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9日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燒衣紙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2名曾身處現場燒衣紙的男大學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裁判官劉淑嫻今於觀塘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有逾百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警等,若升溫或引發更暴力事件,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減刑2星期,判囚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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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判刑指,兩被告表示守法意識不足犯案,後悔留在現場燒衣,求情信指兩人品格良好。次被告以街坊裝出現在現場燒衣,第3被告則戴上口罩燒衣,雖然兩人當時沒有帶備示威物品,但案發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有多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和紀律部隊宿舍,隨時觸發暴力升級,故無可避免判處阻嚇性刑罰。劉官以3個月量刑,考慮到2人品格良好,酌情減刑至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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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9日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燒衣紙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2名曾身處現場燒衣紙的男大學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裁判官劉淑嫻今於觀塘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有逾百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警等,若升溫或引發更暴力事件,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減刑2星期,判囚10星期。
劉官判刑指,兩被告表示守法意識不足犯案,後悔留在現場燒衣,求情信指兩人品格良好。次被告以街坊裝出現在現場燒衣,第3被告則戴上口罩燒衣,雖然兩人當時沒有帶備示威物品,但案發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有多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和紀律部隊宿舍,隨時觸發暴力升級,故無可避免判處阻嚇性刑罰。劉官以3個月量刑,考慮到2人品格良好,酌情減刑至10星期。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的勞教中心均指他們身體不合適判入勞教中心。次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對法例認知不足,錯判現場風險,認為自己不夠成熟。他曾從事抗疫有關的工作,亦有義教英文,熱心貢獻社會。
第3被告反悔沒有及時離開現場,他希望在本案後攻讀生物化學碩士和博士,其工作的新冠病毒化驗室願繼續聘請他。
本案原有3名被告,首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去年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和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判囚5個月。次被告梁文傑(22歲,學生)和第三被告洪英展(23歲,學生)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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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兩被告的勞教中心均指他們身體不合適判入勞教中心。次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對法例認知不足,錯判現場風險,認為自己不夠成熟。他曾從事抗疫有關的工作,亦有義教英文,熱心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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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被告反悔沒有及時離開現場,他希望在本案後攻讀生物化學碩士和博士,其工作的新冠病毒化驗室願繼續聘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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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有3名被告,首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去年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和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判囚5個月。次被告梁文傑(22歲,學生)和第三被告洪英展(23歲,學生)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當晚大批人士聚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燒衣紙。資料圖片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