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下月8日舉行,提名期由今日(3日)開始,消息指港府「第二把手」、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將會參選。
李家超是現任官員,將會辭職參選。
李家超現年64歲,作風硬朗。去年6月獲委任為政務司司長,打破了以往由政務官擔任的傳統,成首位警察背景出身的官員出掌政務司。
李家超於九龍華仁書院畢業,1977年以20歲之齡投考警隊,加入警務處任職見習督察;1997年晉升總警司,2003年晉升警務處助理處長,2007年晉升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2010年晉升警務處副處長。
李家超任職警隊期間,曾任職多個不同部門,屢次參與調查多宗轟動全城的案件,包括曾智破張子強800公斤炸藥案、紙包飲品迷魂黨案等,當中最矚目的莫過是,2005年7月,他以時任助理處長的身份出任刑事部主管,親自負責徐步高槍擊案的偵緝事務,其後更召開記者會澄清外界揣測,強調案發時並無第四者。
2012年,李家超獲特首梁振英賞識,加入問責團隊,擔任保安局副局長。2017年7月,李家超加入林鄭月娥新班子,接替黎棟國「坐正」為保安局局長,負責統籌6個紀律部隊,任內處理了多項備受爭議的政治事件,包括主理香港西九龍高鐵站「一地兩檢」,多次重申不會有人無故「被帶返」內地區;2018年更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禁止倡議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引發大規模示威,作身主事官員的李家超成為眾矢之的,但他仍無懼批評,多次讚揚警隊表現克制,其後他更在立法會「舌戰」多名民主派議員,不但否認「7.21」事件「警黑勾結」的指控,更強調警方打擊黑暴的決心。
前年《港區國安法》立法,李家超成為國安委委員,美國財政部宣佈於去年8月制裁11名中港官員,李家港亦在制裁名單當中。他回應時更狠批美國「雙重標凖和虛偽」,指美國有許多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卻拿《港區國安法》作借口制裁,強調恫嚇不會得逞,並指維護國家安全是天公地義!
去年1月6日,逾50名民主派人士疑因初選被捕,李家超斥責指被捕者所謂的「35+」以及「攬炒十步曲」計劃歹毒,圖謀癱瘓特區政府,強調警方行動是必要及必須。
及至今年,本港爆發第5波疫情,特區政府全力抗疫,作為政務司司長的李家超更率領多名官員赴深圳,與國務院港澳辦及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等官員開會,向中央請求協助抗疫,並負責統籌相關抗疫工作,惹來外界惴測李家超「獲中央重用」。
近年香港政府高層權力大洗牌,獲晉升的官員均是「武官」出身,種種跡象似乎暗示 ,中央重視紀律部隊出身的官員,欣賞他們硬朗的作風。
李家超參選,預示一個新時代即將來臨。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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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明日(4月3日)開始接受提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近日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香港抗疫是「愛國者治港」的關鍵測試,目前測試正處於最為關鍵的闖關階段。他強調,「愛國者治港」不是一種簡單的榮譽或利益歸類,而是一種沈重的自治責任和服務國家的政治責任,又形容抗疫是綜合性的政治檢驗,抗疫挫折對「愛國者治港」的打擊是嚴重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
田飛龍表示,地緣政治變化,凸顯愛國者所受的挑戰和檢驗,他們的能力短板也日益暴露。特區政府存在「打一份工」的消極公務倫理,疫情防控屬公共衛生緊急狀態,非日常的法治條件,公務員不應以日常職責推卸應急責任,否則構成瀆職。
對於疫情問責,田飛龍理解有學者將香港抗疫的「問責」怪象與內地問責進行對比,認為他們所提出的疑問有一定道理,但同時不能忽略香港和西方一樣,有相似的問責制度和問責文化。他解釋指,西方抗疫一塌糊塗,也沒有什麽人被問責,因為問責是選舉,到了選舉日再說,其他情形下的問責有專門法律程序處理,但如果公務員是按照法律程序行事,則沒有責任。因此,他支持疫後對公務員體系進行大檢討和管治改革,否則會嚴重拖累「一國兩制」和「愛國者治港」。
