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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讓周室衰微?是平王弒父之嫌

歷史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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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讓周室衰微?是平王弒父之嫌

2022年08月05日 10:00 最後更新:08月09日 10:22

周朝國祚長達八百多年,是中國史上統治時間最長的政權。在學術界中,很多人會把周朝的長久之治歸功於封建制度的推行。然而,到底甚麼是封建制度?周朝的封建制與夏﹑商朝的分封制又有何不同?

周代分封大典示意圖(網上圖片)

周代分封大典示意圖(網上圖片)

封建制度,全稱為「封土建國」,是一種由共主或王朝天子把王畿以外土地和人民分給宗室成員和功臣的政治制度。諸侯在所封之地上擁有相當的自主權和與其爵位相匹配的軍隊人數,從中協助統治﹑屏藩王室。同一時間,封建制其實也能見於歐洲。雖然君主制在歐洲要到中世紀才廣泛流行,但從它把國土分割成一個個小型區域就可以知道中西兩方的君主制從本質是看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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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分封大典示意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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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時期的原始社會(網上圖片)

夏﹑商時期的原始社會(網上圖片)

平王東遷(網上圖片)

平王東遷(網上圖片)

封建制度的起源悠久,發展歷程亦相當漫長,所以萌芽的確實時間已經無從考究。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時已經有「諸侯咸來賓從」,或是「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上下大監,監於萬國」的說法。因此,可以看出封建制度并非始於西周。到後來「協和萬邦」的堯舜時期,我們也可以在《尚書·禹貢》中找到封建制度在早期的運作雛型:「分茅裂土」,即是分賜土地予諸侯。當分封制發展到夏﹑商兩朝時,我們已經可以在吉光片羽中找到分封的詳情,比如夏朝分封了斟灌、斟鄩等同姓諸侯;商湯滅夏後為了安撫夏民,也把夏室遺孤安頓於故國舊地杞國。正如柳翼謀所說:「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所以周朝的分封制并不是這個制度的源頭,而是這個制度發展到頂峰的標誌。

夏﹑商時期的原始社會(網上圖片)

夏﹑商時期的原始社會(網上圖片)

既然從堯、舜經夏、商到周朝都是採用封建制,那麼周王朝的封建制又有甚麼與眾不同之處?如上文所說,早在三皇五帝時,部落共主已有分封部族領袖為諸侯的做法,只是當時王室與諸侯的隸屬關係不深,且未有一套嚴謹的規則來維繫及鞏固君臣關係,所以王室與諸侯王的關係只能說是貌合神離。譬如夏桀在位期間,我們可以留意到當給夏上貢的部落不斷減少時,夏桀只能靠武力討伐不順從的部落。

當周人滅商及東征成功後,為了避免天下之主約束不了諸侯王的尷尬局面,便制定了宗法﹑禮樂﹑井田制度以輔助封建制的推行,而當中的宗法制度可以說是周朝封建制能成功運行的最大功臣。宗法制度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繼承制。換言之,只有正室所生的嫡長子才有資格問鼎王位。作為「大宗」的嫡長子從出生那一刻就是其餘別子,亦即「小宗」的領袖,因此這深深刻在骨子中的尊卑秩序能免除了繼承權的爭執,有效解決如在商王中丁後因王位紛爭而引發的「九世之亂」,也可以避免兄弟相殘,致漁人得利的情況發生。

那麼周室又如何和被賜爵位的異姓功臣拉近關係?聯婚。在西周初年兩次分封中,也有包括異性王和古代聖王後裔。儘管他們與周室沒有血緣關係,但透過締結姻親就可以造成「同姓一家人,異姓親家翁」的現象。在西周統治系統中,因為貴族間均以兄弟﹑伯姪﹑舅甥相稱,所以這種「親親感情」的觀念尤為明顯,以至臣子難生謀逆之心。正因周王室與諸侯的牽絆加深了,諸侯才會誠心承擔「朝覲」﹑「納貢」﹑「勤王」等義務。

不過制度再好,也有被破壞的一天。日益強大的諸侯再也不像昔日那般如此敬重周室,兼併和篡弒可以說是常有之事。不少學者提到東周平王東遷後禮樂崩壞﹑天子地位形同虛設﹑諸侯爭霸等的問題,并把這些問題歸咎於因為平王東遷後而致王畿與實力銳減的客觀因素上。可是,真正讓周室衰微是平王弒父之嫌破壞了宗法制度的精神價值。

平王姬宜臼本來是周幽王與申后的嫡長子,亦是我們前文所述的「大宗」。作為太子的他因為周幽王寵愛美女褒姒,而愛屋及烏地想另立褒姒之子伯服為太子。一夜淪為廢太子的宜臼只好出逃申國,申后的父親申侯不滿幽王而聯合外族犬戎攻打周室,打算藉此討回公道。直到攻入首都鎬京,把幽王斬殺於驪山下,整件事才徹底落下帷幕。且說平王并沒有直接參與戰事,聯戎攻周也應該不是他本來的意圖,但在當時眾人都認為他是因為父親改立別子而懷恨在心,所以故意唆使申侯聯合諸侯國繒和外族犬戎入宮殺害幽王和褒姒。

平王東遷(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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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王弒父一舉可以說寒了周朝一眾諸侯的心。先不說逆子弒父有違禮教,試問一個連親父都敢殺害之人也怎會重視尊祖敬宗的血緣紐帶呢?又怎會保護他的「小宗」呢?所以從這時開始,除晉﹑鄭二國外,其餘諸侯因宜臼有弒父之嫌,故都不再聽從天子。加上,以前在周文王﹑周武王時所分封的同姓子弟太多,以至在平王一事發生前,所謂的姻親關係早已逐漸疏通,所以諸侯間已不再和睦友愛。據秦朝官員李斯所言,當時甚至出現了像冤家對頭一樣的無緣攻伐,而這正是春秋混戰的局面之始。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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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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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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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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