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這個成語有關的典故最早是出自於東漢班固所寫的《漢書》,在《王尊傳》中有言:「故行貪鄙,能變更者與為治。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在西漢時期,有一名廉潔奉公的官員名叫王尊。王尊幼年喪父,但幸好在伯父的撫養下,王尊仍然健康地長大。只是伯父也不是大富大貴之人,所以王尊每天都要給別人放羊來貼補家用。然而,貧寒的生活沒有使王尊感到氣餒。只要一有時間,他都會靜下心來閱讀。有時,他甚至會邊看書,一邊放牧。雖然他常常因此而受到責備,但他卻感到十分滿足。在這般忙碌又快樂的日子當中,王尊自學成材,不但通讀史籍,還從書中學到許多刑律知識。漸漸地,他對書中公正嚴明的官吏十分崇敬,也自此萌生出成為良吏的夢想。
網上圖片
就在王尊十三歲時,王尊就央求伯父替他在郡里的監獄里謀得一份差使。伯父聽後,不禁臉色一變,驚訝地問:「你這孩子還年幼,又不懂刑律,怎麼能到監獄去做事呢?」王尊見伯父不應允,也不生氣,反而平靜地分析道:「伯父,孩兒從書中已經學了很多刑律相關的知識。只要之後再跟獄長熟悉一下具體工作就可以了。」聽到王尊這麼說,伯父也不自覺地被他說服了。經不住王尊一再央求,伯父便備了禮托人找監獄長說情。
網上圖片
自此,王尊就成為了監獄長身旁的聽差。雖然是一份不怎樣起眼的差使,但王尊還是耐著性子做了好幾年。在這期間,他系統地學習了朝廷頒布的各類刑律,並且對大漢的律法都銘記於心。有次王尊隨監獄長去太守府辦事,太守見王尊對答如流,便心想:此人雖為雜役,但才思不凡,所以太守便把王尊留在府中處理文書方面的工作。
王尊在太守府中任職幾年後便辭去了職務,潛心研讀儒家經典。 學有所成的王尊受到朝廷的賞識,成為了安定郡太守。王尊一到安定郡,就發現那裡官場黑間,不少官員利用權勢作威作福,所以王尊大力的整頓吏治,他警告所有官吏應忠於職守,不要妄想試探法律底線。可是,郡里有個屬官不聽勸。在告示貼出後,依然照舊搜刮民財。於是,王尊就把他捉拿歸案。在抄出贓銀百萬後,王尊又懲辦了一批不思侮改的豪強。這樣一來,安定郡開始太平起來了。
古代監獄(仿建)(網上圖片)
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以身試法」,意思是指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即明知故犯;含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