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搵律師買樓要留神

政事

搵律師買樓要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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搵律師買樓要留神

2016年04月28日 17:47 最後更新:19:08

香港律師會早前接管何伯華律師行,令至少6名樓宇買家托付於該行的530萬元買樓大訂(即買樓訂金),全被凍結,可能遭到賣家「殺訂」。

事緣香港律師會於本月14日按《法律執業者條例》,把在本港有4間分行的何伯華律師行交由希士廷律師行接管,何伯華律師行即時停業。律師會至今仍然未有解釋為何要接管何伯華律師行,不過,使用該行買賣樓宇的小市民即時中招,至少有6名買家的大訂做遭到凍結,金額由45萬至250萬元不等。

其中一名苦主Mary向傳媒表示,她於3月底簽訂了臨時買賣合約,以560萬元買入荃灣綠楊新邨的一個單位,支付了10萬元臨時訂金,然後交予何伯華律師行進行交易。本月11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交付了以律師行抬頭的57.8萬元支票作為大訂,該支票於13日被律師行過了數。誰知翌日傳來律師行被接管的消息,律師行的錢、包括她的買樓大訂也被凍結了。由於15日便是交付大訂的限期,交不出的話,便會「殺訂」。

幸好業主寬限,將限期延後至5月16日,條件是要求她需先付10萬元的「誠意金」,Mary勉強籌到「誠意金」,但要在1個月內籌到餘47.8萬餘款付訂金尾數,她感覺十分徬徨。這一眾苦主的情況,絕對值得同情,更重要的是如何可以幫到他們。

香港現行的買賣樓宇的習慣,是買家先把買樓「大訂」托付予律師行,主要原因是覺得律師行是相對較為可信的機構。很多時候,樓宇的買家並不認識賣家,簽約買樓支付訂金以後,還要找律師查冊,了解賣家是否擁有完整業權,在簽署正式合約之後到完成交易之前,若查出物業業權不完整,買家可以不進行交易。如果「大訂」已付給了賣家,最後不進行交易的話,買家可能追不回定金。所以,現行制度是把買家的「大訂」先托管在律師行,待確認了物業業權完整,可以完成交易,才放「訂」予賣家。但今次事件是律師這個托管機構出事。

涉事的律師行出了什麼問題,情況未明,可能涉及不當行為,也可能是挪用了客戶資金,相信是律師會認為委托托管人暫時接管律師行的資產,是保障客戶的最好方法,才會這樣做。問題是這個保障客戶的行為本身,也有副作用,令到客戶要另外再找錢支付訂金進行買樓交易。

有法律界人士建議苦主報警,要求警方進行刑事調查,查辦律師行被接管的真正原因。也有資深大狀建議苦主向法庭興訟,申請禁制令,要求律師行交還訂金。

報警進行刑事調查,警方查案需時,即使知道律師行被接管的原因,也不代表可以及時逼令託管人放出苦主的定金。至於聘用大狀去打官司,出禁制令要求發還定金,本身最諷刺的是請大狀打官司所費不菲,埋單結數,付給大狀的費用,隨時會比收回的幾十萬「訂金」更多。

較實際的做法是要促使律師會加快行動,盡量按個別苦主要支付定金的實際情況,予以協助。理論上,那些訂金是律師行代客戶持有,產權是屬於買家所有,律師行無權扣押。現時真正叫人擔心的情況是有人可能挪移了款項,令到律師行的資金總數,不足以退還所有訂金。律師行可能代客持有各種類形的資金,由於有缺額,便不可以先行退還予部份客戶。

無論如何,律師會應該盡快交代情況,並在可能範圍內給予苦主提供最大的協助。若再拖延下去,至少涉案的6名客戶,如果給賣家「殺訂」的話,他們的損失將會很大,也會令人對香港的律師制度,信心盡失。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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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對手是梅鐸

 

《明報》因為解僱執行總編輯姜國元,被專欄作者杯葛,在自己的專欄「開天窗」(只有抗議標題,留白內容)抗議,連續幾日都有作者「開天窗」。

《明報》香港版任由作者「開天窗」,只加上「編者按」解釋《明報》的立場,但《明報》加拿大東岸版卻用豐子愷的漫畫,填補「開天窗」的空位。《明報》一報兩制,有說是因為《明報》編務董事、加東版負責人呂家明取態強硬,不認同作者可以「開天窗」抗議。

整件事是有設計的抗議事件,聞說上周四有《明報》專欄作者聯絡其他作者,要為姜國元被炒做點事,商定由星期日開始,一連三天在《明報》專欄開天窗,抗議《明報》解僱姜國元。

名作家Michael Chugani在《南華早報》發表一篇文章評論事件,個標題好吸晴:「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擔憂只屬過慮,試試在梅鐸的報紙開一開《明報》式的天窗」。人稱「煮咖哩」的Chugani是美國人,廣東話極其流利,講話生鬼,一句梅鐸,發人深省。

報業大王梅鐸以狠辣見稱,若然其報系的專欄作者,要在他的報紙開天窗,就要預備他不會要你再寫專欄。1986年其報系發生罷工事件,梅鐸辣手了結,至今還是在世界報業史上,寫下墨彩濃重的一筆。

1986年1月,由於報業的電子生產技術迅猛發展,梅鐸要在旗下英國、美國和澳洲報紙引入那些新技術,但生產自動化意味著效率提高,要大量裁員。梅鐸的舉動在英國激怒了強勢的印刷工會,他們就發動5500個梅鐸的僱員罷工,結果導致梅鐸屬下的《泰晤士報》周末版停刊。

但戲劇性的事情發生了,梅鐸在屬下工人罷工停刊的翌日,宣布已經在倫敦東部瓦平(Wapping)建好了按電子生產技術設計的新廠房,並有全新的印刷隊伍在新廠上班,所以有罷工工人如不復工,會全數被解僱。

一間印刷廠不能一夜間建起來,梅鐸已經部署良久,明知工人反對新技術,遲早會發動大罷工,所以借談判期間趕緊以一個舊倉庫改裝成新印刷廠房,並暗中招聘了全新印刷隊伍,全面取代罷工工人。

工會大為憤怒,組織大批罷工工人到新廠組糾察線,阻止員工上班。但梅鐸早有準備,新廠房以鐵絲網圍起,保安工夫做足。他倒過頭來利誘罷工工人,誰願意到瓦平新廠開工,就可以收取2000英鎊作獎勵,利字當頭,不少人就變節了。

在此事之中,充份體現梅鐸的手段,30年後重看英國《獨立報》對事件的報導,仍認為瓦平事件永遠改變了勞資關係,客觀上為對抗工會的「戴卓爾主義」鳴鑼開道。(http://goo.gl/dz0ral)

《明報》開天窗,讀者花7元買報紙,入面幾個欄空白,未必滿意。明報給作者園地去批評它,作者不應留白。明報集團營運總裁甘煥騰指《明報》對開天窗的做法,已經很大方,全世界很多報紙也不容許專欄作家「開天窗」。甘先生話《明報》大方,被人譏為「方丈個方」,我倒覺得《明報》老闆不是方丈,梅鐸這種人才是方丈,若然是他處理,就不會這樣拖泥帶水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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