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藝員阿Mo遭墮下的熒幕擊至重傷,事件發生至今多日,賠償安排仍未清晰,因為須先搞清楚他是自僱還是受僱,據知勞福局及勞工處,仍在努力查明情況,而調查結果對整個行業將有很大影響。
舞蹈藝員阿Mo在表演時受重傷,當局仍在努力查明他是否自僱,結果對整個行業有很大影響。
事件發生後,演唱會主辦者指,當晚演出是由一間舞蹈工作室與舞蹈藝員合作,但聲明未有清楚說明其受僱方式。勞工處隨即就此接觸相關公司,了解阿Mo是自僱人士還是受僱主僱用,因為受僱性質不同,他獲得的保障與賠償也有很大分別,自僱者受到的保障少很多。
知情人士說,在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指示下,勞工處正加大力度追查各關連公司,希望盡快搞清楚阿Mo的受僱性質,然後依法釐清責任,亦要徵詢法律意見,至今仍未有最後結果。
消息人士指,此事最終查明後,就會知道舞蹈藝員與有關工作室以至主辦公司的受僱關係,是真自僱抑或由僱主聘用,便一目了然,這對整個表演行業將有很大影響。若然確認演出的藝員是受僱的勞工,他們可以受到更大保障。
勞工界人士指出,過去也有判定員工究竟是自僱人士還是受僱主僱用的官司,法庭判定勞資關係的性質時,會考慮1. 生財工具是不由僱主提供、2. 員工是否要按資方指定的時間上班等。若然答案皆為肯定,即使現實上是以自僱方式聘用,法庭仍可認定是僱主和受僱員工的關係。
參加外賣平台賺收入成行成市,但這類自僱者所受保障極少,政府正考慮是否就此修例。
自僱人士保障不足,是個大議題,政府也很關注,例如近年香港有許多人加入外賣平台送外賣,他們都是個體戶,購置自己的生財工具(如電單車),亦不是由平台指定他們工作,而是自由攞 job,多勞多得,性質上屬自僱,但工作受平台經營者規限,出了意外卻自生自滅,這情況的確不理想。
知情人士說,針對這問題,勞福局正考慮展開研究,看看是否對相關法例作出修改,在自僱與受僱之間,加一個新類別,讓這類參與平台的自僱打工仔,也可以得到較多保障。
隨着新經濟發展,受僱形式發生了不少新變化,勞福局肯主動行快幾步,絕對是好事,不過一旦涉及改例,事情就複雜了,即使現在動手,起碼一兩年才能見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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