府去年12月宣布,向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2年、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第一期發放到今年6月截止,若宏志閣居民遷回原址,就失去此資格,但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日前表示,預計宏志閣維修工程至少需要9個月,宏志閣居民今年內重返居所的機會很微。
鄧家彪說,他希望政府能盡快拍板決定宏志閣居民的收購方案,「若政府能在6月對居民有收購業權安排,可能連租金津貼都不需再發放,臨時居住措施可盡快結束,能節省資源,達到『三贏』。」
鄧家彪希望,政府能盡快拍板決定宏志閣居民的收購方案,認為可達致「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