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搜尋器將錯誤國歌資訊置頂,政府一直努力交涉,但未見「一劍封喉」招式,而在旁邊肉緊叫陣的一眾行會與立會議員,則各獻奇謀,分成為3派,更互相拆台,例如行會成員湯家驊就指禁制 Google是「掩耳盜鈴」,全無作用。一位旁觀者同我呻:打仗不能一致對外,怎可攻克對手?
湯家驊說提出禁制 Google是掩耳盜鈴,沒有作用。
本身是資深大狀的湯家驊在剛出的帖文說,Google此舉本身是一種政治取向,有人因此強烈要求全面禁制它,但這方法可行嗎?答案是:對不起!這只是一種掩耳盜鈴的行為罷了。
他的理據是,Google在內地早已被禁,但要「翻牆」繞過禁制並不困難,而即使禁制了 Google在香港運作,也不能禁制世界上其他人在其他地方繼續使用 Google散播港獨訊息,那禁制的作用在哪裏?這不是埋首沙堆?
他指法律只能在司法領域內有效執行,所以即使特區政府以法律行動禁制 Google散播港獨資訊,在香港境外極其量只是一種無效力的政治表態而已。
梁美芬曾提議就 Google發放錯誤國歌訊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他沒有點名指誰提出採取禁制行動,但如翻查一下近期的議論,不難見到立會議員梁美芬曾建議,針對 Google的錯誤資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然後再連環出拳,根據《國歌條例》對 Google作出檢控。
芬姐這套連環拳,是在香港司法領域內打出,運用法律手段對付 Google,雖然在港外其他地方無效,但因涉及違法,Google須負刑責,起碼它在本地不敢再放肆,所以也不能說是「埋首沙堆」。
議員中的另一派,是行會召集人葉劉和立會議員黎棟國等,他們提出運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 Google代表到立會接受質詢,此招確可向其高層施加壓力。
然而芬姐不同意這樣做,認為搞咁大台戲未必有作用,因為 Google大可派一個持外國護照的代表上立會,振振有詞發表一篇「捍衛自由」的聲明,及提出一堆技術解釋,其他可以一概不答,結果只益了它做一次國際宣傳騷。
議員們這三派意見,各有邏輯理據,卻難以相容,看來要槍口一致對外,並不容易。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