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受賄23萬助工程商獲取涉2500萬翻新項目 設計公司41歲女職員罪成判囚3個

法庭事

受賄23萬助工程商獲取涉2500萬翻新項目 設計公司41歲女職員罪成判囚3個
法庭事

法庭事

受賄23萬助工程商獲取涉2500萬翻新項目 設計公司41歲女職員罪成判囚3個

2025年07月30日 21:33 最後更新:23:05

一名設計顧問公司前女職員承認受賄23萬多元,以協助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間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2500多萬元,女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背景報告及已償還涉案賄款金額予前僱主,將刑期扣減至3個月。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41歲女被告彭嘉倩是一間設計顧問公司前市場推廣主任,該公司2019年獲判授兩個店舖翻新項目,女被告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以供甄選。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女被告承認2019年至2022年期間,從兩間裝修公司收受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店舖翻新項目,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裝修及工程公司的董事、監督及營運者,早前否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將於今年11月27日進行審前覆核。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