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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消費券DQ離港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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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消費券DQ離港者合理

2022年06月15日 21:26 最後更新:21:32

政府公佈第二階段5000元消費券派發詳情,特別為計劃設限,永久離港或「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不符合領取資格。簡而言之,移了民或有意移民者,不再獲發五千元消費券。而界定「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其中一個標準,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另一方面,對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就可以領取半額,即2500元消費券,即那些持簽證來港,並持有香港身份證者,例如專才、企業家或來港升學的人士。派發消費券涉及大量公帑,一減一加,有受損者也有受惠者,受損的人自然會反對。

有聽眾在電台的烽煙節目上表示不滿,說政府「大細超」,例如對本港有貢獻的外傭卻未能獲派消費券。另外,也有意見認為沒有納稅的來港讀書人士,也獲派消費券並不公平。

據說政府今次派消費券DQ離港者,是聽取了議員的意見後,從善如流,在第二階段派發時設限。我認為政府的修訂十分合理,主要有幾方面:

一、符合政策本意。政府派發消費券的最基本原因是新冠疫情令到香港經濟環境大幅轉差,通脹及抗疫亦令市民的支出大量增加。政府動用大筆公帑派發消費券,是幫助本地的市民渡過疫情難關。另一個旁及的政策目標是不派現金而派消費券,等如規限了市民收到的錢一定要用來在本地消費,有刺激本地消費、扶助經濟的「副作用」。

消費券是非恒常性福利,而所有的福利都要劃線設限,問題是劃出來的線是否合理而已。移民者已不在香港,不會在香港納稅,也不會對本地經濟再有貢獻,而香港過在在他們身上的投資,亦會「蝕本」。例如讀大學的學費每年近5萬元,而政府資助一個大學學位,每年卻要資助20萬元,即政府一年資助15萬元,4年合共資助60萬元。培養一個醫科生學位更貴,一年要100萬元,等如每年資助95萬,5年資助475萬。

如果該學生畢業之後,沒在港工作過,沒有繳過稅款就移民,香港投資在這人身上的錢就等如全部浪費了,為什麼還要派發消費券即是派福利給移民者呢?

二、向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派發消費券。社會需要勞動力,特別是學有專長的高質素勞動人口。越多這類人留在香港,香港未來的經濟動能就會越強。一個專才可以帶定幾個普通的就業,即使是來港讀書的人士,他們未來可能留在香港,會是香港勞動力的新血液。現在沒有納稅,不等於未來不會。這是他們與移民人士的本質分別,一個是加入,另一個是離開。而那些可能會留港的人士,他們在香港也同樣面對疫情和通脹高企帶來的生活壓力。所以向他們派發消費券十分合理,增加他們的歸屬感更可以吸引他們繼續留港發展。

三、要向外傭派發消費券。提出這個意見的人有點濫情,追求政治正確,並不追求實效。但是,外傭在香港的基本的生活開支,例如食住,以至抗疫用品,都是由僱主提供的,外傭受到通脹的影響較小。而他們的照顧責任,主要在僱主身上,僱主以比聘請本地傭人低得多的開支去聘請外傭,對僱主而言,本來就是一種優惠。如果將這個照顧責任轉移到政府身上,就變成了政府的額外負擔。香港有32.8萬名外傭,每人派5000元等如16.4億元,這不是少數目。與其照顧外傭,何不將同樣金額的政府公帑派發給32.8萬18歲以下的本地青少年呢?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例如搭車津貼、公共綜援,甚至推而廣之,既然外傭對香港有這樣大的貢獻,為什麼要剔除了她們在港住滿七年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權利呢?

簡而言之,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可鼓勵有意留港貢獻的人士,為香港未來經濟輸入活力,對離港者,只能個講句sorry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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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愛國出發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5週年,也是《大公報》創立120週年。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特別發來賀信,充分肯定《大公報》在各個歷史時期,特別是新時代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希望《大公報》不忘初心,弘揚愛國傳統,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書寫更為精彩的時代篇章。

習主席致《大公報》的祝賀信裡面說:「一個多世紀以來,《大公報》秉承『忘己之為大,無私之為公』的辦報宗旨,立言為公,文章報國,為新中國建設、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香港回歸祖國、保持繁榮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進入新時代,《大公報》旗幟鮮明發出正面聲音、凝聚社會共識,為維護香港社會穩定、增進香港與內地交流、促進人心回歸作出了貢獻。」內地相當重視習主席這封賀信,當天中央台的《新聞聯播》以頭條報道。

細讀習主席的賀信,不單有祝賀《大公報》之意,也有勉勵香港之心。期望香港社會穩定,希望香港人心回歸,很明顯是主席對香港的祝願。

香港媒體過去總是多談自由,少談報國。

但香港大談新聞自由,也是自80年代開始。回歸前的香港殖民地時代,由1842年開始,經歷了138年,港英政府從不強調香港的新聞自由。直至1979年,當時的港督麥理浩和行政局議員鄧蓮如、利國偉訪問北京,拜會了當時的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得悉中國堅持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麥理浩回港之後就大力搞作,為英國人撤退做準備。馬上在1980年開始為香港引入地方選舉,推出《地方行政白皮書》。官媒《香港電台》亦開始推動新聞自由,製作類似英國海德公園的《城市論壇》節目。嚴格而言,港英政府推動香港的新聞自由,是由香港回歸前17年才開始。在此前的138年,香港根本談不上有什麼新聞自由。

如今講新聞自由,好像和愛國主義對立起來,新聞從業員講愛國就好像是一種原罪。不過,媒體既要自由也要愛國,其實中外皆然。

西方世界言論自由和愛國主義並重。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美國媒體無一拍攝事件死難者的屍體。美國與別國開戰,隨軍記者亦都受美國軍部指示,不會報道美軍被殺的場景。

中國媒體也有愛國傳統,特別是在列強侵略中國的歲月。回顧《大公報》的歷史,就是一份愛國報紙的歷史。《大公報》生於晚清年代,於1902年的天津法租界創刊,創辦人是輔仁大學倡議者之一的英斂之。文人辦報,充滿以身報國的色彩。

到抗戰時期,《大公報》以「吃下砒霜,毒死老虎,以報國仇」的氣慨,號召國人同仇敵愾,抵禦日寇侵略,並不惜六遷館址,決不在日寇的鐵蹄下出版一天。1938年8月《大公報》遷館香港,1941年因香港淪陷而遷館桂林。戰後於1948年春《大公報》香港版復刊,此後扎根香港,《大公報》始終都是一份愛國報紙。

至於香港媒體,自港英政府在1980年代打開潘多拉盒子之後,逐漸變成單向強調新聞自由,客觀上鼓動了香港的媒體同中央對抗。回歸前已有之,回歸之後尤烈。最後眾多媒體全面發動群眾上街非法示威,演成2019年的黑暴事件。

在2014年的佔中事件之後,中央已注意到香港的歪變。習主席在2017年7月1日訪港的時候,便提出香港不可以做三件事。第一是不可以做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事情;第二,不可以做挑戰中央權力、香港特區政府和《基本法》權威;第三是不可以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和破壞等活動。中央直言這是不能夠觸碰的底線。

習主席在祝賀信中,希望《大公報》(以至香港的媒體)凝聚社會共識、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人心回歸。可以總結為「愛國」兩個字。

我認為言論自由和愛國主義不必然是互相矛盾的。香港應該反思如何調和這兩種要求,特別是在國際劇變的大環境,中美對抗已經變為大趨勢時,如果香港媒體站在親西方的立場,與中國對抗,甚至想中央政府倒台,希望紅旗變色,結果一定極之災難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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