田飛龍形容,西方抗疫一塌糊塗,也沒有什麽人被問責,因為問責是選舉。
田飛龍形容,當前香港邁入回歸25周年,是「一國兩制」下半場的啟幕時刻,「愛國者治港」需要超越利益口號,成為香港善治之錨。他強調愛國者陣營要有危機感,要有合理而系統的幹部培養、論述提升和民意溝通的活化機制,包括越有權力和資源,就越要謙虛謹慎;監督政府非流於形式,必須為人民進行監督,從而做到知行合一,賢能治理,精準問責,不負人民。
田飛龍文章全文如下:
4月3日至4月16日,第六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開始提名,正式選舉日期定在5月8日。此前由於香港疫情嚴重,原定於3月27日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推遲。
2021年,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新選舉法成形,「愛國者治港」凸顯為根本原則並深刻影響香港整個治理體系的內部檢討和改造。新選制之下的選委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已經完成,但第五波疫情治理仍出現百般漏洞和錯失,顯示出「愛國者治港」尚未從原則和制度規範轉化為完整和實效化的現實及人心認同。甚至由於新制度初立,反對勢力殘留,香港社會還存在一定的慣性抵抗與隔膜,需要時間和智慧加以消解轉化。
香港特首選舉2017。
2022年,香港回歸25周年,「一國兩制」真正的中期時刻及下半場的啟幕時刻,「愛國者治港」如何超越利益口號而成為香港善治之錨,需要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凝聚更清晰的實踐化標準與共識,並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賢能治理,精準問責,不負人民。
「愛國者治港」,知易行難。這一關乎香港高度自治憲制基準的根本原則,早在1980年代鄧小平的「一國兩制」關鍵設計中即居於重要地位,但其具體的制度化和實踐轉化則一波三折。
香港回歸以來,「一切按基本法辦事」,「井水不犯河水」、中央權力高度節制、香港自治及其治理制度優越之類,造成兩個嚴重的治港後果:
其一,憲法及中央管治權的具體權威無法樹立和落實,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的特區憲制秩序遭到扭曲和誤導,全面管治權缺乏穩定和可持續的法理與制度支撐;
其二,「愛國者治港」流於形式,缺乏具體的政治倫理標準和法律審查標準,導致在香港選舉環節和管治環節「容留」或「滲透」了大量的反中亂港分子,造成了香港立法會的「惡質拉布」傳統及香港公務員體系一定程度的保守反動性,並導致體制內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外部干預勢力,扶植本土極端勢力,持續從事危害「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的破壞行為,卻沒有相應的制裁性法律加以懲罰。
2014年「非法佔中」和2019年修例風波,將「愛國者治港」的巨大倫理赤字和制度漏洞展現無遺,凸顯了香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風險和危機,倒逼中央直接出手,引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開展香港社會治理改革,並結構性推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治理體系。
2014年「非法佔中」和2019年修例風波,將「愛國者治港」的巨大倫理赤字和制度漏洞展現無遺。
但2022年初的第五波疫情挑戰及香港特區政府的能力表現,再次敲響「愛國者治港」的警鐘。「愛國者治港」不是口號政治,不是表態政治,更不是利益內卷政治,而是開放競爭的賢能政治和民主政治。香港抗疫以「動態清零」為既定路線,但在實際執行中變形走樣,拖累香港社會與國家抗疫大局,也拖累粵港澳大灣區戰略的深度推進及北部都會區規劃的實質性啟動。
「愛國者治港」,到底在「說愛」(資格審查和宣誓)之後,如何經受具體治理過程的檢驗和挑戰?如何壓實賢能政治的具體標準?如何有效回應中央和香港社會的交疊監督和問責?是香港「一國兩制」下半場的關鍵議題。
