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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兼拒捕 28歲乒乓球教練罪成判囚5個月

政事

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兼拒捕 28歲乒乓球教練罪成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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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修例風波期間非法集結兼拒捕 28歲乒乓球教練罪成判囚5個月

2023年02月24日 17:40 最後更新:17:43

2019年10月14日,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並獲批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示威者堵路,警方作出驅散行動。其中28歲乒乓球男教練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和3項拒捕罪,他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和拒捕其中兩罪,餘下控罪則獲准撤回。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本案集結是發生於中環主要道路,當中被告亦曾經戴上黑色面罩,明顯掩飾身份,但考慮他甘願承擔應有刑責,遂判處他監禁5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吳綽熙承認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龍和道、民耀街與民祥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承認同日在香港中環康樂廣場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0112李惠康。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示威者在中環聚集堵路。 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示威者在中環聚集堵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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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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