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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消費券DQ離港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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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消費券DQ離港者合理

2022年06月15日 21:26 最後更新:21:32

政府公佈第二階段5000元消費券派發詳情,特別為計劃設限,永久離港或「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市民,將不符合領取資格。簡而言之,移了民或有意移民者,不再獲發五千元消費券。而界定「有意永久離開香港」的其中一個標準,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另一方面,對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就可以領取半額,即2500元消費券,即那些持簽證來港,並持有香港身份證者,例如專才、企業家或來港升學的人士。派發消費券涉及大量公帑,一減一加,有受損者也有受惠者,受損的人自然會反對。

有聽眾在電台的烽煙節目上表示不滿,說政府「大細超」,例如對本港有貢獻的外傭卻未能獲派消費券。另外,也有意見認為沒有納稅的來港讀書人士,也獲派消費券並不公平。

據說政府今次派消費券DQ離港者,是聽取了議員的意見後,從善如流,在第二階段派發時設限。我認為政府的修訂十分合理,主要有幾方面:

一、符合政策本意。政府派發消費券的最基本原因是新冠疫情令到香港經濟環境大幅轉差,通脹及抗疫亦令市民的支出大量增加。政府動用大筆公帑派發消費券,是幫助本地的市民渡過疫情難關。另一個旁及的政策目標是不派現金而派消費券,等如規限了市民收到的錢一定要用來在本地消費,有刺激本地消費、扶助經濟的「副作用」。

消費券是非恒常性福利,而所有的福利都要劃線設限,問題是劃出來的線是否合理而已。移民者已不在香港,不會在香港納稅,也不會對本地經濟再有貢獻,而香港過在在他們身上的投資,亦會「蝕本」。例如讀大學的學費每年近5萬元,而政府資助一個大學學位,每年卻要資助20萬元,即政府一年資助15萬元,4年合共資助60萬元。培養一個醫科生學位更貴,一年要100萬元,等如每年資助95萬,5年資助475萬。

如果該學生畢業之後,沒在港工作過,沒有繳過稅款就移民,香港投資在這人身上的錢就等如全部浪費了,為什麼還要派發消費券即是派福利給移民者呢?

二、向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派發消費券。社會需要勞動力,特別是學有專長的高質素勞動人口。越多這類人留在香港,香港未來的經濟動能就會越強。一個專才可以帶定幾個普通的就業,即使是來港讀書的人士,他們未來可能留在香港,會是香港勞動力的新血液。現在沒有納稅,不等於未來不會。這是他們與移民人士的本質分別,一個是加入,另一個是離開。而那些可能會留港的人士,他們在香港也同樣面對疫情和通脹高企帶來的生活壓力。所以向他們派發消費券十分合理,增加他們的歸屬感更可以吸引他們繼續留港發展。

三、要向外傭派發消費券。提出這個意見的人有點濫情,追求政治正確,並不追求實效。但是,外傭在香港的基本的生活開支,例如食住,以至抗疫用品,都是由僱主提供的,外傭受到通脹的影響較小。而他們的照顧責任,主要在僱主身上,僱主以比聘請本地傭人低得多的開支去聘請外傭,對僱主而言,本來就是一種優惠。如果將這個照顧責任轉移到政府身上,就變成了政府的額外負擔。香港有32.8萬名外傭,每人派5000元等如16.4億元,這不是少數目。與其照顧外傭,何不將同樣金額的政府公帑派發給32.8萬18歲以下的本地青少年呢?

政府做事講究先例,如派消費券予市民,也要派給外傭的話,那麼,政府提供予市民的其他福利,是否也要提供予外傭呢?例如搭車津貼、公共綜援,甚至推而廣之,既然外傭對香港有這樣大的貢獻,為什麼要剔除了她們在港住滿七年就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權利呢?

簡而言之,政府修訂派發消費券資格,一減一加,符合政策原意,亦對香港未來發展有益。可鼓勵有意留港貢獻的人士,為香港未來經濟輸入活力,對離港者,只能個講句sorry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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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於講香港食麵無犯國安法

2024年03月28日 20:30 最後更新:21:02

這裡先講兩個故事。

早前和一個G7大國的領事館官員食飯,其中一位商務參贊最近剛調來香港,他說他的家人問他「香港安不安全,是不是還有人在掟汽油彈示威? 」他感到有點無奈。後來總領事講到這個話題亦說,他的朋友也問他,「現在香港訂立了國安法之後,是否還可以上網? 」G7大國對香港的政治本來並不友善,但這些外交官都笑言,這些比較離譜的想法,恐怕是當地媒體散播的偏見,讓他們的國人根本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一回事。

美國的情況就更加嚴重,早前一個基金會安排了一班美國的中學生來香港交流,他們過去從來未踏足過香港,來香港十多天玩得很開心,他們一個最突出的感覺,就是「原來香港可以自由上網」,香港的城市生活亦熱鬧多彩,和他們在美國的時候以為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美西方國家的人民對香港充滿偏見,固然和他們的政客和傳媒有很大的關係。當地的媒體大量散發反華反香港的言論,例如英國《衛報》3月24日就有評論文章,標題是《謊言、意識形態與鎮壓:中國決定了香港失敗者的命運》,內容列出一大堆對中國的批評,指中國不樂見香港在殖民統治下蓬勃發展….過度鎮壓正加速香港的衰落,外國投資來港枯竭,香港這個城市經濟萎靡不振。《衛報》文章更聲稱,香港23條立法之後,「現在如果麵條與外國有秘密聯繫,食麵條就是一種煽動行為。」

很難想像西方一張大報,竟然可以作出這樣低智的評論,而他們口中香港的23條立法和國安法,對香港進行了無情的鎮壓,其實香港的國安法律和美英相比,仍然差了一大截。

例如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囚犯馬俊文,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定罪,判囚5年。英國廣播公司就發表題為《香港23條與國安法:新條例下馬浚文遭拒減刑》的誤導性報道。其實是否批准囚犯假釋,從來都是懲教機關的酌情權,而英國自己有關恐怖主義的法律《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亦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與香港的23條立法性質相似。英國媒體批評香港的法律和處理嚴重罪行罪犯的假釋准則,其實他們自己有完全一樣的法律。

香港有部分的商界人士,經常跌入對方的邏輯之中,認為香港要改善和七大工業國(G7)的關係,對他們的批評就是少回應為妙,否則就會被指為戰狼,其實這樣正正跌入對方的圈套,變成「有佢講冇你講」。

英國的《衛報》可以低智到指「香港吃麵都可以觸犯國安法」,香港當然應該講「英國飲酒都會觸犯國安法」。其實這是真人實事,在2011年英國22歲青年基南,他飲醉酒後在facebook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沃靈頓暴動」的頁面,叫人去騷亂,雖然他們最後因為酒醉並無出席,暴動並無發生,當他第2天從宿醉中醒來時,馬上移除了該頁面並作出道歉,聲稱他只是開了一個玩笑,但最後仍判監4年。

在西方世界政客和媒體亂講之下,香港變成了一個黑暗地獄,香港人和特別是香港商界人士,要將香港的真相向外傳播,要多邀請外國朋友到香港實地體驗,就會知道香港除了極少數暴恐分子之外,絕大多數人生活如常,特別在國安法例訂立了之後,免除了像2019年那類暴動的威脅,令到香港的經濟發展更加有一個穩定的基礎,試想2019年香港汽油彈橫飛的時候,有幾多外國人夠膽來香港旅遊或做生意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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