「愛國者治港」不是一種簡單的榮譽或利益歸類,而是一種沈重的自治責任和服務國家的政治責任。「愛國者治港」主要承擔兩方面的責任:其一,香港繁榮穩定;其二,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因此,能夠治港的「愛國者」既要懂香港,又要懂國家;既要有專業,又要有戰略;既要會規劃,也要能執行;既要講法律,也要講政策。這些對治港者「高級質素」的逐步清晰化的提煉與表達,展現了「愛國者治港」的賢能政治本質。
夏寶龍副主席提出的「堅定的愛國者」、「五個善於」、「五有」等具體化標準,就是圍繞「愛國者治港」如何選賢與能、良政善治展開的,就是為了建設香港民主體制下的賢能政治。特別是兩會期間夏寶龍提出的「五有」(即有情懷、有格局、有擔當、有本領、有作為)是進一步的進階性標準。我也在近期文章《善治標準的深化:「賢能愛國者」才配治港》(香港AM730,2022年3月14日)中提出,中央對港的善治標準已經深化,只有「賢能愛國者」才配治港。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中央對「愛國者」的要求,基本原則和方向始終沒有改變,從1980年代鄧小平就提出過「愛國者治港」,且這一原則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原則。但「一國兩制」的內外環境、國家戰略、香港地位與世界體系都在發生劇烈變化,特別是香港近些年從佔中到修例風波、從中美貿易戰到國安法,愛國者所受之挑戰和檢驗日益凸顯,能力短板也在暴露。
在此背景下,愛國者的具體標準和要求是升高的,應對內外變局的治理能力是升高的,現有管治團隊及其能力水準是否「合格」,中央和香港社會都在加以觀察和考驗。特別是第五波疫情之綜合應對,顯示港府在「愛國者治港」核心層面尚未給出讓中央和香港社會滿意的答卷。我提出過香港抗疫是「愛國者治港」的關鍵測試,這一測試正處於最為關鍵的闖關階段。
比較而言,「五有」相對於「五個善於」更加凸顯戰略視野、施政能力和責任倫理的整體化水準。港府官員能否做成「五有新人」,真正達到「愛國者治港」在新時代的客觀和提升的標準,現在還難以下結論。
具體到香港抗疫中的「愛國者治港」綜合表現及其合格性問題,是對「愛國者治港」的關鍵測試。香港抗疫中的主體責任是特區政府依據憲法、基本法在自治範圍內的整體責任,也是最高指示確認和壓實的具體責任。
最高指示給出了有關主體責任如何落實和如何檢驗的要點,是對香港抗疫的關鍵性指導。主體責任是「愛國者治港」的集體責任,特首是大班長,但具體部門負責人也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也是主體責任的分擔者,甚至全體公務員都必須走上抗疫一線,以回應主體責任的政治要求以及服務人民的根本政治倫理。法律確定的公務員職責是日常法治條件下的官僚制分工責任,但疫情防控屬於公共衛生緊急狀態,香港也有援引緊急法制定專門規例,故公務員不能以日常職責推卸應急責任,否則構成瀆職。
香港抗疫過程中出現的指揮不一、責任推諉、執行力不足等現象,反映出特區政府在管治理念上缺乏「為人民服務」的積極作為,缺乏「愛國者治港」的情懷和責任感,仍然存在「打一份工」的消極公務倫理和精致管理與推卸責任的公務陋習,甚至存在對「動態清零」抗疫路線的軟抵抗。
這些公務員體系的內在痼疾必需重視和嚴厲改革,否則不止是抗疫,甚至其他涉及經濟民生與融合發展的管治事務都會被延誤和破壞。我注意到香港社會有人提出疫情過後要進行公務員體系的大檢討和管治改革,我是支持的,再這樣掉鏈子和跟不上時代,對「一國兩制」與「愛國者治港」都會是嚴重拖累。
抗疫是綜合性的政治檢驗,抗疫挫折對「愛國者治港」的打擊是嚴重的,包括兩個方面:其一,「黃絲」反對派的幸災樂禍,並借此傳播有關「愛國者治港」的負面和否定性信息,對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和政策執行力構成挑戰;其二,愛國人士陣營對疫情防控不力,導致無法通關及經濟民生狀況受挫,有很大民怨,對特區政府管治的基本支持力量也在醞釀反彈,表達不同形式的不滿和怨氣。
問題出在,「愛國者治港」的有關制度建設剛剛落地,尚未深入人心,也還未在公務員體系有真正的轉化落實,有個客觀的制度社會化的時間差。「愛國者治港」需要選賢與能,需要監督問責,需要中央與香港社會形成監督性合意與合力,需要在關鍵議題(如抗疫)上展現管治能力並由此檢驗淘汰不合格官員。只有堅持嚴格的賢能者上,非賢能者下,「愛國者治港」才能確立真正的制度威信與民眾認同。
有學者提出香港抗疫中的「問責」怪象並與內地問責進行對比,是國人理解「一國兩制」的一種印象方式。這是基於對「一國兩制」範疇問責現象的直觀對比,所提出的疑問有一定道理,也是香港社會關心的制度性問題。
實際上這也是西方選舉民主的固有問題,西方抗疫一塌糊塗,也沒有什麽人被問責,承擔什麽責任。在疫情問責方面,香港的表現和西方有高度相似性。這不是香港的孤立問題,是問責制度和問責文化的問題,與西方邏輯一樣,認為主要的問責是選舉,到了選舉日再說,其他情形下的問責有專門法律程序處理,但如果公務員是按照法律程序行事,則沒有責任。西方式問責,選舉是政治問責,是綜合性評價,但日常的法律問責主要貫徹官僚制邏輯的程序問責原理,與內地大刀闊斧的政治性問責不同。
