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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廢「免針紙」 江玉歡「今次應該無乜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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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廢「免針紙」 江玉歡「今次應該無乜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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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例廢「免針紙」 江玉歡「今次應該無乜甩漏」

2022年10月26日 19:00 最後更新:19:06

港府在「免針紙」官司敗訴,行政會議昨日火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章,附屬法例L),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可疑的「免針紙」,並且於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醫衞局局長今日根據上述599L第17B(1)條,分別宣告7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全部新冠疫苗「免針紙」於下月9日失效。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

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早前批評政府廢除可疑的「免針紙」沒有講明具體法律依據。她如今不反對政府修例,認為新修訂規例非常仔細,有詳細針對法官在案例提出的疑點,並且清晰說明醫衞局局長宣告免針紙無效的考慮因素,包括發放免針紙的數量和模式、有合理懷疑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局長要基於資料和公眾利益等,相信「今次應該無乜甩漏」

江玉歡解釋指,政府選擇上訴,會有不確定性和需時較長,修例較為省時。她提到,政府宣告涉案逾兩萬張免針紙失效,應公開解說其逼切性原因,例如,「免針紙」一案的法庭判詞共68頁,當中政府法律代表有詳細解說,與其在法庭解說,不如平時多加說明。

江玉歡表示,現時仍有市民因健康問題對疫苗卻步,促請政府增加渠道,想方設法聆聽他們的意見。

政府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修改附例,江玉歡建議交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討論。

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

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

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提醒政府盡快檢視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中,有無其他條文或附屬法例,出現類似情況,如有便要提前修補。她又促請醫委會舉行聆訴,裁定7名涉嫌濫發「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是否專業失德。

梁美芬認為,根據公共行政法,政府可選擇上訴或修例,雖然她本人支持「補漏」,但政府可以提出上訴,尤其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或許上訴庭以至終審法院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有政界中人指出,政府無打算再就這個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

他認為,在這宗官司中,政府表現得有點「論盡」,事件中兩名主要官員盧寵茂和林定國都是「新丁」,需要時間增強他們的政治歷練。無論如何,雖然事件亦彰顯了香港法庭的獨立性。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屠龍小隊」案審訊揭露的案情相當得人驚,而他們的行蹤還遍及本地5間大學,更有校園淪為「黑暴」基地、戰場。

潛入浸大城大偷化學品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屠龍小隊」有成員曾潛入浸會大學和城市大學的實驗室盜取化學品圖製造炸彈。

控方發現認罪被告、「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手機的對話訊息顯示,11月14日某群組談及在浸大、城大的對話:「火魔法要等屠龍」,控方指「火魔法」是汽油彈;用戶名為「接完紙鶴未?」的被告賴振邦指「sorry,只喺bu爆咗13樓,12樓全層未爆到攞料.....13樓無啱用嘅嘢」;用戶名為「小恨」的彭軍壕稱「而家無狗呀,bobby喺城大」、「12樓無去,唔夠時間,應該可以整魔法」。

控方指,對話是到浸大和城大「找化學原料整炸彈」。12月8日早上警方拘捕行動開始,用戶名「Wing 420」的被告許湛榮提到「清嘢」。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1月大批黑衣人闖入理大,並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有份參與理大、中大暴動

根據控方展示的「滅龍群組」聊天記錄,黃振強提到「冇人可keep眼鏡,阿檸(李家田)出唔到嚟」,當成員提出「畀返鴻仔?」,黃指「返嚟我一定要殺狗,俾咗佢哋就拎唔返,要等好耐」、「檸如果有咩事,個plan我行」。

黃振強庭上解釋,當時李家田(阿檸)在理大被困,但自己計劃在11月19日至23日泰國旅行後回港。黃振強指同謀者吳智鴻曾透過「屠龍」成員將一支槍轉交予他,他計劃在某次行動中使用該槍,行動由「屠龍小隊」參與,由他與吳智鴻部署如何用槍和炸藥 。

黃振強亦供稱,自己加入另一名關鍵人物之一、同謀者吳智鴻的Telegram群組,相約11月中到西貢「試槍」及「試炸藥」,但因為他參與中大衝擊而受傷,於是由屬「屠龍小隊」的張銘裕頂替。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汽油彈頻頻出現在暴力示威現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在科大召開「勇武派」會議

黃振強供稱,在2019年9月,吳智鴻邀請黃振強到香港科技大學開「勇武派」會議,同場有「老虎仔」、吳智鴻團隊、「蜘蛛隊」及「本土民主前線」的鍾雪瑩及蘇緯軒。鍾、蘇同因本案被捕。

據黃振強供稱,在科大的「勇武派」會議上,吳智鴻提出「勇武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要武力對等,抗爭先有得繼續玩落去。」黃引述吳稱,警方最高武力是槍械,「示威者」則是汽油彈,吳遂提出應主動出擊,並透露將會引入軍火,期望前線小隊可增強武裝,「睇吓可唔可以合作,去用啲軍火去射殺警察。」

黃亦因為參加這次科大會議,認識了「老虎仔」,其後「屠龍」行動所用的汽油彈,都由「老虎仔」供應,100支汽油彈索價約10萬元,但未計前期付款給「老虎仔」設置工場、聘請員工製作汽油彈等。

高人話,綜合控方開案陳詞及控方證人黃振強的供詞,「屠龍小隊」在策劃灣仔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前,行蹤曾遍及本地5間大學,好明顯,當時政治狂熱席捲大專院校,黑暴分子亦趁機騎劫闖入校園,已不是校內民主運動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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