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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涉2019年尖沙嘴參與暴動 控方指眾被告在彌敦道附近被捕

政事

12人涉2019年尖沙嘴參與暴動 控方指眾被告在彌敦道附近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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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涉2019年尖沙嘴參與暴動 控方指眾被告在彌敦道附近被捕

2022年05月03日 14:55 最後更新:15:31

民陣在2019年10月1日申請遊行及集會被拒,多區有市民自發上街。12名男女被指當日在尖沙嘴參與暴動,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有大批示威者集結,有人向尖沙咀警署投擲汽油彈,警方發射催淚彈驅趕,眾被告在彌敦道近文明里附近被捕。法官王詩麗今批准7名現任或已退役的「飛虎隊」成員匿名作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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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案陳詞指,當日的九龍區遊行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日約3時起有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近佐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集結,其後有人破壞商舖大閘、放火及在設路障。至4時許,約300名示威者沿彌敦道向尖沙咀方向前行。至4時08分,有示威者向尖沙咀警署投擲第1枚汽油彈,警方以擴音器及展示警告旗幟警告示威者散去,又發射多枚催淚彈驅散,之後約7名示威者向警署投擲多枚汽油彈和硬物,警方繼續發射催淚彈,雙方衝突至少持續20分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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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眾被告和其他示威者在案發現場或附近被捕,根據各人被制服和拘捕的時間地點及過程、其衣着裝備、在警方推進及被捕時的反應,推論各人涉有份親身參與暴動和協助或教唆他人干犯暴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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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袁均穎(31歲,文員)、黃蔚霖(23歲,電影製作人)、黎穎霖(23歲,學生)、吳沛伶(18歲,學生)、甄衛兒(18歲,學生)、姚志杰(24歲,運輸工人)、彭漢深(29,地盤工人歲)、張俊軒(17歲,學生)、韋珍兒(22歲,尼泊爾籍學生)、梅卓羚(24歲,會計師)、林耀基(26歲,攝影師)及鄭子健(27歲,售貨員)。眾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咀警署與長樂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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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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