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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前年參與中大非法集結 20歲職訓局學生判入教導所

政事

認前年參與中大非法集結 20歲職訓局學生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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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前年參與中大非法集結 20歲職訓局學生判入教導所

2022年11月23日 18:05 最後更新:18:07

前年中大畢業禮期間有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旗幟、高叫港獨口號、以噴漆刑事毁壞等。涉案20歲職訓局學生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王詩麗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在2宗同類案件獲保釋期間干犯本案,為加刑因素,之後又涉虐畜,可見其守法意識薄弱,若接納辯方提議判更生中心,不能反映大眾對不停犯案者的厭惡,在平衡被告年紀、精神及心理狀況等因素後,判他入教導所。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指,2019年起本港有廣泛示威遊行,中大亦曾有大型衝突,示威者當日高呼煽動口號和舉起有關「12港人」的標語,漠視保安呼籲,甚至有人追罵他們,場面混亂,這有機會令氣氛更緊張,從而導致暴力升級。而示威者戴上V煞面具,是為了掩飾身分,方便他們為所欲為,進一步威脅在場人士的安全。法官續稱,遊行有逾100人參與,歷時約1個半小時,途徑校園多個主要地方,規模不小。被告並非中大師生,他早上便在正門等候遊行開始,更穿黑色衣物與另一男子一同行動,屬有計畫地參與,而且他表現積極,曾用揚聲器帶頭叫口號,又在前排唱歌,角色鮮明。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被告案發時只有18歲,不算十分年輕,且他在2宗同類示威案件獲警方保釋期間干犯本案,為加刑因素,之後又涉虐待動物,反映被告守法意識薄弱。然而本案案情非同類案件最嚴重,被告2度輟學又無工作經驗,考慮到其年紀、個人背景和心理質素,認為可給予最後一次機會,讓他「免受牢獄之災」。而教導所比更生中心更為適合,因可提高他守法意識,同時提供職業培訓,讓被告學一門手藝,將來貢獻社會。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20歲被告唐綽謙被控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新界馬料水沙田市地段第437號大埔公路馬料水段香港中文大學,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當日有逾百人在中大校內遊行。

當日有逾百人在中大校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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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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