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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3前僱員涉串謀收賄助他人買優惠機票 1人認罪轉污點證人

3名國泰航空前僱員涉於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串謀另一名女子收取共逾9.8萬元賄款,以協助他人用員工福利購買國泰機票,涉及75程機票,國泰因而損失逾116萬元。3人被控共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1名女被告認罪,將以控方污點證人身份作供;餘下兩人不認罪受審。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收取賄款後,提名對方成為同行旅伴,使對方可以透過優惠價購買國泰機票,價格與機票原價相差10數倍。審訊3日續。

案情透露優惠價買機票與原價相差10數倍

3名被告依次為劉靜雯(女、34歲、前航空艙務長)、李仲輝(男、26歲、前機艙服務員)及王愛婷(女、31歲、前機艙服務員)。劉2日承認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餘下1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餘兩名被告則否認各自面對的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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