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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 兩男大學生罪成判囚10星期

政事

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 兩男大學生罪成判囚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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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 兩男大學生罪成判囚10星期

2022年05月19日 17:14 最後更新:17:15

2019年8月9日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燒衣紙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2名曾身處現場燒衣紙的男大學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裁判官劉淑嫻今於觀塘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有逾百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警等,若升溫或引發更暴力事件,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減刑2星期,判囚10星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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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判刑指,兩被告表示守法意識不足犯案,後悔留在現場燒衣,求情信指兩人品格良好。次被告以街坊裝出現在現場燒衣,第3被告則戴上口罩燒衣,雖然兩人當時沒有帶備示威物品,但案發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有多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和紀律部隊宿舍,隨時觸發暴力升級,故無可避免判處阻嚇性刑罰。劉官以3個月量刑,考慮到2人品格良好,酌情減刑至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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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9日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聚集、燃燒衣紙和用雷射筆照射警員,2名曾身處現場燒衣紙的男大學生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罪成。裁判官劉淑嫻今於觀塘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有逾百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警等,若升溫或引發更暴力事件,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減刑2星期,判囚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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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判刑指,兩被告表示守法意識不足犯案,後悔留在現場燒衣,求情信指兩人品格良好。次被告以街坊裝出現在現場燒衣,第3被告則戴上口罩燒衣,雖然兩人當時沒有帶備示威物品,但案發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高峰期,有多人叫囂、燒衣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和紀律部隊宿舍,隨時觸發暴力升級,故無可避免判處阻嚇性刑罰。劉官以3個月量刑,考慮到2人品格良好,酌情減刑至10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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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兩被告的勞教中心均指他們身體不合適判入勞教中心。次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對法例認知不足,錯判現場風險,認為自己不夠成熟。他曾從事抗疫有關的工作,亦有義教英文,熱心貢獻社會。

資料圖片

第3被告反悔沒有及時離開現場,他希望在本案後攻讀生物化學碩士和博士,其工作的新冠病毒化驗室願繼續聘請他。

當晚大批人士聚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燒衣紙。資料圖片

本案原有3名被告,首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去年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和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判囚5個月。次被告梁文傑(22歲,學生)和第三被告洪英展(23歲,學生)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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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兩被告的勞教中心均指他們身體不合適判入勞教中心。次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對法例認知不足,錯判現場風險,認為自己不夠成熟。他曾從事抗疫有關的工作,亦有義教英文,熱心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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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被告反悔沒有及時離開現場,他希望在本案後攻讀生物化學碩士和博士,其工作的新冠病毒化驗室願繼續聘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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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有3名被告,首被告鍾濠全(27歲,後台工作者)去年已承認非法集結罪和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被判囚5個月。次被告梁文傑(22歲,學生)和第三被告洪英展(23歲,學生)則否認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當晚大批人士聚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燒衣紙。資料圖片

當晚大批人士聚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燒衣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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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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