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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政事

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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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3人涉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個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2023年01月18日 13:56 最後更新:14:06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17人涉嫌「突圍」而出逃至科學館後被捕。涉及8人之案件中有4人承認暴動等罪,1人被判入教導所,餘下3人18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陳廣池肯定他們均不是「空降」到科學館,而是在較早前已身處在理大中,故判刑要考慮先前發生的連串事件。法官又指,全部人都是性格良好、沒有案底的年輕人,但他們「不知就裏」、受人唆擺,最終要付上沉重代價,判其中2人囚15至18個月;餘下未滿21歲被告入教導所。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判刑的被告為梁子揚(26歲,港大學生)、許寧軒(22歲,中大學生)及張達榮(20歲,學生)。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承認同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把士巴拿。李嘉希(20歲,大專學生)早前亦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餘下4名不認罪被告則受審中。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引述梁子揚的求情信指,他參與暴動的決定十分不智,若有多一次機會,會選擇截然不同的道路,他無法放棄心愛的家園,故選擇留港面對法律程序,冀將來貢獻社會,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好的地方。法官直指信件令人動容,表達了其決心和願景,惟欠缺對自己身陷囹圄的反省,反問「為何一個年輕人會錯信幕後推手?」,又言「叫口號容易,但了解政治的殘酷無情唔容易」。法官留意到被告拒絕向警員提供資料錄取認證口供,質疑是否有人「教路」。另觀乎其裝備和衣著,被捕時衣服染有血漬,裁定他肯定是參與者。被告認罪,他面對的2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入獄18個月。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許寧軒求情時形容自己「目光短淺,是撕裂社會,把社會濃罩在陰霾下的推動者」,向法庭表達悔意,計劃將來在油漆、室內設計等工種發展。其家人透露他是家族第一名考入大學的成員、關心社會,不過缺乏成熟思考而作出與本性不符的行為,「就是一個好孩子,在大時代下改變了一切」。法官同樣認為信件令人動容,但被告亦拒絕錄取認證口供,表明不相信一個品學兼優的人若非有指引,會如此不合作。法官以入獄2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承諾改過並獲家人支持再減刑3個月,總刑期15個月。

餘下被告張達榮希望在航運業發展,他2020年8月曾到台灣修讀相關課程,2021年2月決定回港面對法律程序。辯方指他樂於助人,閒時會參與義務工作,盼盡快獲釋報答父親養育之恩。法官表示,被告回港認罪是正確決定,否則等同「終生自我放逐」,也要在外地做「二等公民」、「家不成家」,歸案後面對的刑期更長。有鑑於其年輕尚輕,判其入教導所。法官在判刑後表示,3人面對的是「一輩子的痛」,但不應是「一輩子的遺憾」,寄語他們「痛定思痛,不要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腦子」。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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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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