香港主要官員的問責制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一方面,需要在「愛國者治港」的全新要求下考慮繼續擴大問責制官員範圍,增強特首的行政主導權;另一方面需要訂立更嚴格的問責規範和懲治細則,克服程序主義的弊端,引入與內地問責文化類似的、政治性問責與法律性問責相結合的新問責制度體系並嚴格執行;其三,在問責動力方面,需要增強中央的監督權和香港民眾的監督權,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雙重動力機制,盡可能杜絕懶政和庸官現象,提升「愛國者治港」的質素和公信力。
「愛國者治港」還應落實到新選制構造的新的行政立法關系之上:新立法會如何有效監督政府?政府如何接受立法會監督並形成良性互動?在反對派整體退場的條件下,新立法會更有」賢能」和專業化的壓力,也有民意的聚焦和苛責,而政府不能以為立法會內都是「自己人」而傲慢懈怠,背離代議民主制度的規範性和權力制約倫理。
民建聯。
新選制落地未久,制度規範的社會接受還有一個時差問題,且新立法會內部整合及形成新的監督規範與文化,需要有一個養成過程。這方面要有一定的耐心,不是立竿見影的。新選制確立的行政立法關系,改變了過去對抗拉布為主的立法會文化,呈現出建設性合作以及支持行政主導的良性趨勢,客觀上有助於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及回應社會民生關鍵訴求,這方面的逐步改善也需要肯定。
香港民建聯作為最大的建制派政黨,曾在近期有關特區政府接待內地醫療專家組事宜上提出批評意見,但由於調查研究不足而遭到特區政府反駁,被要求道歉。民建聯此次監督的風波表明:
其一,他們感覺到了監督表現上的民意聚焦和壓力,有了履行民主監督責任的強烈意識,這是好事;
其二,監督需要做好調查研究和案頭分析,做到精準有力,監督到點子上,這方面還存在欠缺;
其三,特區政府需要習慣並接受建制派的監督甚至挑刺,即便有信息不準確的監督意見,政府也不能簡單回懟,歇斯底里,而是要耐心解釋和澄清,否則就不合乎代議民主的基本規範和風度;
其四,經過多個回合的監督嘗試與磨合之後,專業化和政策化的高質量監督會逐步佔據主導,從而呈現「愛國者治港」的賢能政治本質,新立法會中有許多非政黨背景的專業人生,開展專業化監督是增強香港立法會監督能力和社會認受性的重要途徑;
其五,香港正處於經濟民生轉型與融入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大量的立法和政策制定需要立法會展現理性角色,立法會議員要積極主動作為,在監督和引導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社會民生改善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方面承擔責任,作出貢獻,形成有強大知識能力、政策能力和審議理性能力的高素質民主代議機構,逐步贏得政府和社會的共同尊重與信任。
愛國立法會如何實質性監督政府,而不是簡單的政策護航或成為「橡皮圖章」,這是香港新選制下民主政治的新課題。
愛國立法會如何實質性監督政府,而不是簡單的政策護航或成為「橡皮圖章」,這是香港新選制下民主政治的新課題。整體上,香港的愛國者陣營要有危機感,要有合理而系統的幹部培養、論述提升及民意溝通活化機制;越有權力和資源,就越要謙虛謹慎,做好調查研究和政策分析,在政府面前表現出民主代表性和政策專業化水準,爭取進行有實質內涵和政策價值的監督和辯論。監督政府不要流於形式,不是為監督而監督,而是為人民進行監督。
總之,「愛國者治港」已有香港修例風波治理失敗的慘痛教訓,又有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加持和制度化的具體支撐,更有作為一種新時代「一國兩制」根本原則的憲制定位,以及在香港社會政治基礎中逐步紮根和鞏固的賢能政治要求,必然會在「一國兩制」下半場表現出價值凝聚和良政善治的中心地位和強大功效。
「愛國者治港」不僅要從制度上確保反中亂港勢力出局以及愛國者基本忠誠度,還需要在賢能政治及管治能力標準意義上深化制度性要求和問責規範,以及在社會政治基礎意義上持續與香港社會及民眾展開制度性和心理性對話,凝聚強大的民心認同基礎,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善治之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