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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於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 時年18歲男學生罪成判囚5個月

政事

2019年於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 時年18歲男學生罪成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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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於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 時年18歲男學生罪成判囚5個月

2023年03月03日 19:59 最後更新:20:01

案發時僅18歲男學生於2019年11月,在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他日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非法集結罪名成立,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裁判官李志豪指,因被告未能判入勞教中心,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案發時亦正值社會運動高峯期,須在刑罰上反映出來。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其身體狀況,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而他成長於草根家庭,家人關係亦較好,加上被告憑藉於副學士取得優秀成績,在2022年考入學士課程,而且他除了學業方面,亦曾參與多種課外活動,包括學生會及刊物編輯工作等,同時有兩名大學教授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內容均指他是一名願意幫助他人和對編輯工作有熱誠的人,學系部門亦全力支持被告,以便他盡快融入社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再指,被告正處於黃金歲月和學習階段,本案延誤令他造成影響,及本案非法集會歷時較短,不涉及暴力,示威者在警方驅散後亦散去,認為相對是溫和集會,被告角色輕微,希望法庭判刑可考慮自新條例的條件,讓他清除案底,以發揮其能力。 

控方表示,2019年發生大量社會事件,更在2021年發生新冠疫情,律政司亦需要在家工作,故不接受有重大延誤。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裁判官反駁,警方在2019年11月拘捕被告時已搜出所有證據,證供亦不是複雜,接納辯方所指出本案有少許延誤,惟拒絕自新條例可應用於被告身上。 

裁判官判刑時指,即使曾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奈何卻是不適合,判處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加上被告是經審訊後定罪,沒有悔意可言,亦無特別求情因素存在。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再指,雖然本案集會時間不太長,無證據顯示涉及暴力或使用武器,但當時正值社會運動高峯期,需要在刑罰上反映出來,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再考慮控方出現延誤,為被告減刑1個月,終判囚5個月。 

被告黃曉鴻(20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荃灣禾笛街荃新天地1期地下G16B鋪外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黃曉鴻。 資料圖片

被告黃曉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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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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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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