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涉受賄判監13年

兩岸

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涉受賄判監13年
兩岸

兩岸

中石油原董事長王宜林涉受賄判監13年

2025年05月13日 19:48 最後更新:23:27

中石油原黨組書記、董事長王宜林涉嫌受賄案,在内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13年,罰款300萬元人民幣,沒收個人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局經審理查明,王宜林在1996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職務調整、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為別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501萬元人民幣。

中石油前董事長王宜林。

中石油前董事長王宜林。

法院認為被告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被告認罪悔罪,主動交代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涉案贓款贓物亦已全部追繳,可以從輕處罰。

現年68歲的王宜林,亦曾出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開發研究院院長、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等多項職務。他去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其後被捕及起訴。他今年初曾在央視與反腐相關的節目中出鏡懺悔。

廉署21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時任助理副總裁,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案件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38歲被告譚卓彥,是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外兩名分別38歲和39歲被告周子剛和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聯合調查。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署說,譚卓彥涉嫌於去年6月和12月,從周子剛接受兩筆賄款共15萬元,以向對方披露他從港交所電郵系統非法獲取與股價相關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被告,就涉嫌於今年3月,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