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旺角暴動,打開了猴年序幕。暴動,當然是以暴力為特色,電視上只見暴徒在旺角周大福的門口,用一塊塊磚頭奮力擲向警員。在另一個場合,只見倒地的警員被人用棍和摺椅暴打,示威已經失控。
暴動之後,不同人有不同的解讀,支持示威的一方,將矛頭指向政府,話政府無能,説官逼民反。
這些全是暴力革命的語言,暴力革命要流血,不怕殺人。我們真是要撫心自問一下,市民容或對政府這樣或那樣的施政有意見,也想爭取民主,但市民真是想進行流血革命推翻政府嗎?要用磚頭打死警員嗎?真是出現大面積的流血,會有什麼後果?回頭一看,香港發展到如今局面,只因暴力被不斷合理化。
第一,從2014年佔中開始,已經走錯了第一步。爭取民主本是崇高理想,但幾個在象牙塔中的學者,以極其理想化的方式去爭取民主。他們想像一場和平的「公民抗命」,以為有幾萬人上街,睡上一晚,然後和平結束,個個去自首,最後逼爆差館,就可以逼到政府讓步,給出一個「真普選的方案」。
這個美夢沒有實現,因為幾個學者不是政治領袖,運動未開始,就被學生搶奪了控制權。但學生佔了領導位置,又制止不了運動在旺角異化,變成曠日持久的佔領,以及不斷出現的暴力警民衝突。
學者發動佔中這一步之錯,是鼓吹以違反法律的方式進行抗爭,令違法示威的行為浪漫化,但卻制止不了運動的暴力化,打開了暴力的潘多拉寶盒。
第二,「鳩嗚黨」搶奪了運動的主導權。佔中之後,學者潛水,激進的「鳩嗚黨」繼續行動,上水踢喼,大反水客,延續暴力激進運動。
第三,本土派在農曆新年再發動聲援小販的行動,演成暴力大衝突,又是旺角。如果佔中時旺角只是一個暴力的配角,如今就變成更暴力的主角。暴力激進派已搶奪了泛民的帥旗。
由和平爭取民主,異化成暴力抗爭,下一步就是鼓吹流血革命。而只想爭取民主的人士,就不知不覺地坐上暴力戰車,又不好意思下車,怕被人説是保守派。
關鍵是反對暴力,任何人對暴力沉默,對暴力行為懦弱,客觀上就鼓勵了它,將來暴力衝突不斷升級,不是打死警察,就是打死示威者。如今不大聲反對暴力的人,就要為將來的流血負責。
盧永雄
看見旺角的深宵騷動,令人心痛。這種結果,既是偶然,也是必然,而且是剛剛開始。
事件起於熟食小販在過年期間非法擺賣,有激進組織網上動員聲援,大批示威湧到旺角示威,演變成警民衝突,繼而有群眾在街頭燒雜物,用磚頭襲警。警察向天開槍示警,唯一幸運的是雖然有受傷,但沒有嚴重傷亡。
過年前我寫到香港大學人權法碩士生楊政賢講的「 港大種族仇恨事件」,楊政賢講述他在香港大學之內,見到一名香港學生用粗口狂罵兩名內地生的故事。有朋友問起這是否個別事件,我認為香港政治激進化有一個軌跡,由佔中後在上水踢內地客的旅行喼,在旺角街道上遊行「鳩嗚」,到零散的極度語言暴力狂罵大陸人,本地的語言以至行動暴力,不斷升溫,不斷擴散,所以出現旺角的騷亂,是必然的結果。
這種由網絡發起的極端示威行動,在世界各地有相當普遍性,主要因為在網絡上容易發動/煽動群眾,有群眾自發的行動,也有被政客「善加利用」的結果。這些激進群眾有個詞去形容,叫「 rent-a-mob」,去年美國著名刊物《外交家》 刊登台灣問題專家、密蘇里州立大學教授兼國際事務研究主任郝志堅(Dennis V. Hickey)的文章,指台灣的民主進步黨擁抱「rent-a- mob」的路線,支持極端份子攻擊政府,根本放棄了民主。 郝志堅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如果當政(如今已成事實), 可能因為主張台獨而把美國拖入危機,故美國必須通盤檢討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郝志堅說蔡英文「rent-a-mob」,並不是指她真的出錢去僱用暴民,而是指她支持中東式的極端暴民,去攻擊政府。「rent-a-mob」 的定義是一群經常以看來非理性方式示威的群眾,他們行事好像受僱地去示威那樣(事實不一定如此),借此形容他們機械式的非理性示威行為。
英國18世紀的愛爾蘭保守主義哲學家伯克(Edmund Burke)非常反對流血革命,他支持美國獨立革命,但看見法國大革命之後,就反思流血的抗爭運動,皆因上街的群眾常不自覺自己要什麼,不知道行為的後果,他們是一堆平時受壓抑的烏合之眾,受美麗的口號鼓動,享受暴力示威時失序的快感,突然間成為暴民。
如今西方學者研究這些「中東式暴民」,是從他們傷害民主制的角度去反思,因為他們推翻政府後,並不是建立民主政體。年前中東苿莉花革成功後,西方媒體大力吹捧,後來美國CBS電台首席記者蘿根(Lara Logan),在埃及採訪革命後的情況,遭到200多名埃及暴民毆打輪姦,馬上令西方媒體反思,為何不可以用和平方式令政府改善?暴力革命可以帶來理想政府嗎?
有人將這次旺角騷亂和80年初旺角的士風潮騷亂相比,我認為當時社會一面倒反對暴力,所以騷亂事件沒有無止境地蔓延。但如今社會上有很多人為暴力辯解,他們在客觀上鼓勵了暴力,令災難延續下去。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