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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鄭錦滿等8人涉助逗留者逃離 3男認罪准保釋

政事

理大衝突鄭錦滿等8人涉助逗留者逃離 3男認罪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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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鄭錦滿等8人涉助逗留者逃離 3男認罪准保釋

2022年11月01日 17:20 最後更新:17:22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校園被警方重重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8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嫌協助逗留理大的人士逃離,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案件11月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男認罪,准保釋至11月11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有被告曾向他人發訊息稱校園主要出口之一有警員看守,「想跟隊睇吓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餘下5人則否認控罪受審。

鄭錦滿。

鄭錦滿。

今認罪的被告為葉嘉祺、黃逸滔及梁祖光,針對葉梁的案情指,警方在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在何文田愛民邨巡邏期間,見葉嘉祺和另一男子奔跑,遂將他截停。葉在警誡下表示,透過WhatsApp知悉有示威者可能從理大離開,打算義載他們離開,自己亦曾身處理大找朋友。警方另在其手提電話中發現他曾在一個名為「快閃」的群組提及渠口位置,稱「好想入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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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校園被警方重重包圍,有網民發起營救行動,8人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涉嫌協助逗留理大的人士逃離,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案件11月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3男認罪,准保釋至11月11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有被告曾向他人發訊息稱校園主要出口之一有警員看守,「想跟隊睇吓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餘下5人則否認控罪受審。

何志豪(圖)。

今認罪的被告為葉嘉祺、黃逸滔及梁祖光,針對葉梁的案情指,警方在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在何文田愛民邨巡邏期間,見葉嘉祺和另一男子奔跑,遂將他截停。葉在警誡下表示,透過WhatsApp知悉有示威者可能從理大離開,打算義載他們離開,自己亦曾身處理大找朋友。警方另在其手提電話中發現他曾在一個名為「快閃」的群組提及渠口位置,稱「好想入去救人」。

馮思睿(圖)。

同日早上7時許,警方發現暢運道有水渠渠口打開,梁的私家車泊在附近。有人將繩子綁在石柱上,將包括鄭錦滿在內的2人從渠口拉出。其後該私家車逆線行駛,無視警方警告,最終撞到女警大腿。警員在車上搜出生理鹽水、口罩等物品。被告曾在WhatsApp 對話稱,「原本想喺T core走,但好多狗mon住,想跟隊睇下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被告又形容「最軟弱嗰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哋想搏一搏。」黃的案情會留待明日讀出。

林泳汶(圖)。

林泳汶(圖)。

葉嘉祺(左)及黃逸滔(右)認罪。資料圖片

8名被告依次為27歲司機葉嘉祺、28歲裝修工人何志豪、33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26歲無業黃逸滔、31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2歲廣告導演林泳汶及24歲售貨員梁祖光。8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意圖協助他們逃避逮捕的作為。梁祖光另被控同日在紅磡暢運道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何志豪(圖)。

何志豪(圖)。

同日早上7時許,警方發現暢運道有水渠渠口打開,梁的私家車泊在附近。有人將繩子綁在石柱上,將包括鄭錦滿在內的2人從渠口拉出。其後該私家車逆線行駛,無視警方警告,最終撞到女警大腿。警員在車上搜出生理鹽水、口罩等物品。被告曾在WhatsApp 對話稱,「原本想喺T core走,但好多狗mon住,想跟隊睇下可唔可以喺渠度出到嚟」。被告又形容「最軟弱嗰啲上晒白車投晒降,我哋想搏一搏。」黃的案情會留待明日讀出。

馮思睿(圖)。

馮思睿(圖)。

林泳汶(圖)。

林泳汶(圖)。

8名被告依次為27歲司機葉嘉祺、28歲裝修工人何志豪、33歲立法會議員助理鄭錦滿、33歲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26歲無業黃逸滔、31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2歲廣告導演林泳汶及24歲售貨員梁祖光。8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即明知前述的其他人會被香港警務處逮捕而意圖協助他們逃避逮捕的作為。梁祖光另被控同日在紅磡暢運道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

葉嘉祺(左)及黃逸滔(右)認罪。資料圖片

葉嘉祺(左)及黃逸滔(右)認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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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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